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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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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思聪爱谭佳兮,爱得欲罢不能。

    他第一眼看到谭佳兮的时候,只是觉得好奇,因为在一个女人最美的年纪,她却在刻意卑微自己,明明五官属于上乘,却喜欢低着头,似乎不想被任何人注意到。

    她有一双乍看非常干净清澈的眸子,周身的气场却又并不像是白纸一张。

    他平日里见惯了美艳窈窕,这张脸看上去并没有更美,他却对谭佳兮几乎是一见钟情。

    时间一长,他逐渐习惯了在昏暗的角落听她弹琴,倒不是说她弹得有多好,只是听她弹琴他的心情会莫名变好。

    或许这就是所谓的爱情。

    吴思聪最初的时候从来没想过自己会背叛谭佳兮。

    他爱她,即使她有糟糕的过去,他也愿意等,直到她的伤口痊愈的时刻。

    可是婚姻的平淡琐碎,足够磨尽他最初的激-情。

    结婚三年,他甚至碰不得自己的老婆,这种事情说出去未免让人耻笑,偏偏他又舍不得用强,他想他到底是爱她的,怕她吓着,怕她芥蒂。

    那天他从床上醒来,看到一双细细的丹凤眼,一时间差点错认为是谭佳兮,情绪还未酝酿成欣喜,心脏便猛地坠入谷底,一阵让他作呕的感觉铺天盖地的袭来。

    到底是怎么发生的,他完全没有印象,他想他大概是真的太久没碰过女人了。

    林以轩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靠在他的肩头,床单上的一点玫红血迹衬得她更加柔弱。

    “吴总,你放心,我不会给自己惹麻烦的。”林以轩吸了吸鼻子。

    “嗯。”吴思聪眸子沉暗,似乎终于对眼前的女人有了那么一丁点儿印象,“你是叫林以轩吧?”

    林以轩本是徘徊在三线的影星,她不是新人,甚至颇有老戏骨的风范,即使演的都是一些龙套,也惟妙惟肖,却似乎总是时运不济而红不起来,而一晚过后,她成为电影《蝴蝶惊梦》的女主角。

    说起偷吃这种事情,其实做过一次,很难去阻止有第二次,无论感情多么深厚,无论自控能力多么强,只要已经做过一次,便会有“一次”跟“多次”实在毫无分别的想法。尤其是……在自己的老婆一次又一次地拒绝本该有的夫妻之事的情况下,那种诱-惑几乎是成百倍地方大。

    吴思聪是一个正常的男人,一个有生理需要的男人。

    他告诉自己,他爱谭佳兮,他所做的一切,是为了保护她。

    何况林以轩是个懂事的女人,不贪心,从未出过什么幺蛾子给他。

    可就在刚刚,吴思聪正在林以轩的身上纵情驰骋,回头蓦地看到了手机屏幕上闪烁的“老婆”二字,他突然胸口一空,心底有些怕,他怕林以轩的存在会毁了他苦心经营了三年的美好婚姻。

    他快速地冲了澡,开车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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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谭佳兮听到由远及近的脚步声,有些惊讶地看着吴思聪本人居然出现在自己面前,还来不及开口,便被他紧紧抱住。

    “老婆,我爱你。”他说的极其认真。

    谭佳兮双颊抹上一丝红晕,低声道:“别闹,还在外面。”

    吴思聪笑,单手搂着她,另一只手拿钥匙开门,用脚将门拨开便拦腰抱起谭佳兮进了屋。

    一旦渴望过头,人的适应能力总是非常强悍,就像吴思聪被拒绝多了,竟会觉得连抱抱她都心里美滋滋的,心想至少她现在已经不害怕自己的亲近了。

    “不是说今天得晚上才能回来吗?”谭佳兮顺从地被他抱在怀里,隐隐约约闻到一丝丝香水味儿,很淡,显然已经经过了遮掩,但气味是常年累月染上的,如果不是太过亲近根本闻不出来。

    她知道,他在外面有人,但是那又怎样呢,毕竟是她有问题,只要他依旧爱她,那么她就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嗯,临时有改动。” 吴思聪有些心神不宁地说,抱着她倒在沙发上,却无心亲昵。毕竟刚刚从别的女人那里过来,他没办法当作什么都没发生。

    “晚上想吃什么,我一会儿去买菜。”谭佳兮浅浅地笑着,乖巧可人。

    “让陈阿姨去就行了,这么热的天,万一中暑了怎么办。”吴思聪虽是这么说,却是爱极了谭佳兮这般,即使嫁给了他也毫无架子,凡事喜欢亲力而为,依旧如最初那般节俭朴素,谦逊懂事,完全没有因着由清贫变成了富有而露出类似暴发户的嘴脸。

