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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 成了唐僧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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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封少爷,您回来啦?”

    “嗯。小少爷呐?”封侯脱下外套递给候在玄关的女仆,快步往客厅内走去。女管家尾随其后,笑着汇报道:“小少爷在花厅里写字呢,小姐也在一边做作业。文老师说,少爷、小姐都学得很快。”

    封侯边听边颔首道:“别让他们太累了,特别是小少爷,他还小,你让老师不要太严格。早上让小少爷自己醒了再抱起来,别忘了让小少爷睡午觉,睡满一个钟头喊他起来吃点心。上午学两小时,下午再上一个半钟头的课,叫老师不要给小少爷布置作业。”

    其实,这些话封侯之前说过,女管家也一丝不苟地遵照着他的话执行了。但只要封侯回来别墅,每次都会再吩咐一遍。女管家不嫌烦地倾听着,始终保持着标准的笑容,待封侯说完,才解释道:“封少爷放心,我保证不会让小少爷累着。文老师没有给小少爷布置作业,小少爷自己在练字,每天都会写上两页的字。”

    说到此处,女管家不着痕迹地瞥了眼左腕上的手表,显示时间为十六点三十八分,赶忙请示道:“封少爷,就要开始准备晚饭了。今晚有苏蟹粉炖鲜虾这道菜,是小少爷最爱吃的,王妈他们都不会收拾这个,只有我会做。您看?”

    “嗯。”封侯挥挥手,表示女管家可以离开去做自己的事。但未等对方提步,封侯忽然想到什么般的追问道:“我不在的半个月里,有人来过吗?”

    女管家沉吟稍息,仰头想了想方回道:“刘少爷和林少爷来过,是十月八号来的,住了两天。冯少爷前天也来过,不过只留了半天,给小少爷买了很多吃的、玩的,和刘少爷他们带来的东西一块儿放在客房里,都要堆不下了。”

    听完女管家的报告,封侯去二楼卧室内洗了个澡,随后换上干净的衣物,往花厅走去。花厅之所以以花命名,是因为房中摆置了许多花卉,周围都是落地窗,阳光十分充足,倒是个休闲聊天的好去处,却不适合读书写字,因为房内的色彩太过鲜丽夺目。封侯和卫霄说过两次,见孩子实在喜欢,只能由得他把花厅当作书房用。

    但封侯还是命人把周围的摆设都往素里折腾,比如,绛红色的真皮沙发换成淡灰色的布艺沙发、撤下深棕色的老式桌椅,摆上原木色的儿童坐椅和矮脚小木桌、脚下还铺上了米黄色的羊毛地毯,遮住了原有的彩绘地板……花厅的门没有关,封侯侧身站在门口,望着坐在小桌边认认真真写着一撇一捺的卫霄,唇角慢慢翘起,神情柔和了许多。

    宝宝。是的,卫霄一直没有说自己的名字,封侯也没问,至今还是叫卫霄宝宝。宝宝入住封侯名下的这幢位于郊野的别墅,已经半年多了,再过三个月,就要满一年了。封侯如今二十八岁,还没结婚,也没想过要孩子,但不妨碍他喜欢宝宝的心。封侯很忙,但每天都和卫霄通两次电话,并在睡觉前听女管家报告每日间卫霄的作息。而且,至少半个月要来看宝宝一次,封侯之所以能把卫霄从刘赫手里抢出来,只怕还得归功于他的这份细心上。

    封侯把卫霄送到郊野的别墅,没有让他在城里和自己一起住,主要是怕卫霄遇到危险。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的道理,是每个世界都有的观点。封侯为免被动,让藏在暗处的对手打个措手不及,当日从七一八八号列车着手,查过事故背后的事。

    这件事倒用不着封侯多费劲,就打听到了。因为,三八四零次列车上有很多乘客听到和尚的预言,更亲眼见到匪夷所思的,无法用科学解释的现象。因为人数过多,警察根本堵不住悠悠之口,这事很是传了一段时间。

    有人把三八四零号列车,与出事的七一八八次火车联系到了一起,说和尚是半吊子,虽然算出当日的火车会发生事故,但把七一八八和三八四零号列车搞错了。也有人认为,和尚没算错,他跟车长预言的事故的车号,就是七一八八号,只是铁路公司没重视。若不然,火车为什么在杜茳站停留那么多时间呢?分明是和尚在劝车站里的人,让当时停在站台上的七一八八号列车停驶。何况,如果和尚预言出事的火车就是他自己坐的那列,他怎么可能还在随时会出事的火车上坐下去呢?

