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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林法师说他明白了,可是没人知道他到底明白了什么。他把自己关在树洞里,写了一本没人看得懂的书。等其他人破门而入的时候,我抱着孩子昏睡在墙角,而大法师梅林已经趴在自己写的书上断气了。因为没有法师塔,我们只好按照民间的规矩,把法师连同他的树洞烧成了灰。第二天,奇迹发生了,在一片灰烬里长出了一棵参天的梅树······没错,就是你们眼前的这棵。为了纪念伟大的、仁慈的梅林法师,大人们就把我们的村子叫做梅林。”
慢吞吞本来一无是处,但是因为他在跟随法师的岁月里,背下了一些法师的魔法知识,并且见多识广,所以当了这个叫“梅林”的村子的老师。除了教导孩子们识字、魔法知识以外,还喜欢讲村子的历史,告诉孩子们为什么我们的村子叫做“梅林”,真的存在过这么一位伟大的法师,他给了你们的父母自由和土地。
故事发生的时候,孩子们还未出生,除了简和那对双胞胎。梅林的孙子异于常人,从满月的那一刻起,就已经能记住所有的事情。虽然无法理解,但是他们记住了。他们记住了人们的哭泣,记住了火焰的灼热,记住了灰烬的飘忽,也记住了这棵参天梅树的崛起······他们知道这一切都是事实。
当年的那对双胞胎也已经快要成年了,由慢吞吞抚养,分别叫梅德和梅杰。一开始,慢吞吞也认不出来哪个是梅德而哪个又是梅杰。随着两兄弟渐渐成长,很快性格上就出现了分歧。
这么说吧,在两兄弟七岁那年,慢吞吞做了一个测试。他两块肉干分别交给两兄弟,并且叮嘱两人只能拥有其中一块,另一块是属于兄弟的。结果,梅德只吃了一块肉干,饿了半天肚子。而梅杰,除了饱餐两顿外,还把另一块肉干送给了村长丽莎的女儿,简。
慢吞吞第一次在笔记本上写下两兄弟的名字,并分别注释着——
梅德:忠厚。
梅杰:占有。
其余方面,慢吞吞并没有发现明显的分歧。慢吞吞再次翻开这个笔记本,是在两兄弟十岁那年。梅德与梅杰顶替慢吞吞的名额去参加狩猎,当然,也就是长长见识。老猎人们挖好了陷阱,又派跑得最快的福莱去把一头野熊引诱了过来。
陷阱夹在两排树木之间的地底下,猎人们刻意砍光了这一道上的树木。如果要抓住福莱,大野熊只能打陷阱上经过,然后砰的一下掉入深坑。接着,猎人们会冲出草丛,抬起大石头把它砸死。
为了安全,福莱在陷阱之前全力一跃,攀到树上去跳跃而行。他害怕自己会触发陷阱。这种事又不是没发生过。
让猎人们张大了嘴的是,这只野熊在草丛前面生生止住了脚步。摇头晃脑起来。
“看!他腿上的是什么?”有人眼尖,发现了野熊腿上的断箭。猎人们想起了第一次狩猎时的那只小熊。它跟随着自己的母亲在森铃里追逐猎人,眼睁睁看着母亲掉落进坑里。它挨了猎人的一箭滚落山崖,居然没死,如今长大了。福莱本来就看中这只熊一瘸一拐的,还以为它受了伤,想不到是老冤家。
野熊用利爪在地上划动,显得很犹豫。最后还是在心有余悸之下缓缓回头。
看来明天要饿肚子了。猎人们心想。
但是梅杰冲了出去,捡起地上的石头砸在野熊脑袋上。梅杰就站在陷阱上面,但是他才不怕,十岁的他知道自己轻得像只小狗。
大野熊猛扑过来,掉进了陷阱。
梅杰憋足气,跳了起来,抓住了头顶一根树枝。
但啪啦一下,树枝断了,他掉在了野熊的肚子上,闻到了野熊嘴里呼出的腥臭口气。一切发生得太快,猎人们措手不及。
