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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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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咳咳咳......”

    茫茫荒野中忽然传来一阵剧烈的咳喘之声。

    疼,头晕目眩,脑子嗡嗡作响,浑身无力,全身像是散了架一般。这是百里云的第一反应。

    尤其是前胸,就像是遭了一记铁锤重击一般,几乎令他无法喘息。事实上,他刚才也确实断了一会儿气。

    他知道,这应该是那把短管猎造成的,幸好,正好击中了胸口的那本盗版摊货《隋唐演义》上,距离又较远,再加上那应该是一把土制枪,威力不太强,这才没死。不过没死也好不到哪去,现在肯定有内伤。

    眼皮沉的要命,好半天,他才缓缓的睁开眼睛。心里暗自庆幸一番,还好,现在正是初晨,阳光还不太足,要不然还要适应下强光。他四下里扫了一眼,周围乱石林立,杂草丛生,两侧是高山,看来是在峡谷里了。

    谢天谢地,实在是太巧了,要是没有这么多的巧合,自己就算是死了。但是现在也没好到哪去,记忆中,自己应该是受子弹的冲劲,从山上跌了下来。

    看来现在的疼痛多半就是摔得,也不知道有没有骨折。咦?他有些惊讶。

    这山好像不是我当时爬的那座?我怎么到这了?嗨,想那麽多干啥,阎王爷都收不了小爷的命,祸兮福所倚,躲过了大劫,这辈子注定是大富大贵。

    还是先起来再说吧!想罢,深吸一口气,气沉丹田,猛地用力从地上坐了起来。抬手上下摸了一番,暗笑一声,还好,身上没什么大事,一会儿补充下体力就行了。

    “呼!”轻呼一口气,缓缓的站起身来,慢慢的活动了一番筋骨。百里云看着头顶的蓝天傻傻的乐了。

    回想当时,真是凶险啊!

    话说百里云大学毕业后就当了兵,凭着从小和山上老道练出来的一身功夫,他轻轻松松就得到了长官赏识,不到两年就被特招进了一只边防特种部队。

    可惜,从小练武养成的桀骜不驯注定了他的性格不被上司所喜,同样不到两年,他就因为得罪长官被踢出了部队。

    他倒是不在乎,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当即带着他的一身装备离开了。

    想到自己都24了,居然没怎么玩过,真是白活一世。一时头脑发热,当即决定,徒步旅行一番,见识见识中国的大好山河。于是便从云南一路走到了西藏,又从西藏转战北京。

    途径甘肃附近时,在一座荒山上碰到了三个偷猎的,他本来不想管这事的,毕竟自己手里没枪。但他知道,在这种荒山里,肯定会碰面的。偷猎人的规矩,碰见活口全部弄死。既然如此,只好先下手为强,毕竟一身武艺在手,又有潜伏经验。

    当即掏出三棱刺,瞬间结果了两人,拿了他们的包。正欲上前,结果那小子好死不死的突然转头看到了他,抬手就是一枪,令他阴沟里翻了船,跌落山崖。

    也不知道这是什么鬼地方,这么荒凉,四下里看不见人烟。抬眼看了看刚刚升起的月亮,心想。

    百里云吃过面包补充体力后,已经走了整整一天了,但是依旧没有走出去。

    叹了口气,拾柴,生火,做饭。吃过矿泉水煮方便面后,他决定查看下现有物资。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出去呢!还是心里有点数的好!

