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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雨夜故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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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昏暗潮湿的密林里,有微弱的人影在飞驰。

    站在山顶的莫非,目瞪口呆,对这个世界的基本常识,再一次被颠覆了。

    周晓烟说了句“姐姐今天让你看看什么是真正的跑山”,然后陪他来到了山顶。面对着怪石和荆棘密布的陡坡,穿了一身迷彩服的少女,只是放下袖子,盘起金发,带上一双手套之后,就这样,纵身跳了下去。

    真是疯了。

    要知道,就算是莫非身上厚厚的牛皮防护服,在经历上下一趟之后,都会布满划痕和尖刺,更何况是周大小姐那吹弹可破的娇嫩皮肤?

    劝阻显然已经来不及了,那个动若脱兔的身影,已经潇洒落地,带着一往无前的气势向下冲去。

    没有停留,没有犹豫。周晓烟此刻的身体,快速奔跑的同时,却又轻盈无比,舒展灵动,仿佛溪水流淌过河流中的石块,又像清风吹拂过林间的树梢,自然而然便轻易避过了脚下的乱石和身前的树干。

    在莫非眼里,那动作无疑是美丽的,自然的。看着眼前无比和谐的一幕,在这一刻,他忽然领悟到,只有经由常年累月的训练,身体生出最本能反应之后,才能将自己也化成山林间的一部分,譬如一缕溪水,一丝微风。一旦完美融入了其中,便当然再也不用害怕受到伤害了。

    那道影子在越过一堆乱石后,便彻底没入了昏暗之中,不见了踪影。

    于是莫非只能盯着手表上的计时器打发时间,而就在数字刚刚跳过三十分钟之后,周晓烟便再一次出现了。

    一上一下,莫非最快时也需要超过两个小时,而强悍的小魔女,竟然只用了短短三十分钟。而且看着她上山后毫发无损,云淡风轻的模样,似乎还没有用尽全力。

    “怎么做到的?”活见鬼的莫非惊诧问道。

    “跑山锻炼的是力量和反应,你穿着这身牛皮,力量倒是有了,可没有触感和速度,永远也练不出来反应。”

    莫非听了,很快便明白了:想要锻炼反应,闪避障碍的动作就必须在高速中完成。如今他扛着四十公斤的累赘,当然无法施展。

    “力量虽然还是不足,不过时间不多了。现在你可以把身上的牛皮脱下来了。”周晓烟继续说道。

    莫非乖乖脱下了那身衣服,接着,又有些矫情地摸了摸自己的脸道:“这么标致的脸蛋,留下伤疤可就完了。”

    “呸。你还幻想靠脸吃饭呢?别做白日梦了。”周晓烟毫不客气,冲着他脑后就是一巴掌,不过骂完之后还是将自己的手套递了过来:“手才是需要保护的地方,万一受伤留疤了,会影响手速。”

    莫非戴上还残留着周晓烟体温的手套,又是一阵莫名其妙的面红耳赤。可还没来得及扭捏道谢,屁股上便传来了一阵巨大力道,整个人又被飞踹而出,哀嚎着落了下去。

    ……

    ……

    夜幕降临时分,莫非才在周晓烟的搀扶下,丢了半条命一样,回到小楼。

    橘黄色廊灯下的照射下,少年惨不忍睹。他身上的衣服已经被扯成了缕缕布条,露出的皮肤上满是血痕,原本清秀的脸上更是青一块紫一块。

    周晓烟将他随手丢到走廊的地板上,又进屋取了一瓶膏药丢了过去,嘴里调侃道:“抹在伤口上。本来已经长得够寒碜了,如果再破相就更没法看了。”

    莫非忍住了让周晓烟帮忙的龌龊念头,挣扎起身自己抹了起来。正龇牙咧嘴呢,鼻尖却传来一阵香气。老爷子端着炒好的两盘菜,笑呵呵走出了门口。

    这祖孙俩,还算有点良心。

    饭后,莫非休息了很久,才有力气起身练了一遍周晓烟那半套拳法的前三式。又按老爷子的吩咐,用一块防水油布盖住“昆仑”后,便回到自己的房间,一头栽倒,昏睡过去。

    半夜,寂静的山岭间响起雨滴声,淅淅沥沥,仿佛一首温柔的催眠曲。气温下降产生的氤氲雾气,将周园笼罩在一片薄雾之中,让原本就深沉的夜色,变得更加依稀模糊。

    就在这样浓稠的深夜中某一时刻,伴随着混杂在雨滴中的轻响,一个淡到几乎不存在的人影,如一片随风而来的树叶,悄无声息,飘进了小楼二层之中。

    此时这一幕,任谁看见,大概都只会揉揉眼睛,觉得是自己一时眼花了而已。

    因为,这里是周园。方圆十公里外,常年隐蔽潜伏着最精锐的栖霞军区第一侦查营。低空卫星,无人机,各种联邦最尖端检测设备,二十四小时不间断运转着。所以别说是人,大概就是一只苍蝇飞进这片区域,都会第一时间被发现。

