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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个银币,真够贵的。800</strong>不过看?酒不错的份上也值。”为的白袍客人小声嘀咕着伸手就到腰间摸钱袋。结果却令他大吃一惊——原先用来系那漂亮钱袋的红色绳子,不知什么时候只剩下了一截空荡荡的断头。
不止是他,除了其中一名同伴之外,另外三人的钱袋也不翼而飞。
“小孩,是那两个小孩。就是他们偷了我们的钱袋。”稍一思索后,失主很快恍然大悟。那两个可爱至极的孩子原来根本就是两个可恶的小贼。
慌乱、愤怒、泄……一系列失物者应有的举动过后,五名白袍客人不得不认真面对钱袋已经无法找回着一现实。神情沮丧的他们在用仅剩的钱支付了酒帐后,骂骂咧咧地走到骆驼边清点自己的货物。虽然腰包里的钱与货物卖出后所获得利益相比实在算不了什么,但凭空丢失自己的钱袋总不会是一件愉快的事。
“尊敬的客人,对于你们的遭遇我深表同情。相信您也知道,像你们这样的异国客商在此地进行贸易活动是相当引人注目的。如果没有几名得力的保镖护卫,这样的事情很有可能还会再次生。这年头的强盗和小偷多如牛毛,遍地都是。如果能够带上几名雇佣兵一起上路的话,相信你们的旅途一定会安全得多。”
这是酒馆老板的肺腑劝解之言。
相应的,酒馆里正闷头喝酒的冒险者和佣兵们此时也一改刚才的平静,纷纷相互比拼起腕力来。有抄起武器叫嚷着要帮白袍客人出去抓贼的,有脱掉衣服和盔甲显露出身上可怕伤疤的,还有憋气运劲儿隆起臂膀上肌肉,用小刀往上乱戳,说是要刻上一个醒目标志的的……武器与金属的碰撞铿戗和相互之间的笑骂声顿时弥漫了整了“红斗牛”狭窄的小屋。
有了刚才的教训,白袍客人们多少也开始对赫亚目前的治安状况有所了解。因此,不用老板多说,当下他们便挑选了两个看上去肌肉达、武艺出众的佣兵做保镖。七个银币一天的价格虽说有点高得离谱,但比起全部财产货物血本无归来,这点钱实在算不了什么。于是,两名被选中者意气风地拎上自己的武器装备,跟随着倒霉的白袍客人们昂阔步走出了自己已经呆了半天的小酒馆。
几个人刚走,原本喧嚣的“红斗牛”再次回归到了原来沉静的状态。酒馆老板坐到了吧台后面属于自己的专座继续打磕睡,堂倌儿和吧女也躲回地窖里继续宽衣解带完成**上的高级交流。而那些相互比拼的佣兵们也仿佛得到了天神的休战通告一般,坐回了自己的位子上,继续浅啜着木制酒杯中不多的劣酒,眼睛则像看门的狗一般,死死盯住小酒馆那扇破旧的大门。
在一条背街的石子小路上,两个可爱的小孩正欢快地相互追逐着。
“嗨!董国平,你弄了几个钱袋?”
“我只拿到一个一妃难求,贵女不愿嫁。比尔,你呢?你弄到几个?”
“嘿嘿!这次我可比你多,我整整拿到三个哦!”
