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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小秘密(大修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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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家夫妻没想到的是,接下来好几天,丁凯都吃得小肚子鼓鼓,一脸满足相的回家。丁凯妈等他睡着了去看他,他还会在梦里吧唧着小嘴回味儿。

    “志聪,过两天去谢谢人家吧?”董芝兰有些过意不去,关上丁凯的房门对老公说:“凯凯老在别人家吃饭,我们不能像不知道似的。”

    “嗯,这两天很快就把事情办完了,咱们提点礼物去。”

    大人们在商量着攀交情,小孩子们在学校里也愈加亲近。

    下了第二节课做完早操之后,季惺会在校园门口等季恪和丁凯,一起去吃点零食加餐。

    校门口吃的东西很多,人气最高的是水煎包、硬发糕和碗儿糕,价格便宜量又足。特别是雪白的碗儿糕,蓬松软糯,香甜可口,带着一点点微酸的回味,一个也才两角钱。

    季恪买发糕有研究,那个卖发糕的北方汉子,两角钱的发糕比一角钱的只多一点儿。所以小季恪每次都是让他切两个一角的,还把这种技巧交给了丁凯,那汉子只能瞪着眼给他们切四块。

    但最好吃的是八宝饭,有一个专门的门面。每天早上在店门口的炉灶上有两个大锅,一个里面蒸着小碗小碗的枣泥糯米饭,一个煮着银耳汤。八宝饭要五角钱一碗,店家先是打一碗浓稠的银耳汤,再用小刀一旋,把小碗里的枣泥糯米饭整坨挖出来放在银耳汤里,上面还要撒糖冬瓜、红绿丝和葵花米,用小勺一搅拌,尝一口,那香滑的滋味真是能吃得把舌头都咽下去。

    学校门口还有卖煮洋芋(土豆)的。都不是正规做生意的人,而是附近一些没事做的老头老太太,挑选个大卖相好的黄洋芋煮得软绵,放在篮子里,上面盖着小棉被保温,挎到一小的门口。一角钱一个,分加辣椒和不加辣椒。

    丁凯第一次吃这个的时候,被季恪撺掇着买了加辣椒的。老太太用一个小刀把洋芋划成两半摊开,撒上调好盐和花椒的红辣椒面,又把两半洋芋合在一起递给小孩儿。

    季恪教丁凯撕掉洋芋的皮,才让他一口咬下去。

    丁凯才嚼了两下,就感到一阵强烈的*刺激着舌头,舌尖想被针扎了一样疼痛。这种辣椒可是很正宗的遵义辣椒,最大的特点就是猛!弄得不怎么能吃辣的丁凯手一个哆嗦,就把只咬了一口的洋芋掉在了地上滚在墙边。

    季恪目瞪口呆,随即噗嗤一声,指着丁凯笑起来,“你你你!哈哈哈,你怎么不能吃辣啊!”

    丁凯辣红了小脸儿,口中还有那一小块洋芋,吐也不是,不吐也不是,强忍着辣味又嚼了几下。黄洋芋淀粉充足,吃起来口感十足棒,适应了辣椒之后,搭配黄洋芋好像真是挺好吃的。丁凯遗憾地看着地上掉那两半洋芋。

    第二节课后的早餐就像打仗一样,常常吃到一半就听见上课铃声响起来,所有门口或站或蹲吃东西的小孩儿就会像打了鸡血一样,飞奔着朝教室里跑。

    而放学之后,学校门口的小摊贩会更多,几乎一条街都是,小孩儿可以轻轻松松的便逛便吃。这时季惺的主要任务就是防着弟弟去买那些脏脏的零食。

    头一个就是“绞绞糖”。这种糖是一个中年人蹲在校门口卖的,下面是个小火炉,上面是一锅红色糖稀,粘性很大。有小孩儿要买,这中年人就用两个短短的小竹签伸到糖稀里一绞一绞地裹起一团来,拉高之后自然脱离,把两个竹签递给小孩儿,一角钱一份。小孩儿可以拿着两根小竹签继续绞,感觉特别好玩儿。不想绞了,就可以放到嘴里抿着吃掉。

    还有“涮米豆腐”和“糖水”都是季家禁止季恪去买的。

    涮米豆腐是凉拌米豆腐的简约版。凉拌米豆腐也是G市的特色小吃之一,颜色微黄,有特殊的米香味,切成指头大小的一条条,然后加上油辣椒、大头菜、盐菜、油酥豆、炸花生、葱花、蒜泥水、酱油、盐、味精、醋拌匀,就可以吃了!这东西属于G市小吃中的“凉粉凉面”系列,同系列的还有卷粉(米皮)、豌豆粉、凉面等等。一年四季都有,但是夏天吃最痛快。

    可学校门口的涮米豆腐可没那么配料,切成了颗粒状,然后摊主拌上一大碗辣椒酱油醋佐料水,小孩儿要来吃,两角钱一碟子米豆腐颗粒,用小竹签叉了,在佐料水里蘸一蘸、滚一滚,就可以吃了。一碗佐料水从早上卖到下午,多少竹签在里面涮,季惺坚决不允许季恪去吃这个。

    糖水就更脏了,就是白糖水加点染料,柠檬黄啊、油菜红啊、靛蓝啊,五颜六色,用一尺长一寸宽的长方形塑料袋一装,这就要钱了。每每喝完之后,舌头都会被染色。这种东西想着都不干净,哪里还可以吃?

    一到放学,季惺和丁凯就会合力架住不停闹腾的季恪。

    “不许去!”季惺揪着季恪的后脖领子,“那些东西不干净!”

