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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六章 苏格兰风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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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密斯打开牛栏,还没主动骑上去,这头罕见的白化美洲野牛就冲了过来,史密斯一个漂亮的闪身堪堪躲过,但是野牛的冲击力之强可想而知,坚固的牛栏都险些被冲断。

    重达700-800公斤的美洲野牛就是一辆行驶当中的货车一样,人被撞到,不出意料,必定伤势惨重,搞不好就直接挂掉了,也不是没有可能的,而且这头野牛不是骑牛大赛那种普通的家养公牛,而是属于牛群之中,站在前方护卫牛群的主力,其战斗力之强难以想象,如果不是掉进了史密斯设置的陷阱之中,要抓到它难度不是一般的大。

    “殿,这牛太烈了,还是放弃吧,免得受伤。”此刻史密斯斗牛的场面,吸引了许多游客,可见六伐牧场来来往往的游客数量比新开放的灰熊牧场多的多了,牛仔的尊严让史密斯一咬牙,借着白牛冲过来的余势,抓住牛角,一个翻身,上了牛背之上,无鞍骑乘野牛最大的危险在于牛背是不规则的地方,人坐在上面并不舒服,而且颠簸会加重这种难受的感觉,而且还没缰绳,这更是考验牛仔的控制力,一般骑牛大赛是有缰绳和一块简易垫子的,不过此刻白牛的野性极强,别说要套缰绳了,靠近都很难。

    史密斯的这一手上牛背的动作,顺畅流利,一下子围观的游客气氛一下子就被点燃了,骑牛大赛之所以火热,经久不衰,最主要的原因是刺激!这是一场勇士的战斗!

    上了牛背只是第一步,史密斯牢牢抓住野牛的牛角,不敢丝毫懈怠,此刻是最关键的步骤,牛会使劲甩开背上的牛仔!

    果然,白牛进入了癫狂状态,不要命地冲撞牛栏,上跳下窜,白牛已经发狂了!时间好像静止了一样,游客们屏住了呼吸,如此惨烈的斗争,不仅众人会跟着牛仔的情绪进行波动,牛背上的史密斯并不好过。

    秒!仅仅三秒,史密斯被撩翻在地,红了眼睛的白牛,锋利的牛角瞄准了倒地不起的史密斯,人们都惊呼了起来,被北美洲体型最大的野牛,甚至在世界也是最庞大体魄的野牛顶一下脑壳,可想而知,必定是红白相间!

    身披红色披风的李成,扯开披风,一跃而上,用红色披风吸引白牛的注意力,立马让白牛更加狂躁了,李成学着西班牙斗牛士的手法,以红色披风做掩护,轻而易举躲过了白牛致命的一击,但是这件披风已经被划开了一个大口子,估计也就能顶个几轮白牛的冲击。

    “快,麻烦你们帮我带史密斯出牛栏,我顶不住多久!”一些热心的游客冒着生命的危险,把史密斯抬出了牛栏,而此刻牛栏只剩下李成和白牛了。

    看到史密斯安全离开,李成也明白再纠缠也没有什么意义,何况是被激怒的美洲野牛,所以说在红色披风完全被刮成四分五裂的时候,李成一溜烟地跑出了牛栏。

    “呼呼,好险啊!这头牛太野了!”李成险而又险躲过了白牛最后一击,此刻牛栏摇摇欲坠,似乎要被撞倒了,李成立马让游客疏离,闻听消息的老琼斯、菲丽等人立马过来了,询问了情况之后,菲丽带着昏迷的史密斯离开了这里,前往牧场医院诊治。

    “老琼斯让人加固下牛栏,这头牛实在太强了。”李成都有点后怕,与之前在国家公园遭遇的野牛进行对比,这头白化的美洲野牛不仅体型更加庞大,野性也比它们更强,一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气概,搞不好还是牛王之类的呢,要不然为什么这么牛气冲天?

    “嗯,我马上叫人过来,以前我就让殿不要把这头牛带回来,他就是不信,在美洲大陆,土著都认为白化的美洲野牛神圣的动物,都对以一种膜拜的心思,谁会把这种神圣的动物豢养起来啊。”李成也听说过,白牛的确是爱斯基摩人、印第安人之类的土著们极为崇拜的动物,而且是象征美好的事物与对未来的无限憧憬,因此只要远远看到白牛,他们就会感到很幸福了,饲养豢养是一种禁忌。

    会带来无穷无尽的灾难!当然这种说法虽然没有什么科学依据,但是不可否认,以史密斯拥有的卡尔加里牛仔竞技节当中无鞍骑牛项目冠军的头衔,也只是在白牛背上坚持秒,如果是一名普通的牛仔,连上牛背都不太可能,如果连史密斯都无法驯服白牛,相信这头牛是无法撼动的,这也是萦绕在所有人心里面的一个想法。

    经过牧场的医生检查,史密斯受伤并不严重,休养几天就会痊愈,这让身为父亲的老琼斯安心了不少,下午的聚会派对照例进行,这是专门为李成的到来开设的私人派对。

    户外的野餐聚会,许多游客也慕名过来,热情大方的老琼斯也没拒绝,毕竟派对人多才热闹嘛,食物方面以烤制的牛排为主,还附带着一些黑麦面包、法国长棍,蔬菜沙拉与一些水果、甜点,饮料方面以葡萄酒为主。