    亦不是没人想过,和尚把三八四零次列车的灾难转嫁到七一八八号火车上。但是,这个论点很快让人自我否定了。要是三八四零号列车会出事,和尚走就好了。七一八八次列车上的人和他无仇无怨的,和尚为什么要下这样的手呐?何况,两列火车仅仅在杜茳站有过短暂的停留,在那么短的时间内,把灾祸由一列车转到另一列火车上,可能吗?想想都可笑。

    丰国虽是佛教盛兴之地,但大多有名的庙院中的方丈、住持之类的,也没听说过有什么大能啊?顶多替人算算命,做做法事,甚至不知道灵不灵验。火车上区区一个无名无姓的行脚僧,难道比大寺庙里的高僧还厉害不成?

    因此,这个观点很快沦为笑谈,但知情的封侯却信了。按宝宝话中说的情形,很容易得出和尚有神通,可以驱使鬼怪。所以,封侯在担心和尚通过什么手段找到宝宝的同时,更忧心宝宝跟在自己身边太惹眼,只能把宝宝送到郊区的别墅里藏起来,并让信得过的女管家来照看。而今,事故已经过去了大半年,令封侯忌惮的和尚也一直没有找来,但封侯仍不敢掉以轻心,他准备让卫霄再住上两年,等小脸张开些,再把他和那个叫麦子的小姑娘一起接到城里上学。

    哆哆哆。

    封侯倚在门边扣了扣房门,正专心致志握着铅笔写字的卫霄抬起小脑袋,看向门边。当即推开小桌子,踢着两条小短腿,奔向花厅门口的封侯。被封侯一把抱起来,托着卫霄的咯吱窝,在空中转了数圈才揉到怀里。

    “宝宝啊,有没有想叔叔啊?”封侯用额头顶着卫霄的小脑门,看着他那黑葡萄似的湿润又清澈的大眼睛,忍不住亲了亲卫霄白皙粉嫩,还有些婴儿肥的脸颊。

    “想!”

    卫霄点着小脑袋,说得很大声。他倒是真的喜欢封侯的性子,两人相处的非常愉快。封侯知恩图报讲义气,不会逼问自己任何不愿回答的问题,每天都会打电话关心他,让总被人忽视厌恶的卫霄有些感动。特别是封侯找了老师来教麦子,让他跟在一边听讲,并为他打算起今后的事,令卫霄十分的感慨。觉得就算是父亲,也不过如此了。

    “这次来,叔叔可以多陪你几天。”

    “叔叔不去上班么?”

    “怎么?不喜欢啊?叔叔可是特地挤出时间来陪我们宝宝的。”

    “呵呵呵……”卫霄东躲西藏,想避开封侯呵自己的咯吱窝。怎奈他的小身板整个被封侯抱在怀里,却哪里躲得开?

    封侯笑看着眼前乖巧的宝宝,心头软绵绵的。封侯从不在卫霄面前说起闻家的事,他知道之中肯定有很多问题。但封侯查了很久,都查不出其中的原因。而且,孩子丢了这么久,闻家却一直没有动静,怎么看都不对劲。封侯自然不会傻乎乎地去通知闻家,把宝宝交出去咯。

    封侯觉得刘赫在杜茳站遇到宝宝是上天安排的巧合,是他们与宝宝有缘。只要宝宝不愿回家,封侯以为自己可以养对方一辈子。什么钱啊,身家啊,都不用宝宝操心,他会一点点给宝宝攒起来的。封侯想到此处,揉了揉卫霄头顶上的黑发,往花厅右侧窗户边的小桌子旁走去,随口问道:“宝宝刚才再写什么啊?听观姨说你每天要写两页字,是不是?”

    “嗯。”卫霄点着小脑袋道:“宝宝在写经书。”

    “经书?”