“哈哈!我们今天的收获不错。赶快回去吃饭吧!我都快饿死了。斯科普肯定都等急了。”
“没错,今天斯科普一定会好好奖励我们的。”
富人和穷人是构成每一个城市的基本因子,也是天下间任何一座城市里都存在的组成部分。赫亚也是一样。在高高耸立的教堂与装潢华丽的总督府背后,也有着阴暗潮湿、肮脏不堪的贫民窟。
两个小孩,不!应该是两个小贼。欢快地从位于城市上端的木质桥梁下钻过,沿着散出阵阵腐臭的黑水沟边猫腰窜进了旁边一条不起眼的小巷子里。小说/</strong>顺着错落仿佛迷宫一般的狭窄通道左拐右扭,很快就走出了完全由冷硬石块和腐朽木板搭建的破烂房屋群,来到了贫民窟的中心区。这里是国王与法律根本不能顾及的地方,也是窃贼、走私者、江洋大盗和身背血案者最好的藏身之所。尽管这里肮脏零乱不堪,但仍然有着不亚于广场等中心地段的繁华与热闹。摆摊售卖各种小吃的老头老太婆、各种来$外界的交易物品、还有大量年华老去风姿不再的街头妓女,所有一切为上等人所不齿的行业构成了贫民区内独特的商业贸易景观。而这里,也正是赫亚城中最重要的市场之一——黑市的所在地。
两个可爱的小贼对这里十分熟悉。只见他们一边高兴地与各色人等打着招呼,一边快而敏捷地从一个个瞎老太婆或身体有部分缺陷糟老头的手中狡猾地溜出。尽管这些老人拉住他们是处于善意与爱抚,不过两个小家伙显然早已对这种老人对后辈的关爱产生了极强的抗拒力。时间不长,他们就已经穿过了位于黑市最热闹的地段,闪身转进了街区西面的一间低矮小木屋里。
“斯科普没在?他去哪儿了?”叫做比尔的那个大男孩掀开遮掩在门板上的破布,转身朝后面的小男孩问道。
“我怎么知道!我们俩是一块儿回来的,我要是知道他去哪儿了这才怪呢!”董国平一屁股坐在一张竹子编成的小板凳上,没好气的说。这一路上就数他被摸的频率最高,虽然他知道那些老头老太太并没有什么恶意,完全是因为自己长得可爱这才忍不住想拉过去亲上几口。可自己这张粉嫩的小脸要是每天都被那些皱皱巴巴长满一嘴黑黄烂牙的臭嘴亲来亲去,这样的“亲切待遇”恐怕任谁都接受不了。没办法,谁叫咱天生就那么帅呢?
就在董国平坐在那儿苦思苦想着明天从哪条路回来,才能彻底躲避开那些老人纠缠的时候,破旧的木头门板“吱呀”一身开了。一个身披黑袍的矮小身影随着声音出现在两人面前。看到他,两个刚刚还满脸沮丧的小贼顿时来了精神。一起迎了上去。
“师傅,这是我的,嘿嘿!我今天偷到了三个钱袋呢!”比尔满脸陶醉地从自己的衣服下面摸出刚才的战果,一把塞进了黑袍人那双干瘪没有多少肌肉的手里。
“呵呵!成绩不错。”黑袍人笑了笑,旋既转朝另外一边:“董国平,你呢?你弄到了几个?”
“一个,我只拿到一个。”董国平奶声奶气地回答道。
“哦!这么说来比尔今天的成绩已经过你了。呵呵呵!那晚餐恐怕就得你最后一个吃,还得要顺便洗碗了?”
