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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三年那会儿,整个国家改革开放才五年,农村更没啥娱乐活动。一年一度的庙会,是农村人翘首盼望的事。
庙会在秋季举行,忙碌了一个春夏的农村人卖了粮,手里有了余钱,也乐意带着全家人乐呵乐呵。一贯宠孩子的林建军也是如此,一大早一家人简单的吃了早饭,他推出家里那辆大金鹿的自行车。
林若峰看到车子就趴了过去,小手攥着黑色的把手,跃跃欲试。林建军打下车撑,把他拉到一边。
“爸,让我骑一下吧。”
“不行,你这么小可别摔了。”
“爸,求你了。”
“还想不想去赶会了?”
林海峰立时萎了,崔荷抱着女儿斜坐在后座上,海峰坐在前面的横梁上,一家四口往镇上赶去。半路他们遇到了村长一家,隔着大老远,李桂香就与崔荷打招呼。
“大妹子,你们也去赶会?”
“带孩子们去看看。”
若梅乖乖坐在妈妈腿上,一个眼神都没给坐在车梁上,冲她傻笑的赵文瑞。余光看到他满脸失落和不解,她心里有些快意。她和赵文瑞称得上青梅竹马了,前世她万万没想到,当初求婚时山盟海誓,流产时指天发誓照顾她一辈子的男人,最后竟然为了小三对她动粗。
“小强这么乖巧,你怎么就容不下他呢?梅子,咱们认识这么多年,我真没想到,你会是这种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人。柳柳忍着母子分离,把孩子送到咱们家,你就是这么对他的?”
这就是赵文瑞的原话,相识多年竟然因为小三的几句话质问她,不听她的解释还出手动粗。虽然是小三陷害,但自己理亏还动手的赵文瑞,实在是不折不扣的渣男,同时也是伤她最深的人。如今时过境迁,曾经满腔的爱意早已化为复仇的怒火。
她低下头握紧双拳,感觉到后背妈妈的温度,她的心情稍微放松。一切都已经过去了,现在她可以从头再来!
“那天的事也怪不得谁,大妹子还是去跟老人家认个错……”
怎么说到这茬了,从回忆中清醒过来,若梅摇着妈妈的袖子,“妈,大堂哥会打我,咱们不去奶奶家。”
前面的海峰也闹腾,“妈,我也不去,等我能打过大堂哥了再去!”
李桂香好不尴尬,坐在前面的赵文瑞也嚷嚷起来,“爸爸,林海涛就是爱打人。小梅子那么小,肯定会被他欺负的。”
赵学泉瞪了儿子一眼,扭头朝媳妇说着,“当着孩子乱说什么呢,建军别忘心里去,文瑞妈就是心直口快,人倒是没什么坏心。不过林婶那边,母子哪有隔夜仇?”
“都是街坊邻居的,这么点事我怎么会往心里去。村长和嫂子说的是实话,我只是怕娘看到我不高兴,咱们做儿子的只求娘高高兴兴,哪天娘消气叫我了,我一准过去!”
若梅知道父亲说的是真心话,她也没求两家彻底不往来,毕竟住在一个村里,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不过她也知道奶奶那性子,可不是一般的倔强,爸爸虽然看着好说话,但真惹恼了他,那可就难办了。不过村长这一家,李桂香和李桂花可是亲姐妹,以后可真得好好注意。
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没一会也到了会场。出了刚才的事,即使赵文瑞一再嚷嚷跟若梅海峰一起玩,两家子还是分开了。
兄妹俩一人拿着一块大米糖,一家四口走进了会场。此时刚刚九点,路边草叶子上的晨露还没有完全蒸发,但会场里已经是人流熙熙攘攘。林建军抱着闺女,崔荷牵着儿子,一家人在人流中穿梭。
买了一对石膏雕刻的小狮子,四人走进了马戏大棚所在的地方。蒙古包似得棚子外面,有人在表演杂耍,有人表演马戏。
“妞妞想看什么?”