    “封叔叔。”

    封侯正因卫霄的回答吃惊的当儿,在窗前写作业的麦子站起身朝封侯打了声招呼。封侯亦冲着麦子点了点头,示意她继续写功课。除了卫霄,麦子对任何人都很冷淡,封侯并不在意。他如今对麦子好,也不过是看在卫霄的面上捎带的而已。

    “宝宝在写经书?”待麦子回座后,封侯转向怀里的卫霄,惊疑地问道:“是抄经书吗?观姨拿给你的?还是有人教过你?”

    卫霄摇头道:“宝宝会,一直会写。”

    封侯一时之间有些不明所以,但他是聪明人,转而一思就明白卫霄的意思了。

    卫霄在封侯恍然大悟的目光中点着肉乎乎的下巴道:“宝宝不想骗叔叔,宝宝生来就会。”卫霄之所以说出来,是知道这个问题根本瞒不住对方。只要翻翻他的本子,就露馅了。何况,他还要念经,虽说他现在一般都是悄悄的避开人念经,但观姨就看到过,尽管没有在意,可见多了总会开始留意的。那么,作为主人的封侯当然也就知道了。与其到那个时侯,让封侯从管家的报告中得知,还不如他眼下亲口告诉封侯的好。

    怪不得,怪不得!

    封侯总算明白和尚为什么要抓宝宝,宝宝又为什么能看到鬼魂了。宝宝根本就是佛经中说过的灵童,是得道高僧的转世。这样的人生来就有一双慧眼,能看透世间的一切。而且,灵童的骨肉、魂魄都是无价之宝,经书上也说过,只要吃一块灵童的肉,喝一口灵童的血,就能得长生之道。封侯虽不信这样的话,但它确确实实是写在佛经上的,并且广为流传。

    “宝宝。”封侯一下子蹿到门边,往走廊外看了看,随即合上房门,走到花厅中央,盯着卫霄的眼睛,正色道:“今天你告诉叔叔的话,可不能对别人说啊!就是你小刘叔叔他们也不能说,知道吗?”

    “小刘叔叔也不能说?”

    “对。”封侯严肃地看着卫霄,再次叮嘱道:“你小刘叔叔他们嘴巴不严,要是一个说漏嘴,你就要被坏人抓去了。”

    卫霄还未及说什么,旁侧听到弟弟会被抓走的麦子突然插口道:“封叔叔也不准说出去,麦子也不说。”

    封侯搂着卫霄,没有因为麦子是孩子而小觑,慎重地做了承诺。接着让麦子依旧留在花厅里把作业写完,自己取过桌面上属于卫霄的小本子,抱着卫霄去了书房,在书房内给卫霄普及了一些丰国内的常识,并告诉他什么是灵童,为什么不能说,会有什么样的危险。

    卫霄没料到自己竟然成了图元星各个佛教国度内的‘唐僧肉’,暗中震惊并叹息良久,方对封侯疑惑他为什么默写经书的问题作出回答。“火车的窗窗上贴着纸头,纸头上有字字和图图,会发光。宝宝也想试试看,宝宝不会别的,只会写经书。”

    其实,卫霄开始写经书确实是受了和尚的启发。另外,前世看的小说里,都有过熟能生巧的例子。比方主角是学炼器的,初时做出来的东西都不好,但他没有放弃,日复一日的钻研,总于成了炼器大师。这类型的小说非常多,卫霄认为还是可以比照着练习练习的。先前,他学着书里的人在舒郁的光芒下念经,收获颇丰。以此看来,小说里的情节也并非只能作消遣,某些观点,还是可以学习的。而且,不管怎么样,试试总是没错的。即便他现在写出的东西没有法力,但谁能料定今后也不会有呐?

    反正,卫霄打定主意,要从小练起,先写铅笔字,等手腕有劲后再换成毛笔。卫霄相信自己念经可以为人祈福、超度冤魂,那么自己笔下的经书,一定也有用处的。主要是,卫霄不想再那么被动了,今天遇到和尚他只有逃跑的份,那么日后呢?无论什么方法,总要试一试才知道能不能成功,总不能每次都等着天降好运,让自己脱险吧?何况,而今成了图元星‘唐僧肉’的他,除了自救,还有别的选择余地吗?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以下各位朋友的照顾,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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