    况且这里住着的,是那个,被称为“军圣”,“周无敌”的老人。

    周晓烟曾对莫非说过,这里可能是地球上最安全的地方,其实并没有夸张。背靠联邦最善战的栖霞军区,加上“大武周家”三代坐镇,看似毫无防备的周园,其实无异于一座用威望和荣耀构成的,最坚固堡垒。

    可就是这样一个全世界最安全的地方,在今晚下着小雨的深夜,被人入侵了。

    那个如飘零树叶一般的人影,走到二楼走廊尽头,打开了莫非房间的门,然后走了进去。

    屋子里微弱的荧光睡灯,映照出莫非睡熟中的清秀脸庞,也映照出了不速之客高大巍峨的身型。

    那是个一身黑衣,带着棒球帽,满脸络腮胡的男人。他五官隐藏在帽檐下,全身散发着诡异而危险的气息,仿佛一只捕猎中的雄狮。

    然而,当男人微微抬起头,看向床上的莫非时,那股气势便在一瞬间消失无踪了,那对仿佛包含了宇宙星辰的双眸中,也只剩下了淡淡哀伤和愧疚之色。

    淅淅沥沥的小雨声中,男人就这样静默着,凝视着。任时间流逝,好似一尊亘古不变的雕像。

    也不知过了多久,床上的莫非轻声梦呓着翻了个身,男人才终于幽幽叹了口气,再一次消失在门外的黑暗中。

    他轻轻踱步,像是对这里的一切无比熟悉,顺着楼梯,来到了楼下。

    而在那里的廊檐下,等待他的,是一个正在沏茶的老人。

    仿佛一个事先定好的约会,男人平静地走到茶桌前,摘了帽子,神情自若地坐到了老人的对面。

    周大武亲手给他斟上一杯茶,然后像是在跟老朋友唠家常,轻声说道:“走都走了,何苦又回来?”

    男人举杯,豪迈地一饮而尽,皱着眉头咂了咂嘴道:“喝惯了那小子泡的咖啡,倒品不出好茶的味道了。”

    周大武替他又续了一杯,叹了口气道:“是个好孩子,所以老夫不会把他交给你。”

    听到这句话,男人没有继续喝茶,而是抬起头看向对面的老人,星目中泛起点点寒光,凌乱的黑色长发也无风自动起来。

    “你觉得你能拦得住我?”男人的声音平静低沉,却又蕴含着让人无法抵抗的威严。

    “不过,只是来看看,并没有带他走的打算。”男人话锋一转,瞬间卸去身上的气势,端起了茶杯。

    周大武脸上露出了如释重负的表情,微微一笑道:“如此便好。你自己也清楚,孩子跟着你,会有什么下场。”

    对面的男人也笑了起来,只不过那笑容里透露出不加掩饰的恶意与嘲讽:“在你们眼里,我是魔鬼。而他是我的儿子,身上流着魔鬼的血。你以为扮出一副慈爱模样,玩几个月过家家,就能将他从魔变成人?一百多岁了,怎么还是如此天真幼稚?”

    周大武轻轻摇了摇头道:“你嘴上这么说,可十几年来,不也是由着他自生自灭,想他做个普通人吗?”

    “既然你知道我的心思,如今还要把他逼上我们的老路,你又在盘算什么?”

    “家里的孩子们,大半个月之前才跟我提起这事。你藏得很好,在这之前,我是不知道你有后人的。”不知道为什么,周大武面对这个男人,不再自称老夫,“我本来也是想放手不管的,可不知为何,却忽然想起了你当年喝醉酒时说的那通鬼话来。”

    “酒鬼的话你也信?”

    “你啊,真真假假,谁也看不透,大概也就喝醉了才会说几句真话了。我就是想问问,你口中神神叨叨的‘末世’,真的会来吗?”

    男人陷入了沉默之中,一连喝了几杯茶之后,才缓缓说道:“真也好,假也好,跟我儿子有什么关系?”

    “人老了,就会看到一些不该看的东西。第一眼见这孩子,我看到了魔根,可也看到了神性。如果你说的‘末世’真会来临,其实做什么都是徒劳。可我啊,还是想尽完人事,再听天命。”周大武说道。

    男人缓缓站起了身子,喝完手中最后一杯茶,有些落寞地说道:“随你吧。魔也好,神也罢,都是虚妄。你们根本不明白自己将要面对的是什么。”

    他转身走向夜色中,巍峨的背影立在天地之间,依旧威严,却带着一丝萧瑟。

    男人戴上帽子,背身挥了挥手,说了离开前最后一句话:

    “别说我来过。还有,自己的路,让他自己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