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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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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真的是个好东西,再陌路的过客只要三杯下肚,便不由自主的熟稔起来。

    多次落第的失意举人,一朝被流放的落难女子,两人经历相似,自然就多了些惺惺相惜之情。

    吴胥醉了,手里捧着酒碗,硬着舌头道:“枉入红尘若许年,无才可去补苍天!空有雄心壮志,却只能在这里颓废,实乃人生最大的憾事!”

    失意之人最喜欢的就是跟有缘人絮叨过去。

    “你知道吗?其实我并不是没有才华,只是……”吴胥说了好多话,文人总是自傲些的,旁边的人只当他是酒后发牢骚,唯有叶梅将这一切都记在了心里。

    没有门路的举人进京赶考,即便一身才华,最幸运的也只能混个探花或者以下品衔,有些甚至名落孙山。春风得意看遍长安花的永远都是官宦之家的孩子。

    大周选拔人才的渠道很多,春闱失意的还可以奔走于公卿门下,用自己最得意的文章去做仕途路上的敲门砖。但无论是向礼部投的公卷,还是给达官贵人投的行卷(此处的公卷和行卷都是指文章,因投递部门不一所以叫法也不一样),若是没有财帛相赠,必然是要石沉大海的。

    久而久之,春风得意的永远都是官宦之家的公子哥们儿,而真正有才华的平头百姓却永无翻身之日。

    吴胥的过往如同一记响亮的耳光,狠狠扇在大周的脸上。

    叶梅还记得某一个换好月圆的晚上,她拥着卓凌心里暗暗发誓——哪怕穷尽一生,她也要护卓凌一世安稳。她立志一定要在有生之年治好大周的这些疮孔,然后和卓凌一起浪迹天涯四海为家。

    山风徐徐而来,叶梅不由自主的抱紧了肩膀。桌上杯盘狼藉,已经醉的人事不省的各位横三竖四的躺在地上。

    那一夜,除了叶梅和嫣儿,其他人都烂醉如泥。人生在世总是有些烦恼的,有的人是因为空有报国志却没有机会,有的人是因为爱就在眼前却怎么都得不到。总而言之,都是因为想要得到的追逐半生却还是没有得到。

    第二日晌午,廖明哲和山寨的人才渐渐清醒了。叶梅有要紧国事在身,丝毫耽搁不得。可那帮人没见过女子一般,死皮赖脸的拦住就是不让他们下山。唯一的依靠廖明哲灌了几口黄汤,一夜之间就跟那些人打成了一片,完全没有要下山去的意思。

    山寨的大部分人都是舞枪弄棒出身,像救国救民这样的大道理对他们来说太大太空,反而没人在乎。唯一受过先贤思想教化的就是吴胥,可吴胥却因为不公平竞争连连落榜对朝廷失去信心,若是以国事要紧相求,请他放自己一马,无疑于火上浇油。

    一时之间,叶梅着急的如同锅上的蚂蚁一般。

    “你这般着急,难道怕我真的娶你做压寨夫人?”是吴胥的声音。叶梅回首,眼前立着的落魄文人,虽然一身老布旧衣,却洗的干干净净穿的整整齐齐。可见,吴胥虽然自甘堕落在山上做山大王,心里却还是保留着书生时代的初心——力求上进。

    有些时候机会就在眼前,若不伸手去抓又如何知道抓不住呢。叶梅暗咬牙关,试探着道:“其实……其实我是被流放的罪人……”

    话还没有说完,吴胥仰着头笑道:“我们都是失意落魄之人!”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吴胥不由得对叶梅多了些怜悯。

    叶梅强笑着:“我是被流放的罪人,却也是大周的子民。鲁郡山匪为患,有人甚至借着先帝大皇子的身份揭竿而起。我此行来江南是为了调查龙傲天身份的。”

    吴胥淡淡笑着,一副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模样:“那又如何?兄弟们抢你上山是为了给我当压寨夫人的,至于国家大事自然有那些禄蠹们操心,干我何事?”文人的酸臭加上劫匪的蛮横,让吴胥变得更加不可理喻起来。

    叶梅无言以对,沉默半响才探口气道:“那你相信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吗?我爱当今皇上,可以用自己的生命去为她巩固江山。”

    吴胥冷了脸子,道:“你可以为自己喜欢的人上刀山下火海,到头来人家却不一定愿意和你在一起。”

    “人生就如同一条繁华的街道,从起点开始就陪着我们的人,却不一定就是最后那个伴我们终老的人。我们从来都不知道,一路相伴走来的那些人会在哪个街口离开。可是,即便他们离开了,曾经一起走过的路还在记忆里……我的意思是,若是自己争取了,最后得不到我也不后悔。爱屋及乌,我爱她,也爱她的黎民百姓。所以我要让大周变得更好……”叶梅站在山顶,眺望着远方,那里天高云淡绿水青山,是她此生最向往的地方。