    百里云将所有东西都倒在地上开始排查起来。

    一共五个包,一个腰包,一个皮背包,一个挎包外加两个偷猎者的大帆布包。

    腰包里是各类证件,5千六百块钱、护手油、喷剂花露水、一瓶喷剂香水、一把潜水匕首和那本帮自己挡了一枪现在已经完全散开的《隋唐演义》。军刺斜插在上面。

    挎包里是各种吃食:一瓶盐、一瓶糖、一瓶胡椒粉、一包孜然、一包干辣椒、一瓶五粮液白酒、一个还剩半壶水的小铁壶、五斤风干牛肉干、两个大号火腿、一个铁饭盒、一双竹筷子、一个铁勺子、四个土豆、两个干玉米和两个地瓜。

    背包里是一套衣裤、一套道袍、一个不粘锅、瑞士军刀、求生哨、一组军工铲组件(匕首,砍刀,斧头,铲子,锤子,五根钢管。)、急救包、潜水镜、地图、太阳能手机、手电、太阳能充电器、充电电池、两根钢笔、一个zippo、一个保温杯、一个皮质笔记本、十张大牛皮纸。

    偷猎者两个背包:一把十字连弩、二十根弩箭、一把复合弓、十根弓箭、两把大开山、一把战术刀、一把剩六颗子弹的五四手枪、两个军功卡、两个求生哨、两个瑞士军刀、两个指南针、铁皮小酒壶两个、两瓶水、六个压缩饼干、十盒各式罐头、两个zippo、一个打火石、一个绳锯、两个望远镜、两卷尼龙绳、一卷手纸、一副手铐加钥匙。

    自己身上还剩下一套迷彩服,一套保暖衣服裤子,袜子加毛裤,一个jeep马甲,一个棉围巾,一副偏光镜、两包黄鹤楼,一副军用半指手套,一副口罩,一个棉线帽子,山地靴外加一件从老乡手里买来的军大衣。

    这么细算了一下,倒也不少,多亏他练过武,要不然这小二百斤的东西一般人还真背不动。

    说来也可笑,一个偷猎的居然还随身带着手铐子,难道他随时准备自首不成。

    艾,可惜那床被褥弄丢了,要不就能好好睡一觉了。摇摇头,喝了口热水,紧紧大衣。

    “该死的,我记得现在才刚入秋,怎么这这麽冷!”恼火的咒骂一声,百里云也迷糊了起来。

    一转眼,六天过去了,百里云有些迷茫。

    他现在浑身上下都透着颓废的气息,整整六天,他从山谷走到了草原,一个人也没见到。他有些不确定自己在那里,如果是在中国,六天里净挑大道走,为甚么还没看见人?

    不仅仅是人,他连一点现代化的迹象都没看到。铁轨、柏油路、垃圾、雾霾、汽车、拖拉机、隧道统统都没有。

    这怎麽可能?难道我穿越了?百里云蛋疼的想到。

    “叮!”

    这时,耳边一声亮响惊醒了迷茫的百里云。他不由狐疑的巡视了一番,什么都没有啊?

    “叮!由于宿主现处环境符合刺客系统任务要求,刺客系统正式开启。初始任务:自卫反击。提起胆气,击杀来犯敌人,保全自身性命。任务奖励,新手礼包。任务惩罚,由于本系统意在培养职业刺客,所以不设惩罚。谨记,刺客,一击不中,立即远遁,无处潜逃,舍生取义。”

    “叮!任务:一人斩,独自斩杀一人。任务奖励,暗器精通。”

    百里云整个人都瞬间傻掉了:“这什么情况?穿越者的金手指?刺客系统?我真的穿越了?这到底是他妈哪啊?”

    就在这时,远方,一阵阵马蹄轰鸣声传入耳中。循声望去,靠!

    那是?居然是人?没错,是人,只不过此刻那人看见百里云后,正纵马扬刀杀将过来。

    百里云瞬间打了个冷战,多年的兵旅生涯令他明白,此刻不做出反应的话就再也不用反映了。其他的以后再想,搞定眼前的这个突然杀过来的家伙才是最重要的。

    想及此处,见那人离此尚有三百米之远,赶紧掏出复合弓,执箭,搭弓,拉弦,瞄准,射箭。

    说时迟,那时快,那贼人已然近身,离百里云只有不到五十步远。便见一朵血花迸射,贼人便从马上摔了下来。一箭贯喉。看着离自己仅有十步远的贼人,百里云惊出了一身冷汗,后怕不已,还好反应过来了,要不然今天就和阎王爷聊天去了!

