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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躺倒床上,我就进入了梦乡,还过没多久,就被凌南豪喊醒了:“小凡起来了,起来了,今天继续训练。”
“嗯。”我应了声凌南豪,可身子却没动起来。
凌南豪没办法,只好将我的被子给掀了起来。“林凡!快起来!才一天就坚持不下去了,将来能干些什么!”
我林凡最讨厌别人说我半途而废,最讨厌别人看不起我。我忍住浑身的酸痛,穿上衣服就起了床。
“豪哥,搞好了,走,现在就去训练,我今天拼了,大不了就是死!”
洗了把脸,我就与凌南豪再次离开了家门,跑起步来。
“小凡,我是为你好,大冷天的我也不想起来。可是,等到以后,你真入了黑道,你就知道现在的训练是多么的重要。”凌南豪见我生闷气,摸了摸我的头对我说道。
“豪哥,刚才……我不是针对你的,是突然心里不高兴的原因,豪哥别见怪呢。”本来凌南豪就是为我好,我怎么能辜负了凌南豪的好意。
这一天,加大了训练量。豪哥早已准备好两个里面有石子的背包,一个大约有五十斤,一个大约三十斤,两个人一人背一个跑向元宝山。当然,我背的是三十斤的背包。
元宝山上,凌南豪针对我昨天打架的手法对我一一指导,尽管现在依然能被凌南豪几招打败,但比起以前在黎姿家被凌南豪一招打败,我已经进步的太多。
此刻,凌南豪并不想打败我,只是在我每一次攻击时阻隔着我,尔后,又开始有度的攻击我,让我掌握好其中的技巧。
下午,依旧是甩绳与跳坑,只是不同的是加大了量,同时增加了两个项目,俯卧撑与仰卧起坐。
实在累得不行,就休息五分钟,再继续训练。看样子,豪哥是动真格想让我变强啊!
二哥的任务量相对我来说就轻松的多,早上不用跑步,白天训练时凌南豪也没有给二哥安排任务量,全凭二哥自己去训练。
……
这一天,凌南豪又让我训练韧带,凌南豪告诉我,韧带的训练很有必要,在打架中一个高手的韧带是很强的。
本来我的韧带不行,坐在地上,两只手最多只能手指触碰到脚尖。而凌南豪坐在地上,可以用头触碰到膝盖。
正当我意淫时这样不就可以为自己吹箫时,凌南豪打断了我的想象:“想什么呢,来,先学会压腿。诺,就这样。”
凌南豪以身作则,教我如何压腿如何下腰。我看在眼里记在心里。由于韧带是天生的,有些人韧带天生的好,就可以很容易的下腰,而我的韧带不行,为了克服先天的缺陷,训练起来我只有更加努力与残忍。
整整训练了七天,我开始习惯了这种训练,倒不觉得很累,反而有一种想要得到更加残忍的训练方式的心理。
因为才七天,我的肌肉变得更加的有型,只要一用力,身上的肌肉就会暴起,而且韧带也有了很大的改善,这些与我这几天的训练是分不开的。当我的努力得到了回报,我有什么理由不去坚持下去?
今天,已经是我回家的第十天,离大年初一还有十八天。早上只是从家到元宝山来回跑了一趟,就很轻松的跑回家了,因为我今天决定上午陪父母购买年货,而凌南豪则开着我的车兜风去了。
我记得多年前,每到过年的时候父母脸上就一脸的惆怅,因为添置年货等事而忧心忡忡,而今天,父母的脸上挂着笑容,因为有钱了!
一路上,父母在地摊面前左看看右瞧瞧,我都是牵着母亲的手,二哥则扶着走路依然有些困难的大哥,也没有打断父母的雅兴。
等逛到了百货商城,我们一家人走了进去。我打算再给家人每人买一件新衣服。
由于之前几天的训练,我的衣服已经旧了,这可是黄子楠给我买的港都高档衣服,而这小县城里根本每人知道我衣服的这个牌子,更别说有人知道我身上这件衣服的价格了。
一家家的看衣服,我都不满意,不是太便宜了就是质量不行。
试了好几家,终于看中了一家店。这家店的装修不错,所以我决定进去看一看。
可是,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这家店并没有多少人。一看衣服也挺不错的,怎么没人买?