    吴思聪承认,除了床笫之事,谭佳兮温柔体贴到几乎是他理想中的完美妻子。

    “她可不如我会挑。”谭佳兮眉眼间露出得意。

    她笑的时候,脸颊会露出两个十分浅淡的梨涡,吴思聪格外喜欢,他甚至经常会想,就算谭佳兮幼时遭遇不幸,也比很多女人清纯干净的多。

    他愈发觉得内疚。

    “老婆,今儿歇着不做了,我们出去吃。”吴思聪抱着她,低头亲了亲她的额头。

    “好。”谭佳兮依旧点头。

    谭佳兮已经二十四岁,学业事业皆颓败无成,要说优点,大概她唯一擅长的就是一个“忍”字,忍着很累,有时候反而是最好。

    她七岁的时候父亲出轨,跟一个发廊洗头妹搞上了,母亲一哭二闹三上吊,跟那女人撕破脸皮你死我活,把父亲逼急了离了婚,父亲又是个不成气候的男人,没什么能分给她,最后一穷二白,连女儿都养不起。

    她谭佳兮绝对不会步母亲的后尘,那个用Opium香水的女人,不过是替她履行了一些义务,其他再没什么别的,吴思聪爱她,她也爱吴思聪,这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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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ternal  Angel”内新设了块儿赌场,美其名曰“添香”。

    外头传的火热,都想一探究竟,这“添香”却又偏偏不对外开放,就是捧着金砖银砖也别想把门砸开。

    此时沈延北正慵懒地倚在红木雕花的椅子上,骨节分明的手指间雪茄已经积了一小节雪白丰厚的烟灰,浅淡烟雾间依稀可以看到“BEHIKE”的标志。

    漫不经心地看了一眼桌上的牌,沈延北黑着脸摇了摇头,道:“今天运气真差。”

    在一旁一直敛钱的容允满面春风:“沈公子整日玩乐还‘时’进斗金,当然得资助一下我这穷酸辛劳之人。”

    沈延北轻嗤了一声没有搭腔,起身离开座位,将半截雪茄随手丢进一旁的水晶烟灰缸:“我出去透透气,你们玩。”

    百无聊赖地走在富丽堂皇之间,沈延北觉得有些乏味无趣。

    活动了一下微微有些僵硬的四肢,沈延北双手插兜倚在窗边,不经意地瞥见“Ray Club”的总裁吴思聪的车,一个低头敛目的女人从车里轻盈地迈出来,虽说是傍晚,却也烈火如荼,她却裹着长袖衬衫和长裤,难看倒是不难看,就是不太合时宜,沈延北眉毛一挑,觉得吴思聪的老婆格外怪异。

    再低头看,二人已经进了门。

    Eternal Angel贵宾区里最出名的海鲜宴是谭佳兮的最爱,吴思聪本身便是经营餐饮业的,而他每次来这里都会由衷地承认,无论服务还是水准,Eternal Angel在目前国内的会所中真的可以说是鹤立鸡群,当然,最低消费的数额也是高不可攀的。想想这里的所有者沈大公子挥霍考究的作风,Eternal Angel作为他每日必去的消遣之地,奢侈成这般倒也不足为奇。

    谭佳兮很贪吃,不挑食的那种贪吃。

    吴思聪常常打趣她说,是不是小时候被虐待以至于饿出毛病来了,否则怎么吃那么多还瘦骨嶙峋的全身没二两肉。

    谭佳兮往往回答他的是更加风卷残云地扫盘子。

    谭佳兮是真的饿,一种精神上的,好像永远都填不饱似的饿。

    小时候她经常半夜饿醒,睡眠对于她来说已经不能用于逃避饥饿,有时她实在忍不了了就起床灌一肚子水,她不敢吃东西,多吃东西会挨打。

    她小时候从来不相信灰姑娘的故事,但现在她信了。

    吴思聪拿着水晶鞋救了她。

    很多时候她甚至觉得,她爱吴思聪,最主要可能就是因为吴思聪会给她带来很多很多好吃的,她想吃多少吃多少,美味而充足,这种幸福感对于她而言甚至抵过了首饰珠宝。

    很多时候她都忍不住想,如果她是个完好无损的女人,此刻她大概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人。

    人果然贪得无厌。

    她懂吴思聪眼里极力隐藏的愧疚,所以她选了最贵的地方,她知道,越贵他越心安,他心安,他们的关系才能稳定长久,直到有一天她的病好了,他们依旧是相爱的夫妻。

    作者有话要说:为什么没有人收藏呀……很难看吗……QAQ告诉窝是哪里雷了你们,酷爱点告诉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