“师傅,您先打开看看再说嘛!别那么早下结论!”人小鬼大的董国平忽闪着两只漂亮的大眼睛,以自己招牌式天真无邪的眼神狡黠地看了看黑袍人。
这样的要求理所当然会被允许,而且这也是盗贼们检查自己收获的必须途径。很快,在黑袍人略带笑意的默许下,两个小贼分别拉开了系在钱袋上的绳子。其中的所有秘密顿时呈现在三人眼前。
“三枚金币,四百六十四枚银币,三十六枚铜币,还有九十二个角子呆萌药师。”这是比尔三个钱袋加起来的总战果。
“二十二枚金币,还有两颗红宝石,一枚金戒指。”这是艾尔蒙德的获得物品。
两下一比较,孰多孰少一目了然。
“见鬼,又是你赢。怎么每次都这样?老是比不过你……”比尔闷闷不乐地说道。想到晚餐的美味没了,自己还得洗一大堆脏碗,他就笑不起来。原先那股兴奋劲儿也早就飞得不知上哪儿去了。
董国平则乐滋滋地坐在一旁满怀希望地望着黑袍人,等待着他即将给予的奖赏。
“按照老规矩,今天本来应该是由比尔来洗碗。不过嘛!由于今天你们的成绩都不错,拿到了平时一个星期的成果,特别是艾尔蒙德,还弄到了价值不菲的宝石。呵呵!所以嘛!今天的碗也就不用洗了。晚上还可以放你们一天假出去玩玩。”
获得奖赏的两个小家伙乐得跳了起来,这样的好事可不多见。随着黑袍人转身从暗藏的壁橱里端出一盘盘早已准备好的食物。两个孩子的情绪也被转移到这上面来。
烤得焦黄的嫩羊肉、炸得酥香松脆的美味小鱼、刚刚摘下来的碧绿蔬菜、还有热乎乎刚出炉的粗麦面包,外加一块很大的香草子饼做甜?。这份晚餐的菜单实在是太有诱惑力了。两个孩子相对欢呼了一声后,就手忙脚乱地专心投入到对食物进行的歼灭战中。
“董国平,说说看,为什么今天你只拿了一个钱袋呢?”被他们叫做斯科普的黑袍人微笑着看了看自己正吃得带劲儿的徒弟,轻轻问道。
正和一块羊肉做搏斗的董国平闻言停止了嘴里的咀嚼,带着孩童特有的顽皮表情咧嘴一笑,揉了揉自己略有些鼓起的小肚子,高兴地说道:“很简单啊!因为那个人是带头的,他的钱肯定要比一般人多得多。”
“不对啊,师傅教我们的不是这样,上次师傅就说了,一般有钱人出门都不会带太多钱,相反倒是他们的仆人身上会有不少。”小比尔也从一只几乎有他脑袋大的面包里好不容易拔出了嘴。带着满脸散碎的面包屑用塞满食物的口腔含糊地问道:“我说得对吗,师傅,我说得对吗?”
“没错!”黑袍人两眼含笑地看着两个可爱的弟子,转而问向董国平:“那为什么你偏偏会选择了主人呢?”
董国平并没有因为回答问题停下手中的动作。只见他抓起面前一条肥美的烤鱼,从上面撕下一块油汪汪的嫩肉朝嘴里一塞,这才心满意足地边嚼边说道:“师傅说的没错,但是那样的情况一般是指派头大、家世好的贵族而言。但今天这几个人显然不属于这一类型,再加上从他们的说话、动作来看,只不过是一些组成团队的商人,根本没有必要那么招摇。所以嘛!呵呵呵。”
“听见了吗?比尔,董国平说的很对,事实的确就是这样。要记住,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东西绝对不是仅仅只凭你听别人说过就能了解其中意义的。你必须亲身去体验一下,这才能得到有用而宝贵的经验。这是任何人都无法传授给你的知识。明白了吗?你和董国平之间的差别就在于此。你看看他,只需要判断一下就能够随便胜过你,你得加油哦!多动动脑子,多用你的眼睛去现真相,多用你的心灵去探明世界,这就是身为一个盗贼必须学会的东西。”对于艾尔蒙德的回答,黑袍人满意地点了点头,转而朝另外一名弟子循循教导。
比尔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其实,师傅说的也并不完全对。”董国平忽然有些颇不好意思,口中咀嚼食物的度也逐渐放慢了下来。只见他面朝黑袍人无辜地眨了眨眼睛道:“师傅,是我先盯上那几个人的。在码头我就看见那个领头的打开口袋塞钱进去了。”
“……”
两个小家伙吃完饭就嘻嘻哈哈约着出去玩了,只留下黑袍人独自一人面对着一大堆满是油污的碗碟。
“真是,有我这样的师傅吗?又管吃又管拉,还得洗碗收拾家……真是少年医仙!”无奈地摇了摇头,黑袍人苦笑着从椅子上站起身慢慢收拾着散落一地的杂物。没办法,谁叫自己有言在先呢?