“弟弟!”梅德跳了进去,手持长矛扎进了野熊的嘴巴。
梅杰情急之下使出了人生的第一个魔法,他竟不用吟唱咒语,手中喷出一道火焰使他反冲回到地面上。他被拖回了草丛里。
梅德没死,他松开了长矛。野熊自己把自己的脑袋拍碎了。梅德只是断了十根骨头而已,在慢吞吞的魔法药水治愈下很快就痊愈了。他受到了大人们的称赞。
梅杰显得闷闷不乐。而且他尝试了很多次,再也无法忽略咒语凭空使出魔法。
慢吞吞在笔记本上添加了这样的描述——
梅德:忠厚、勇敢、重情。冰系。
梅杰:占有、机智、好胜。火系。
从那一天起,慢吞吞开始有目的性地给两兄弟讲解不同类型的魔法。
随着两兄弟慢慢长大,梅林变得越来越温暖与美丽。
一开始,人们拥挤在法师播种的树洞里,躲避寒冷的夜风。现在,几乎每个树洞旁都挖好了储存食物的地窖,盖起了宽阔的木屋。小树洞已经成为了梅林的历史,但是每到法师的忌日,人们就会在树洞上挂白巾,默哀,祈祷。
夏天的雨夜,孩子们害怕电闪雷鸣,大人会说,别怕,梅林法师会看着你,像保护我们一样保护你。
秋天到来,梅林村的上空飞过一群又一群的候鸟,猎人们教孩子用弓箭把它们射下来,告诉孩子这是梅林法师的教导。
在冬天的风雪里,大人们基本躲在屋内靠秋天的鸟肉干度日。他们围着火炕,一遍又一遍地跟孩子讲老掉牙的关于梅林法师的故事,讲外面世界的面包跟牛奶,还有那散发着香水味的街道。偶尔几朵梅花的花瓣从烟囱上飘进来,孩子们会觉得那是梅林法师在说话。
春天说来就来,冬雪融化了,村子下面的河里蹦起了甜美的草鱼,漫山遍野开满了红的蓝的绿的花,“这是梅林法师的恩赐”,孩子们自行领悟道。
至今仍居住在树洞里的就只剩下爵爷了,也就是安德。在法师的葬礼上,有人问现在该听谁的指挥。第一个跳出来的便是安德,只见他伸出戴手套的右手,嘴里发出些莫名其妙的怪叫,最后打了个响指。一团火焰呼的一下覆盖了他的手掌。
“忘了我体内流着的贵族血液了吗?梅林法师已经解开了我的封印,还传授了绝世的魔法!爵爷我本来就是一名魔法学徒,不对,是魔法师!你们本来就是本爵爷的家仆!”
普通百姓根本不懂魔法的道理,只能相信眼前的“事实”。只有慢吞吞明白,安德在耍花样。魔法,是离不开咒语的,而慢吞吞能听出来,安德发出的怪叫根本不知所谓。
说了也不会有人相信的。慢吞吞把这个秘密藏在了心底。
安德又成为了所有人的爵爷,好吃懒做,耍进威风,霸占着粮仓旁边那个最大的屋子。在一个满月的晚上,他喝得烂醉,走错了屋子,把屋子里的寡妇当成了自己的老婆。寡妇的哭喊传遍了整个梅林村,人们聚集到了她家门前。
但是安德毫不认错,连忙戴上手套,打着响指点燃火焰,问谁想尝尝魔法的滋味。情急之下他忘了捏造几句魔法咒语。
慢吞吞趁机揭穿他的把戏,人们起了怀疑,但是依旧没人敢做出头鸟,你看着我、我看着你。安德一边流着冷汗一边庆幸着。
突然,有一人挤出了人群,她的体重是常人的两倍,她就是善良的丽莎大姐。丽莎大姐把安德撞倒在地,人们为此惊呼。
慢吞吞脱下安德的手套,发现外面是一层魔法学徒学习魔法时防止失控用的防火布,并且巧妙地加了燧石和酒精,燧石在响指的动作下摩擦,激起火花,点燃了酒精。如此而已。
安德失去了一切,又不知检讨,从此流浪在村子里,靠村民的施舍得过且过。他成了梅林村历史上第一个村长,也是第一个乞丐。
丽莎当了新的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