看着这些粗糙的表演,若梅有些没精神。这次来赶会,她主要想出来转转,找找什么适合家里的营生。
“哥哥看什么,我就看什么。”
林海峰早就忍不住了,“我要看猴子和老虎,妹妹那个可好玩了。”
若梅齐全海峰一票,顺利成章的全家去看马戏。买票入场坐好,没一会马戏就开演了。若梅前世虽然看过世界各国的表演,可重生后家里只有一台收音机,坐下来慢慢看着,渐渐觉得也有点意思。正要进入状态,旁边一个小男孩引起了她的注意。
他看起来和哥哥差不多大的年纪,穿着一身海军装,皮肤白白的小分头梳得一丝不苟,一看就是家境富裕的孩子。此刻他手里捧着一个透明塑料水壶,水壶里面不是常见的凉白开,而是白白的牛奶。
牛奶!若梅脑中灵光乍现,她们村所在的县直属于京城,比起其他地方还是先进许多的。而这个时候,县城里应该已经有人开始给孩子订牛奶了。而且养牛也是比较接近务农的一种,父母应该比较容易接受。
“爸爸,我也要喝那个。”
“是奶粉啊,等会看完马戏,爸爸去给妞妞买。”
“那个看起来好粘稠,好像不是奶粉!”
他们的座位离小男孩的不远,小男孩听到有人讨论,好奇的转过头来,大大的眼睛盯着若梅。若梅这才看清他的容貌,唇红齿白,一身蓝白相间的海军装,像极了电视里的童星。
“小哥哥,你喝的什么?”
小男孩张口,用标准的普通话脆生生的回道,“爸爸给我买的鲜牛奶。”
若梅冲爸爸露出了果然如此的表情,抱着小男孩的男人扭过头来,眼中露出惊讶,“林建军!”
“李明举,还真是你,怎么回来了?”
“前阵子不是迁坟么,父亲让我回来办这事。好些年没见了,这是你家孩子,都这么大了?浩辰,来叫叔叔。”
“这是我儿子海峰,今年五岁。女儿妞妞,大名若梅,今年刚三岁。海峰若梅,向李叔叔问个好。”
精致的小男孩乖乖的叫了声叔叔,若梅和哥哥也照做了。李明举趁机递给他们一人一瓶鲜奶,崔荷连忙拒绝。
“孩子喜欢就拿去喝。”
崔荷也不好再推辞,拿出一块大米糖递给李浩辰。
若梅插上吸管,喝了一口递给爸妈,“爸妈也喝!”
“你家孩子可真懂事。”
夫妻俩扛不住女儿坚决,接过来抿了一口。可别说,这鲜牛奶还真比奶粉味道好,不好意思的看了下对面的李明举。
“明举,这鲜牛奶多少钱一瓶?”
“这东西不算很贵,也就两块来钱吧,来的时候孩子奶奶要给带上的。”
李明举说得轻松,林建军和崔荷心里很惊讶,今年麦子才涨价,一斤也就三毛钱。他们家四口人分了八亩地,一年到头也就落个千把块钱啊。这么小一瓶牛奶,竟然要两块多。
“明举,这,多少钱我们还是给你吧。都是妞妞不懂事,这东西实在是太贵了。“
“我和建军从小就认识,嫂子还跟我客气什么。这也是我娘给带上的,要是让她知道给林叔的孙子收钱,那还不得跟我生气!”
若梅心中纳闷着,前世没听爸爸说这位李叔叔啊。她耐下性子听着大人说话,没一会就全明白了。这位李叔叔来头还真不小,他的父亲是抗战时期的老战士,爷爷当年是他的司令员。
大伯和父亲是生在城里的,尤其是父亲,和同龄的李明举一起长大的。只是六七十年代那会儿,爷爷为了响应国家的号召,争做社会主义一块砖,农村需要农村搬。告别老首长,拖家带口回了乡下老家。
初见面时还有些生疏,没过一会两人已经熟练的聊起来。这几日教孩子算数,渐渐从走出阴影的李父,看到儿时挚友,终于彻底抛去了阴霾。而三四岁时城里的日子,也渐渐在他脑海中复苏。
若梅拉着哥哥,和新认识的李浩辰说着话,心思则是注意着大人们说的话。原来爸爸还有这么一段过往,前世她从来没听说过。这样一来,劝服父母的把握又大了一些。
作者有话要说:</P></P></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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