    没想到自己见到的第一个人竟如此凶残,这到底是什么地方啊?看着人的穿著,难道回到了古代?

    走到尸身前,上下翻查了一遍,他得出一个惊人的结论,似乎是汉唐时代,这个人应该是古时候的突厥或匈奴人。不然不会见到人就杀,多少会盘问一番的。看来我应该是在汉唐时的两国交界处了,但愿不是三国时代,不然老子可玩不转,太乱了。

    了解了自身的处境,百里云反倒不太急了。他对那个刺客系统才是最感兴趣的,不出意外的话,那可是以后安家立命的资本了,一定要搞清楚才行。

    伸手解下了贼人的水囊和钱袋,其余的就不要了,这人身上散发这一股冲天的骚气和腥膻气,熏的百里云脑仁疼。浑身上下全都是油渍,还有跳骚在身上爬来爬去,太恶心了。那把刀质量太次,牛角弓也不咋地,倒是箭矢不嫌多,有六根,把自己射出的那只也取了回来。

    这种时候,保命利器还是不要乱丢的好,他已经认识到了弓箭的好处,尤其是在这种冷兵器时代,远程攻击可是不可或缺的。

    一刀捅死了马,没办法,谁叫他不会骑呢!看着心烦,还是杀了好,卸下一条后腿,留作粮食。他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出去,自己身上的东西一直省着没咋吃,现在有粮了还不存点。

    也不知道那贼子有没有同伴,忧心之下百里云跑了两个多小时才停下来。

    马腿去了皮,架起来,烧上火,加了几把野草开始熏烤。没法子,野外不熏制一下去去味,那股子血腥味能把方圆十里的狼全招来,这可是古代,荒野里狼群至少点近百头,他可不想找死,再说不熏制下也没法存放,两天就点烂了。

    百里云坐在一旁咧嘴直乐。他可不是馋的,而是看到了系统奖励高兴地。

    这刺客系统只有他能看见,是任务触发型的,接任务,得宝物。宝物以指定物品和轮盘抽奖随即获取两种形式获取。整个系统简单明了,触发任务,完成任务,抽奖得宝贝。

    初始礼包给了一枚十立方大的空间储物戒,天生神力的血统,功法《气吞山河》,蚕丝内甲,和十斤蒙汗药。一人斩任务得到了暗器精通。

    瞬间他就感觉到了身上的异样,不愧是天生神力,两百来斤的包裹背在身上什么感觉都没有。暗器精通和《气吞山河》的内容似乎是灌输进了脑子里,所有的手法全都历历在目,了熟于心。那《气吞山河》是一部吸收天地灵气煞气的功法,练到高深处,可以根据所用之气衍化神通,比较高级的像是杀气,一眼望去,镇魂消魄,寻常人根本不敢看你。

    把储物戒戴在左手食指上,刚想穿上那件金闪闪的内甲,才发现,自己浑身都是污渍,整个人都散发着一股子恶臭。大概这就是天生神力带来的效果,像是武侠小说中说的洗髓易筋,这就是那杂质。

    真心没想到,身为一个武者,身上还有这么些杂质,看来现代食品是太垃圾了,一点也不养人。说是这么说,但是现在真离开了还真挺想念现代生活。

    别了,电脑;别了,我那永远也吃不完的地沟油;别了,我那雾霾漫天垃圾遍地,钢筋水泥的故乡。这一别怕是一辈子也见不到了。

    转眼又是两天过去了,百里云从一条小河中忍着刺骨寒风上下洗了一遍,这两天那满身的泥垢可把他恶心坏了。

    借着清澈的河水,他发现自己竟然变年轻了,原本24的他,现在竟然变成了十三四岁的模样,不仅仅是样貌,就连身高体重也是一样,现在大概1.68左右,120斤上下。好在多年锻炼出来的一身肌肉没消失,反而更加流畅更具爆发力了。想来应该是去除杂质,达到了类似于返老还童的效果。最不可思议的是头发居然也长了,虽尚不及腰,但也过肩了。

