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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天才还是败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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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月天堂不愧是莱尔城最豪华的消费场所,只要有钱,这里的办事效率绝对是一等一的高。凯斯特和芬克两人正坐在五楼的一张由翠绿石英制成的酒桌边,那是一个单独的雅间,雅间的墙壁都由隔音材料制成。桌上,四五碟精致的下酒菜让人都有些不舍得下口,而酒桌的正中央,一壶七彩色的佳酿已然开封。

    “哈哈哈,叶老弟,别那么拘谨啊,只管喝。”芬克一边大笑着搂过了陪酒的精灵侍女,一边举起了琉璃酒杯。他也不含糊,一仰头就将杯中的七色酒液一饮而尽:“倍爽,好酒,就该这么喝!”

    凯斯特不自觉地往窗边坐了点,他身边的精灵侍女似乎也是第一次遇上这种情况,两人均是一脸的尴尬。

    “叶老弟看来你是没经历过阵仗啊。”芬克对他挤挤眼:“没事,这种事一回生二回熟,喝上两杯,有了第一次你就会爱上这种感觉了。”

    “呃,这还是算了,要不,我先敬你一杯?”凯斯特努力定了定神,举起了酒杯对芬克示意了一下。

    “这才对,不过这杯应该是我敬你,紫晶之雁永远是你的朋友!”芬克举起酒杯和凯斯特一碰杯,随后又是一饮而尽。

    “这是我应该做的,能赢得紫晶之雁的友谊是我的荣幸。”凯斯特也一口将七彩佳酿含入口中。他很快发现了这种美酒的特殊之处:七层颜色不同的酒液每一层都有它独特的味道,混合在了一起后,那如同在口中爆炸一般的奇妙感受简直令人难以言表。

    芬克对凯斯特陶醉的表情相当满意:“怎么样,不错吧?这七彩玉露可算得上是莱尔城最奢华的酒酿了,由七种不同的美酒调和而成。红色的火蛇酒;橙色的水晶酿;黄色的岩魔晶;绿色的翡翠液;青色的天狼饮;蓝色的蓝灵血;还有紫色的菩提心。七种配料无一不是大漠出产的极品佳酿,混合后调制成的七彩玉露堪称艾斯维尔一绝。”

    凯斯特自然是不清楚其他那些都是什么酒,不过他还依稀记得,乔伊曾与自己共饮过一次。那时喝的是火蛇酒,价格足足达到了40银币一壶!这火蛇酒仅仅是七彩玉露中的一味,可想而知芬克弄到了多么豪华的佳饮。

    果然,不出凯斯特所料,芬克晃了晃杯中的酒液:“我可是花了二十金币才弄到的这壶酒哦。”芬克的话还没说完,七彩玉露在片刻的浑浊后居然又自行恢复了分层的状态,不愧是一分钱一分货。

    二十金币!好吧,凯斯特苦笑着摸了摸口袋中仅有的两个金币,心中不由感慨自己还是好穷。他定了定神:“芬克兄可真是豪爽,紫晶之雁之前不是还有经济危机么?”他可没忘记,格雷向自己买走铁背甲虫壳的时候还是打了一大笔折扣的。

    “唔,没钱还是可以透支的嘛,反正有紫晶之雁顶着,寅吃卯粮什么的最好不过了。”芬克很没自觉地耸了耸肩。

    “看来他们叫你败家子果然是有原因的…20万铜币买一壶酒,还透支,果然败家。”

    “其实我还是比较喜欢别人叫我‘天才芬克’。”芬克咧嘴笑道。

    “就算你是天才,你也是个败家的天才。”凯斯特无力地说。

    “哈哈,不要在意这种细节啦。”芬克伸出了酒杯,他怀中的精灵少女很自觉地为他把酒杯满上了。

    凯斯特拍了一下自己的额头:“这不是细节好哇…”

    “喝酒的时候要是想着价格,那你的生活可就不惬意了。”芬克这么说着,拿起酒杯又小小地啜饮了一口,他眯起眼睛,一脸的迷醉。

    “之前烤紫晶雁的时候你不会也这么想的吧…”凯斯特也小饮了一口。白羽银翼对喝酒不感兴趣,只是在桌上跳来跳去,不停嘴地吃着下酒菜。大概是因为跟着凯斯特吃苦吃多了的缘故,白羽银翼只要一逮着机会吃东西,就会把肚子撑得圆鼓鼓的。

    “那可不是我烤的,我再败家,也没有奢侈到这个程度啊!一只紫晶雁怎么说也值得上500金币,更何况莱尔城这里足足有30只!”说起紫晶雁,芬克也颇为肉疼,他挥手让两位精灵少女退了下去:“想必玛法也告诉过你苏珊的真实身份吧(凯斯特点点头)。苏珊前一次封印松动时正好赶上晋阶,她的能量需求比往日大了近十倍,我们也是没有办法才祭出了那些摇钱树的。”

    “嘶”尽管已经知道了这个消息,凯斯特还是不由地倒抽一口冷气:“30只紫晶雁!那岂不是要150紫晶币了,就算你们紫晶之雁再有钱,每星期150紫晶币,这怎么吃得消!”

    芬克叹了口气:“那次是晋阶,平时的消耗只有上次的七八分之一左右,就拿上次来说,她所造成的损失只有20紫金币左右,这还是勉强能够接受的。”

    “七八分之一也有20紫金币!一星期两千万还勉强能接受…”凯斯特也是服了,哪怕他曾经是一个王子,都为紫晶之雁感到蛋疼。

    “所以就不要在意这二十万的酒钱咯。”芬克变脸简直比变天还快。

    “噗!你咋不上天呢!”凯斯特彻底无语。

    “哈哈哈,对了,叶老弟,你是怎么弄到那么多铁背甲虫壳的?”芬克转移了话题:“这附近的铁背甲虫最近不知为何,似乎都绝种了一般。”

    “铁背甲虫会绝种?只怕我们远古七族(此处不需要排除翼族)都灭族了它们都还活得好好的。”凯斯特满脸的不信。铁背甲虫是艾斯维尔文献记载的最古老的荒漠地带魔兽之一,它的生存能力很强,从艾斯维尔极南的瀚海沙漠到极北绝地无垠沙海,只要是气候干燥的荒漠沙漠地带,总能找到它的身影。

    “谁知道呢?事实确实如此啊,想来你的铁背甲虫壳也是通过特殊途径找到的吧?”芬克耸了耸肩:“以下都是我个人的猜测,虫壳内部分离地相当完全,应该是被什么腐蚀性很强的东西处理过,那么多虫壳,那应该是个大家伙,想必你是遇上过一只旅人蝎吧?”

    “不得不承认,你确实很聪明。”凯斯特由衷地说:“这么少的线索都能被你抽丝剥茧想到点子上。”

    “哈哈哈,谁叫我是天才芬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