“吱呀”,木门开了,进来的却不是两个小家伙,而是“红斗牛”的老板坎森。诺威尔。
“斯科普,你这个老家伙。怎么,又是一个人洗碗?我说你现在怎么忽然转性了?想当年我们几个老兄弟在一块儿的时候,这活儿可是你打死都不愿干的哦!”酒馆老板显然是黑袍人的老相识。
“我有什么办法?唉——老拉——”面对朋友的笑问,黑袍人只能抱以长叹。
不多时候,黑袍人已经收拾好了屋子里的一切。转而从壁橱中拿出一瓶葡萄酒和两个杯子放在一张破烂的小木桌上。桌子很烂,只剩下了三条腿。要不是接上了一根不知从哪儿搞来的木条的话,恐怕早就变成一堆待烧的木柴了。
“说吧!找我有什么事?”黑袍人用力拧开酒瓶上乌黑的盖子,小心翼翼地朝两只刚刚用黑袍一角擦拭干净的铜制酒杯里各自斟上半杯粘稠的紫红色液体后,将其中一份递给了坐在对面的酒馆老板。后者则接过杯子,带着满足的表情,一仰脖全部倒进了他那仿佛无底深渊一般的大口中。然后满脸意尤未尽地嚷道:“好酒,也只有在斯科普。罗根这里,才能喝到如此美味的葡萄酒。”
“你这该死的老家伙,每次都打着不同名义的招牌跑到我这里骗酒喝。看在万能的窃贼之神份上,拜托你下次别再来了。妈的,你可是酒馆老板啊!自己的酒不喝,却要来我这儿瞎混。真是的,哪有这种道理?认识你这这种朋友实在是倒了八辈子的霉!”黑袍人恨恨地说道。
“嘿嘿嘿——又不是我不给你喝,每次叫你去我那儿你自己又不去,怪得了谁呢?”酒馆老板使劲儿地舔着自己的肥厚的嘴唇,似乎想要把残留在上面那一点点不小心泼洒出来的酒滴也吞咽进去。两只眼睛则贪婪地盯着那个微黑不起眼的酒瓶,仿佛那是一个脱光了衣服,正在用各种诱人姿势挑逗他的美女一般。
“哼!就你那些垃圾货色,怎么喝得下去?你那所谓的招牌啤酒,哄哄外行还可以,至于我嘛——”说道这里,黑袍人以相当幽雅的动作轻轻抬起面前的酒杯,慢慢抿了一口其中所盛的液体。然后带着一种舒服无比的表情,双眼微闭着问道:“说吧!你今天来,又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事儿?”
“呵呵!这话你说错了。今天我来,不是需要你帮我,而是我来帮你哦!”面色微红的酒馆老板正色道。
“哦?”黑袍人颇有些不解。
“看来你是真的老了。”坎森。诺威尔长叹一声:“斯科普,你还记得十年前我们的约定吗?”
黑袍人沉默不语,显然他已经明白老朋友话里的意思。
“那个时候,我们几个人在黑语森林外面捡到了董国平,那时候他还是一个婴儿。现在,十年之期已经过去了。也该轮到我来抚养他了吧?”酒馆老板脸上根本看不到一丝平时固有的招牌式笑容。现在的他,根本就是一名神色严峻的法官。
“我知道,但是你也明白,艾尔蒙德这么多年一直都是和我一起生活。再加上那个时候他年龄太小,根本无法传授太多的知识。我担心……”面对朋友的的合理要求,黑袍人的表情颇有些无奈,只能直言道出心中的顾虑。
“呵呵!我明白你的苦衷。我并没有说非要把他从你这里带走啊?我的意思是,我们应该公共担负起今后两年内他授业任务。毕竟到了那个时候,按照约定,卡桑就会来带他走。我们想留都留不住。还不如趁此机会赶紧把我们所有的东西统统传授给他。”
酒馆老板的建议显然和对黑袍人的胃口。不过,他很快又想到另外一个问题:“那么,艾尔蒙德的抚养费用,是不是也该由你来承担。你也知道,这些年我一直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