    把那件蚕丝内甲也洗了一遍,要不然穿着怪难受的,衣服裤子全换了,外边罩上那件淡青色道袍,随手削了根木钗扎了个道髻。

    既然到了古代,那就要入乡随俗,标新立异可不是生存之道。研习过道家经典的百里云可是知道,古代人和现代人生活准则道德标准完全是两个概念。如果这是汉代的话,一身类似胡装的打扮多半要被当做敌族异己打杀处理的,他可不想找事。这一身的本事,超出现在一两千年的思想知识,当个富家翁绝对不是什么难事,到时候圈地买房三妻四妾绝对享受。

    这么一想,似乎穿越到古代也不是什么坏事,至少放现代自己多半是做一辈子房奴的主。想及此处,百里云憧憬着美好生活,又傻傻的乐了。

    第二天上午十一二点的时候,百里云忽然惊醒,似乎周围有什么响动。赶紧踢了几脚土扫灭火堆,把大包小包东西的收拾好。

    一手复合弓,一手执箭。猫着腰,快步前行。走了不过五百米,猫在一块巨石后面,拿着望远镜探出头来。便看见一对人马行来,零零散散足有近百号人之多,全都快速奔行,也不知道要去干什么。各个披盔戴甲,背弓带剑,执刀操戈,全都骑着马。看架势,似乎是在奔逃。

    看服饰,和前几日杀的那个贼人很像,尤其是那股子离着近百米仍能闻见的腥臊气。不过看装备倒是比那个家伙好多了,八成是什么亲卫小队之类的。

    这下可糟了,现在和他们相距不过百米,隔着块石头根本不管用,早晚会发现自己的。

    “妈的!这帮狗娘养的,真会挑地方!”心里暗骂一声晦气,百里云开始想起对策来。

    干,对方有马,人又多,又是异族,多半不会给自己活路,八成是像上次那个家伙一样,见面就杀。既然跑不了,为了活命,只能拼了!

    “叮,十人斩任务,斩杀十名敌人,奖励,逐日靴(急速,回力)。”

    “叮,千里独行客,十步杀一人。勇者不惧任务,独自灭杀所有敌人/成功退敌,奖励青龙偃月刀(震慑,僵直,刀气,破甲,流血)/青龙戟(穿刺,破甲)。”

    听到系统提示,百里云更是心下发狠,干了。一会儿先快速干掉十个,完成十人斩任务,在躲回这块石头后边,穿上逐日靴,然后再一举打退他们,至于说全灭,呵呵,百里云还是有自知之明的,他现在只盼能够凭借现有的优势突然出击打怕他们就好了。

    事不宜迟,在地上装了几把石子放在腰包里,五四手枪装上子弹也放了进去。复合弓和十字连弩放在一旁,弓箭放帆布包里背在身后,弩箭填装好。这种十字连弩有一个箭槽,像轮转槽一样,可以连射,一次可填装十发。

    想了想,又把兵工铲组件掏出来,五根钢管拧上,又把砍刀头装上,连在一起足有两米长。又把大开山别在腰带上。

    其他的东西通通放在地上,棉大衣也脱了,负重的情况下不容易施展,虽然现在不在乎这点重量了,但毕竟东西的体积在那摆着呢,还是轻装上阵吧!

    就这么会功夫,那群异族已经发现了刚才的火堆,叽里咕噜的说了几句,便分出十六个人徒步扬刀朝着大石奔来。

    说时迟那时快,只见百里云想都不想,拖着十字弩眼观瞄准镜便是一通连射。

    噗噗几声,就见六名异族连反抗的余地都没有就被射杀了。射出十发箭中了七发,死六个,也算是不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