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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7章、让亿万富翁带路的外宾
当小风来到位于帝国大酒店的这个大型多功能厅的时候,还是被吓了一跳。
只见这个多功能厅,已经被布置成了如剧院一样。中央的前部,就是平时那个演讲的地方已经摆好了一个大擂台,擂台离地面足有一人高。
来看比赛的人其实并不多。不过,来这里的人,要不是西装革履,就是穿着一副很酷的休闲装,偶尔也有几个人穿着运动服进来,不过,一看,那都是世界名牌的运动服。
小风则穿着他那身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运动服,脚下穿一双国产的三流运动鞋,就走了进来。看上去,他跟这里的其他人,真是格格不入。
不过,这家帝国大酒店的工作人员的素质还是很高,并没有因为他这一身不起眼的服装就投来蔑视的眼神。相反,这里的服务生还很主动给他带路,带到了这个地方。
可是,这一进来,看到这些衣服考究的男男女女,小风还是有点自卑。要不是因为那张门票,他根本进不到这里。
他,不是属于这里。他只是一条破破的捕鱼船,却驶进了一个停泊着豪华邮轮的港湾,孤孤单单。
不过,他终于见到了一个熟悉的脸孔。
“小风,你好啊。”宋钟国微笑着,走了过来,伸出了手。
“你,你好,宋钟国。”小风有点结巴了。
几天前,他还在这宋钟国的面前牛逼了一把。可是,他现在已经知道了,这宋钟国的社会地位可比他牛逼多了。
没错,这宋钟国人家也是韩国的富二代,一点也不输给那个欧阳丰。
“小风,我们之间的比试还没完呢。等下,我们两个就在台上继续比试一下,如何啊?”
“我吗?”小风指着自己,“算了,我这土里土气的,还是不要上去了。”
“怎么?你怕了吗?”宋钟国笑了。
“我有什么好怕的啊?我是怕你输了哭鼻子。”小风抱起了双臂,又得意地抬起了头。
就在此时,身后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
“爸爸,这里就是擂台吗?这有什么好看的,为什么你非要带我过来啊?”这是一个女孩子的声音,越来越近。
“你知道什么?小凤,今天晚上江南市的有钱人都来了,这可是名流的聚会啊?看擂台赛,就是一种文化盛宴,高端大气上档次啊。我虽然是个大老粗,可也要受点教熏陶。”说话的是个男人,这声音听上去也很熟。
小风回过了头,笑了起来,挥舞着手:“小凤,朱老爷,是我啊,我在这里呢。”
朱一定正牵着女儿小凤的手,却看到前面有人在朝自己招手,他愣了一下。
“小风哥哥,你怎么也来了啊?”朱小凤撒开了父亲的手,冲了过来,就给小风来了个热烈的拥抱。
她这一抱,小风的脸可就红了。
那天晚上,他们两人暧昧的一幕,似乎又回来了。
朱一定看到女儿的这种表现,摇了摇头。
宋钟国见到有个小萝莉扑到小风的怀里,也困惑不解,心想:陆小风,你能耐啊?有了个宋如雪做女朋友,你还有个小萝莉做你的粉丝啊?
“小风哥哥,你等下也上去表演吗?你也是这里的演员?”小凤问道。
这时候的她,眼里很真挚,很纯洁,完全是女孩子的眼神。此刻的她,魂魄完全属于自己。
小凤身上的紫魔还附在她的身上,不过,九天玄魔这个大魔头正在打盹呢。此时,他放过了小凤,让小凤这女孩子的魂魄自由放风一阵。
这几天,富豪家的那种穷奢极欲、衣来伸手,饭来伸口的生活,已经让九天玄魔这个大魔头感到厌烦了。他终于明白了:有钱并不一定是好事,有钱人的生活,有时候,真的是无聊,无聊,很无聊啊!
九天玄魔还是很期待能够杀人的日子。当然,他不会为了杀人而杀人,而是能给自己一个可以杀人的理由,比如为了复仇,为了荣誉,甚至为了自己的祖国。甚至,他还期待那些想杀害小凤和她父母的杀手能再次出现,这样,他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杀人了,而不用在心里承受某种内疚的心情。
这九天玄魔可真变态啊!那可不嘛,据说,有些职业军人就跟他有同样的这种变态爱好——喜欢杀人。他们热衷打仗,唯恐天下不乱,并不只是为了什么封妻荫子,升官发财,有时候,他们就是喜欢杀人,喜欢可以合法的杀人。杀的人越多,他们就越有快感。
九天玄魔好几天没有闻到血腥味了。他有点烦了,索性就打起了盹。不过,他的一只眼睛还在睁着,随时准备杀掉那些自己来送死的家伙!
“什么呀?我也是来这里看擂台赛的观众。不过,我身边这位,可是等下比赛的主角啊。”小风指了指自己身边的宋钟国,“我的好兄弟,宋钟国,他也是韩国人。”
“你好!”宋钟国很礼貌地笑了,“很高兴认识你,请问这位小姐贵姓?”
“你好,哎呀,你的普通话很标准嘛,我叫朱小凤。”小凤心无邪念地伸出了手。
宋钟国握了握小风的手,只觉得这手真是柔滑无比,上面好像还飘着香气,让他多少有点荡漾。
小凤虽然年纪小,但身材已经是凹凸有致了,只是个头稍微矮了点,不过作为小美女,见过她的男人,很少有不动心的。
三个人正在聊着。这时候,大门外面开始喧闹了起来。很多人开始聚集在了门口附近,有的人还把手机举了起来,好像要拍摄什么。
很快,门口走进来好几个戴着墨镜的保镖,背着手,停滞胸膛,分别站在大门的两端,很是威风。
然后,有一群人走了进来,而走在最中间的,是两个人。
“啊?怎么是他啊?”小风吃惊地叫了起来。
“他是谁啊?”小凤和宋钟国都不认识这个人,问道。
“他叫丁子建,是我们市很有钱的老板。”小风的目光,已经停在了走在右边,那个同样戴着墨镜,留着马尾辫,穿着一身笔挺西装的男人。
“你说的很对,他就是丁子建,这里的主人,万通集团的老板。”这时候,朱一定也走了过来,点着头,“他可是真正的亿万富翁啊。”
“爸爸,你难道不是亿万富翁吗?”小凤撅起了嘴,似乎对父亲这么恭维丁子建感到不满。
“你爸爸我只能算千万富翁,可跟人家一比,那可差远了。”朱一定羡慕嫉妒恨地说道。
作为在商场上混迹多年的老板级人物,他当然知道这个丁子建的富有程度了。如果说自己是住别墅,坐林肯的有钱人,那人家丁老板可是到处都是别墅,出门坐的是飞机,而且是一个地方都有一架飞机的超级富豪。
人比人,气死人啊!
“咦,这个丁富豪身边的那个人是谁啊?他怎么更拽啊?难道,他也是亿万富翁吗?比这丁富豪更有钱?”小凤歪着头,说道。
朱一定这一看,也愣了。
只见在丁子建的左边,有一个男人,那个男人个子不高,很瘦,头上裹着头巾,把脸都遮住了,只露出了鼻孔和眼睛。这男人的打扮,活像是某个阿拉伯国家的人。而那亿万富豪丁子建,居然很谦恭地跟在他身边,还给他带路。
这人是谁啊?丁子建怎么会对他这么殷勤啊?
难道,这是一个外宾,一个尊贵的外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