    季恪挣扎着,“不嘛!我就要买!你不让我买我去告妈妈!”

    季惺很坚决:“你告妈妈也不许你去买!”

    那时季惺个子比弟弟高,揪着他不撒手,伸长手臂,人离得远远的。季恪转来转去要打哥哥,却碰都碰不到。

    丁凯在旁边劝季恪道:“季惺哥哥说得对,我爸爸说,不干净的东西吃了会拉肚子。”他帮季惺倒推着季恪走了。

    眼看离零食摊位越来越远,季恪只好灰心丧气地转身跟着两人回家属区。

    所以说,在季惺的心目中,季恪太皮太不乖,丁凯才是他理想的弟弟该有的样子,长得漂亮不说,还讲卫生又听话!这样一个孩子,跟着自己屁股后面天天喊“哥哥”,季惺那种作为兄长的情怀无限的膨胀起来。

    周五,田赛芬和季维时商量之后,给小哥俩说:“星期天爸妈带你们去G市玩。明天要把作业写完,听到没有?”

    季恪先跳了起来,“真的啊!太好咯!我要去前麟山!我要去看猴子!我要去河滨公园游乐场!”

    季恪想去的地方太多了。季惺抿着嘴,也在想。

    周六上午上完课,三个人照例一起回家,季惺问丁凯:“你爸爸妈妈还是很忙吗?”

    “嗯!”丁凯点头,“爸爸说什么证办好了,和妈妈在找门面。”丁凯也不是很懂父母在做什么。

    “哦,”季惺又问:“那明天他们在家吗?”

    一提到明天,季恪来劲儿了,骄傲地告诉丁凯:“明天我们家要去市区,外婆家就在市区!我们要吃四喜汤圆和糖麻圆,还有肠旺面!还要逛公园!”

    丁凯有点向往,“我爸爸妈妈天天都在市区,但是我不能去,他们是在工作。”

    季惺上了心。

    转过一个弯,一堆放学的小学生看见前方垃圾箱前有个“拿抓”(方言:要饭的)弯腰往里面伸手,纷纷笑闹起来:“星期六的晚上灯火辉煌,捡破烂的队伍排成两行,司令一指挥,冲向垃圾堆,破鞋破袜子拣了一大堆……”

    下午,季惺监督着弟弟把作业全部做完了,自己却手撑着下巴,有点犹豫。他总是想到丁凯用那种特别崇拜的目光看着他的样子。小小的脸蛋儿上全是真诚的敬佩,每次来吃饭都吃得腮帮子鼓鼓囊囊,赞不绝口地说:季惺哥哥你要是我哥哥就好了,你做的真好吃!”冷不防接收到这样的赞美,季惺在心里对丁凯有了一种特别亲昵的感受。这孩子周日一个人在家,又没人给他做饭了。

    星期天一早,全家人都要出门的时候,季惺装作突然想起的样子叫了一声,在爸妈的追问下又吞吞吐吐地说,老师布置的作文忘记写了,不想去市区玩了。被田赛芬和季维时说了一顿,他依旧坚持已见,要留下来。爸妈只好随他,带着季恪开门出去了。

    季惺跑到窗子那儿看他们,只见季恪一跳一跳地拉着妈妈的手,回头望到哥哥在窗口,还吐舌头做了个鬼脸。

    其实季惺当然是写完了作文的……半个小时后,他就提着一包菜,出现在丁凯家的门口。

    丁凯家离季惺家只有百米远,另一栋家属楼而已。季惺敲敲门,好半天门里传来了丁凯细细的声音:“谁?”

    季惺很大声的喊了一句:“丁凯,开门,是我!”

    丁凯的脚步声迅速往门口跑来,那惊喜的感觉都能透过门传来,“季惺哥哥!”

    “哎!”季惺左颊上的酒窝怎么也藏不住。

    丁凯身高不够高,费力地扭开了门把手,乐得一下子扑到他身上,“季惺哥哥你怎么来啦!昨天季恪不是说你们家要去市区玩吗!”

    季惺自己也是个半大孩子,勉强支撑住了丁凯的身子,心里却很开心,再也没有什么比自己的出现让别人惊喜更加愉悦的事情,“别我季惺哥哥了,叫我惺哥吧。我想到你说你爸妈也没在家,所以没去,就拿了菜过来做给你吃!”

    “真的啊!”丁凯笑得见牙不见眼,“惺哥你真好!”他拉起季惺的手就进屋,“惺哥你来你来,我们玩玩具,我还有小人书,对了,我还有溜冰鞋,一会儿我们去滑冰好不好?”屋里的电视还在放着早晨的儿童节目。

    “行啊!”季惺把手上提着的菜放下,“你在看电视啊。”

    “嗯。”丁凯已经乐得不知道说什么了,一直看着他惺哥,看不够似的。

    季惺笑着胡噜了一把他的脑袋。

    这天晚上,丁凯在自己的日记本里写下了一天的故事:

    “今天早上我特别高兴,因为季星(惺字不会写)哥哥来我家了。我给哥哥泡了甜橙果珍,和他一起看了《小龙人》的大结局。哥哥给我做了好吃的饭菜,有黄瓜、有白菜、有wo(莴字不会写)笋,非常非常好吃!下午季星哥哥和我一起出去滑冰玩,他一只脚(穿一只滑冰鞋),我一只脚,我们转遍了厂区,有一条路特别平,没有沙子,很好滑!下午,哥哥又做了一个新的菜,和中午没吃完的菜一起吃,还是很好吃!我喜欢季星哥哥!今天真是愉快的一天!……哦对了,哥哥还让我不要告诉季恪,他说这是小龙人的小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