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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白天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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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明时分,亚当等人终于回到胖子的房子里。//\\

    隔壁的科西嘉公馆已经被封闭,由于雅典混乱的局势,许多势力都已经召回了自己常驻雅典的人员,其中就包括了科西嘉。

    虽然孤寡老人比布已经在亚当还躲在雅典娜图书馆的期间回科西嘉去了,不过,亚当还是喜欢从胖子蜥蜴领主的房子进入地下室,毕竟这边看起来比较顺眼,而且在这里他们也同样能行动自如。

    大摇大摆地推开门,屋子里一点灯光都没有,空荡荡的。亚当脸色阴沉,紧紧跟在他身后的银铃低着头,没有说话。

    “我希望,这种事情不要再有下次。”

    虽然凭借亚当的精血,银铃的伤势已经痊愈。但在战斗中犯这种错误是极其愚蠢的,甚至是不可原谅的。这次遇到个半吊子五代能救回,不代表下次也能救回。战场瞬息万变,也许,下次亚当一方就会因为银铃的掉以轻心而全军覆没。

    银铃低着头,眼泪莫名的涌了出来。亚当从来没对她这么严厉过,或者说从来没人对她这么严厉过。

    “好了,银铃下次不会了。”羽佳出来打圆场,却被亚当狠狠地瞪了一眼。

    虽然在与众人一起喝下亚当精血变成二代血族的一刻,他已经知道亚当是血族始祖,更是穷途末路的世界公敌,但他并没有离开。原因有二,一是就算他变成二代血族,还是依旧走投无路,一旦就这么离开亚当,一个新生二代也不过是一盘菜。二是因为在亚当的强势面前,性格软弱胆小的羽佳再一次屈服了。

    无奈之下,他只能继续跟着亚当,虽然事实上这两天狩猎行动,他都是只担负把风的活。

    “好了,大家稍微休息一下,然后赶紧继续秘术的修炼吧。我们的时间不会很多。”无视银铃的眼泪,亚当说。

    正在此时传来了敲门声。

    “你好,请问贝希伯爵在吗?”

    “请问是哪位?”亚当回应道。

    “是蜥蜴队长让我来送口信的。”那人说。

    “开门。”

    藤蔓点了点头,将大门打开。进来的是之前见过的,胖子蜥蜴领主的下属——一个巡警。

    踏入屋内,他明显被众人吓了一跳,有点惊慌失措。

    黑漆漆的屋里,站着八个浑身黑衣的人,除了身为唯一女性的银铃在掉眼泪之外,其余一概用冷漠眼神在注视着他。

    “他让你带什么话?”亚当问。

    “他……他说,斯巴达军团下令集合全雅典的军警,白天要在整个雅典范围内捕杀血族。他作为代理侦查队章,也被征集了。问贝希伯爵是否参加,如果打算参加的话,请尽快赶过去会合。”

    “嗯?”亚当犹豫了一下,回答道:“知道了,在哪里集合?”

    “在元老院前面的大地广场,蜥蜴队长会在那里安排人等候贝希伯爵。”

    “好的,你先去吧。”

    行了个礼,来者赶紧带上门,离开了。

    “胖子干嘛,这有什么好问的,殿下怎么可能没事去参加白天的行动。”古典说。

    “不,刚好相反,我们应该立即参加!”枯木笑着说:“胖子做得很对,在这种关键时候,派人来提醒。”

    “嗯?”古典有点不解。

    “整理一下。”亚当转身对众人说:“羽佳,把所有的药水都拿出来,大家都擦上药水。我们必须参加这次行动!”

    为什么必须参加?

    斯巴达军团这是在和整个雅典的血族翻脸,他们要逼迫躲在阴暗处的血族自己浮上水面来对话,也是在向全世界宣誓自己的权威。当然,甚至不排除他们准备利用这次机会将元老院势力彻底连根拔起。

    这一折腾,高位血族或许不会有什么事,即使在白天,相信他们也有足够的能力自保。但是对于低位血族来说,烈日下,如果斯巴达真动了杀意,恐怕他们都只有待宰的份了。

    就算他们没办法在今天黄昏之前给予雅典范围内的血族致命的打击,但却肯定能让雅典范围内的血族低头——他们经不起这么折腾。

    当然,如何打算这都是他们的事情,与亚当无关。对于亚当来说,这只是一个机会。

    亚当一行人拥有行走在阳光下的药水,他们完全可以混入这次行动中摸鱼。借着胖子侦查队长的身份,届时,有了斯巴达军团的掩护,亚当狩猎血族的行动将更加顺利!

    所以,蜥蜴很聪明,他一眼便看出了事情的要点。如果他没有及时派人前来知会亚当,只怕躲到地下室的亚当还不知道外面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白白错过了一个好机会。

    看来,收下这个胖子,真的是没收错。

    打定主意,众人火速擦上药水,租用了两辆马车赶往大地广场。

    到达大地广场的时候,队伍还没全部出发,整个广场人头涌动,混乱不堪。

    不过巡警队的人很好找,他们统一红色制服,在广场中十分显眼。很快,亚当找到了正在游荡的胖子。

    “殿下,我负责一队人马,总共有六十个,这些都是巡警队的人,随时可供您调遣。”见到亚当,胖子乐呵呵地说。

    亚当猛地往后退了一步。

    “这是什么味道!”亚当忽然有点想吐的感觉,其余的血族也纷纷捂着鼻子。

    “这是……大蒜。”胖子回答说:“每个参与行动的人都要吃,而且要吃很多,这是我们的早餐。”

    大蒜……血族不至于怕大蒜,但却会很厌恶这种味道,属于闻到了会掉头走的类型。

    低下头,亚当发现胖子手中的剑是银白色的。往四周望去——银白色的剑,银白色的盾牌,银白色的长枪……

    这……这些都是临时加工的银武器,斯巴达军团控制了元老院地底下的金库,将里面几十吨的白银全部拉了出来,一夜之间溶成银水,淋在金属武器上,这就制成了简陋的银制武器。

    这样的武器用来作战绝对是垃圾,因为粗糙的加工使得武器失去了原本的锋利,但用来对付血族,却是要命的……

    等等,还不只。

    旁边高高堆起的麻袋漏出一地的蓝紫色花朵,几个搬运工人正在将它们搬上单轮板车——这是斯巴达军团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马鞭草!

    很显然,斯巴达军团这是早有预谋,做足了功夫啊!果然是常年在战场上打滚的部队,做事直奔要点,不拖拉、不留情。

    亚当目瞪口呆,这是一支多达万人的队伍,虽然杂牌到不能再杂牌,却是专门为对抗血族打造的队伍!对一般血族来说,遇到这样的队伍,即使是在夜晚也讨不着好。

    望着四周密密麻麻的银制武器,闻着臭气熏天的大蒜味,还有散落一地的马鞭草,一阵毛骨悚然。

    看来,人类一旦针对对手的弱点武装起来,也不是那么好对付的。没有什么特长,但胜在没什么缺点。这样的队伍,要一日之间让雅典血族伤胫动骨,也并非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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