我拿了一件黑色的风衣放在二哥的身上比划比划,看看大小合不合适,谁知却被售货员赶过来一把夺过我手上的衣服:“这衣服很贵的,不要乱试。”
我笑了笑,很显然,现在这县城依旧如此看不起人,以为我买不起衣服。我也没解释什么,只是从兜里拿出钱夹,露出了一角。
售货员立马态度来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又拿着衣服在我身上比划比划,说这件衣服如何如何的好,穿在我的身上又将是如何如何的帅。
我也没搭理售货员,拿着好几件衣服试了试,都以不满意为由离开了这家店。留下售货员在一旁凌乱。
最后,还是挑选到了几件衣服,不是这衣服有多么的好,至少售货员的服务态度好,让我觉得舒畅。
又花了几个小时的时候购买了年货,那些吃的喝的都买完了,我才和一家人意犹未尽的打算回家了。
“林凡。是你吗?”我的肩膀突然被一个人拍了一下。
我回过头一看,原来是我的初中同桌余晨曦。见到这位老同学,我自然是很高兴地问候到:“晨曦,你么也来逛街来啦?”
这余晨曦是我的初中同学,初三的时候,阴差阳错的与我同了桌,一同桌便是一年,两人建立了深厚的感情。虽然是男女同学,但那时候的我完全没想到男女方面,只是当做最好的朋友。
现在突然见面了,好久不见的喜悦让我打算与余晨曦好好聚一聚。于是,邀请了余晨曦去我家做客。
回家后,我带着余晨曦来到我的房间,端来热茶与刚买的一些零食,准备与余晨曦好好聊聊天。
“林凡,怎么好久没见,你居然这么帅气啦?”余晨曦一边喝茶一边调侃我道。
“哎呀呀,还好啦。你看你,现在变的这么漂亮还说我呢。”虽然被夸的乐滋滋的,但我还是得谦虚谦虚。而且余晨曦现在的确变的很美。
那时候初中,班里同学家里有钱的也就那么几个,大多数同学还是家庭还是很穷的,这女孩子就是得靠打扮,当年余晨曦的脸脏兮兮的,而我,经常鼻子上挂着两根面条,都好不到哪里去。
可是现在不一样了,我个子在高中长高了,经过这么长的时间训练身材明显变好了,而且,最主要的是,脸型长的一直很好看,再加上今天刚买的新衣服,自然是改头换面了一番。
而余晨曦呢,今天穿了白色的外套,脸比以前干净了很多,也白了许多,头发已经长发及腰,比起曾经的余晨曦现在的余晨曦简直就是集气质、高雅、美丽于一身的女神。
“林凡,现在你怎么住起了这么好的房子啊?以前你家不是很穷吗?”余晨打量了一番我的房间,突然这么问道。
对于以前如同铁哥们般关系的余晨曦,我毫不避讳的将去港都念书的事大致饿对余晨曦说了。当然,省去了斧头帮的故事与我的情史。
余晨曦一边吃着瓜子一边听我说完,听完后感慨万分。突然余晨曦似乎是想到了些什么,于是问我:“林凡,你在大学都没找女朋友吗?”
本来我是想说我有女朋友的,可是,到嘴的话便被我咽了下去。“没有,我想以后在家这边找一个女朋友,然后结婚。在那边找不现实。对了,晨曦,你呢?现在恐怕都结婚了吧?”
余晨曦听我这么一说,脸上立马不开心了起来。我以为是我说错话了,连连道歉,可余晨曦却回答我:“不是你的原因。我……”
“怎么了?有什么可以对我说啊,兴许我可以帮你呢。”我见余晨曦这样,心情也变得不好起来。
“林凡,我,我马上就要嫁人了。这事还得从一年前说起……”
余晨曦开始和我讲起了她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