    气氛融洽热烈,李成坐在一张椅子上,形单影只,这类聚会,他还是不太适应啊!此刻见到老琼斯换了一套苏格兰长裙,手里面捧着一把奇怪的东西,李成琢磨了一阵,暗道:“这应该是风笛吧。”

    具体是爱尔兰风笛还是苏格兰风笛,李成也弄不清楚,这些细微的特征也只有专业的人员才是分辨得多。

    从音质上可以区分苏格兰高地风笛的音色高亢适合渲染情绪,爱尔兰风笛则声音哀怨更擅长抒情。

    而从材质上也可以进行区别爱尔兰哨笛是锡质笛状的,苏格兰高地风笛和爱尔兰风笛是气囊状的,其中苏格兰高地风笛用嘴往气囊送气,而爱尔兰风笛则使用胳膊肘挤压风箱送气。

    李成比较熟悉的还是《泰坦尼克号》前奏的一段爱尔兰风笛的演奏,也很少亲自听着这种独特的民间乐器,类似于中国的唢呐一样,只是风笛的名气较大,又显得高端一些,因此多了一股神秘的意味。

    这个时候,笛声传来,就像画眉鸟的嗓子,倾诉着流浪和寂寞,流露出纯洁而洒脱的感情,纯净得不似来自人间。

    曲子静谧婉转、清新淡雅的曲调,让人仿若置身于迷幻的感觉。悠扬的笛声中,有点幸福的味道、有点爱情的滋味、有点海风拂面的咸味,让听者宁静平和,享受在阳光的沐浴中。 歌曲描述在风笛甜美的声音里……

    人们在老琼斯的笛声之中翩翩起舞,李成闭着眼睛享受音乐给予人们带来的听觉盛宴,突然感受到了一副画面。

    当悠扬的苏格兰风笛声飘过秀美的山峦,一切依然如往日的宁静,星星点点散落的牧人小屋,和谐的点缀着翠绿的大地,在这里,人们似乎可以忘记世间一切的罪恶和丑陋,只有和平、温馨、自由的家园……

    此刻一阵声音打断了李成,菲丽走了过来,作为主人,她觉得不能冷落了客人,因此主动过来与李成交流。

    “成,我父亲的苏格兰风笛演奏地如何?”

    “嗯,不错,很让人享受,而且是在牧场之中,更能体会到曲子中的意境。”

    “你知道这首曲子叫什么?”

    “不知道啊。”

    “the,level,plain。”

    李成喃喃自语了一番,内心用中文翻译,应该可以叫做《地平线》。

    菲丽说完,仔细看了李成一眼,觉得他好像真的听懂了曲子的意境,极为享受地闭眼继续聆听,菲丽本来想要邀请他跳一支舞的,没想到李成只顾听曲,却忽略了美人在侧,菲丽嘟着嘴巴,似乎有些生气,从来没人会如此忽略她啊。

    不一会儿,看准机会的一名年轻的白人走了过来,看样子是法裔,极其绅士,伸出手,身子略躬,说道:“美丽的女士,能邀请你跳一段舞吗?”

    菲丽撇了一眼李成,见他没什么反应,便与这名帅哥去跳舞了,毕竟李成在他看来也只是出于好奇而已,并没有仰慕的成分,既然这小子不通情趣,何必浪费时间?作为一名牛仔公主,以她的姿势,倾慕者趋之若鹜。

    李成好像没有感知这一切,一直沉浸在老琼斯演奏的苏格兰风笛曲子《地平线》之上,久久无法平静。

    音乐是没有国界的,李成很久没有仔细欣赏音乐了,身心舒缓了许多,一切的不愉快似乎都烟消云散了,只到一曲终了,轮到了某个白人演奏萨克斯。

    回过神来的李成,发觉菲丽离开了,也没什么感觉,到了餐桌上找了一些食物吃,首先填饱肚子再说。

    看到舞池内翩翩起舞的人群,李成突然看到了克莱尔,也不知道她现在在干什么,话说自己的舞技几乎为零啊,交际舞、探戈之类的,都没什么基础,如果再次遇到这类的派对,自己的伴侣被人家牵走跳舞,那就悲催了,看来要多学习下派对的礼仪了,特别是舞蹈方面,至少不能踩到舞伴的脚尖嘛。

    “成,怎么不去跳舞呢,这里面可是有很多美女的,搞不好会发生一次牧场艳遇哦。”卡洛斯这名西班牙诗人不知道什么时候跑了过来,拿着一罐啤酒,啃着一根肉肠,极为不雅,却没有任何自觉性,吧唧吧唧地道。

    “那你怎么不去啊。”

    “你看我的肚子,怎么去跳舞呢?”卡洛斯搞笑地挺了挺啤酒肚,他的身材的确难以翩翩起舞,而且美眉们也不会接受一个老头子得邀请吧。(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