    鲁郡和姑苏城临近,对这位号称是先帝大皇子的龙傲天,道儿上的人都有所耳闻。吴胥自然也知道此事,并且一直都很是鄙夷龙傲天所为。若龙傲天并非皇室后裔,不惜以惑乱江山满足自己的私欲,其贪恋权力之心可见一斑。若他是大皇子,又何必为了争夺皇帝宝座而肆意破坏大周的如画江山。因此吴胥一直都看不上龙傲天的为人。

    而叶梅的一番话却惊醒了吴胥,一个女儿家都能有如此大的胸怀,自己堂堂七尺男儿,却跟缩头乌龟一般躲避在这山寨之中。吴胥自惭形秽,低下高昂的头颅,道:“若是姑娘方便,还请带吴胥一起去姑苏城。吴胥虽然只是一介书生,却是土生土长的姑苏人,需要时可以给姑娘方便!”

    山寨的大当家发话了,自然没有人敢质疑。

    临别之际,吴胥放下文人的清高和孤傲,泪涕并流的跪倒在地感谢山寨众人的收留之恩。二当家最是敬重文人,自认为文人膝下有黄金,一把扶起吴胥安慰道:“咱们山寨大当家这把交椅永远是你的。若是有一日,在外面受了委屈,还请回山寨来,弟兄们一定欢迎。”

    相识三年,情深堪比手足。吴胥拍拍二当家的肩膀:“若是有一日弟弟衣锦还乡,一定带你们去为朝廷干大事!”

    依依惜别之后,四人打马赶去姑苏城的寒山寺。

    傍晚时分终于抵达寒山寺。阔别多日,寒山寺的一切仿佛都变了。寺院门口的两棵百年古樟隐在黑暗中,峭楞楞如同鬼魅一般散发着丝丝寒气。

    叶梅一行跟着小师傅直接去了绝尘方丈的禅房。日落西山,该是华灯初上的时候了。绝尘大师的禅房内却不见一点灯光。小师傅双手合十,淡淡道:“大师这几日潜心修佛,故此夜晚也不点灯,施主自便。”说完转身回去了。

    叶梅站在门口不知如何是好。既然绝尘大师这几日在潜心修炼,贸然打搅肯定是不妥的,可是朝廷安危迫在眉睫,自己借着流放的便利千里迢迢赶来,岂能甘心一切努力都付水东流。

    叶梅正犹豫着,廖明哲抬手敲了敲门。禅房内传来绝尘大师沧桑的声音:“你们终于来了,老衲等候多日!”

    一行人推门而入,借着月光见绝尘大师端坐在禅椅上,双目微闭,手里捏了一串深褐色的紫檀木珠子念佛。皎洁的月光从打开的禅门里照了进来,将银白色的光辉撒在了绝尘大师佛像一般庄严的肉身上,熠熠生辉。

    嫣儿动手打开火折子点上油灯。借着油灯的光芒,叶梅仔细打量一番绝尘大师,这一瞧着实惊了叶梅。还记得当日离开之时,绝尘大师体态丰盈,颇有弥勒佛之憨态,可是眼前的绝尘大师却是瘦骨嶙峋,全身上下只剩下一副骨架子。

    “大师,您这是怎么了?”叶梅和廖明哲不约而同一起惊呼道。

    绝尘大师缓缓睁开眼睛,勉强挤出一丝笑容,淡然从容道:“无妨无妨,有生就有死有死就有生,生生死死死死生生不过是阴阳轮回罢了。老衲的身体不过是随了这月圆月缺的规律罢了。倒是姑娘既无朝廷授命,便名不正言不顺,若想解决姑苏城的麻烦,只怕得大费一般周折。”

    大家都知道绝尘大师所说的“麻烦”是什么,屏气敛神竖起耳朵仔细听着。

    “大师,长安城有一个凌云寺,是先帝生前所建,虽然历史不够悠久,香火也还旺盛,唯独缺少的是得道高僧。若是大师愿意将座下弟子分几万人出来,送往凌云寺修行,必将是造福百姓的一大善举。”当日长安城一别太匆忙,叶梅还来不及跟卓凌商量该如何分散寒山寺的人丁威胁。这几日一路苦苦思索,终于想到了些办法。寒山寺数十万人中,还是不乏真正的佛家子弟,若是为了权利之争,坏了他们的修行之路,倒是得不偿失了。

    叶梅和绝尘大师就寒山寺的人丁一事早有心灵沟通,奈何墙角有人,叶梅不想置绝尘大师于众叛亲离的死地。那人躲在窗外的黑暗中,一时听得入神。

    叶梅和廖明哲相互一个眼色,飞身破窗而出,左右拿了偷听之人的胳膊,押着他进了绝尘大师的禅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