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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2-05-02
华夏国江南z省h市,20xx年4月8日(农历三月十八)。
小清薇在从祭台上消失后,就觉得自己被一片黑暗包围着,浑身挤压得难受,而且头晕目眩,胃里也很不舒服,幸好这种感觉没有持续太久,不一会儿清薇便觉得周身一轻,自己的身体终于接触到了大地,冰冷的触感让她打了一个寒颤,她立马睁开眼睛从地上蹦了起来,然后细细打量着这个对自己来说完全陌生的世界。
四周一片漆黑,看出来是在晚上,但自己穿着一身单衣并不觉得很冷,只要自己不躺在地上。抬头看了看天上的星辰,清薇发现现在是子时一刻,原来这个世界的时间和师傅那个世界的时间差不多啊,这个认知让小清薇心里舒服了点。不过,自己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再加上还只是一个六岁的小女孩,接下来该怎么办呢?这个世界到底有没有自己的亲人呢?小清薇茫然了……
“算了,先找到有人的地方再说吧!”小清薇摇摇头,就瞅准一个方向慢慢走着,边走边低头想着以后的打算。
“哎呀!”突然,小清薇一声惊呼,接着便被脚下一个东西绊倒在地,小清薇再次倒霉的与大地来了一次亲密接触。
从地上爬起来,小清薇揉揉摔得发疼的胳膊,便开始细细打量起这个绊倒自己的不明物体。不过,由于四周太黑的缘故小清薇看不太清楚,只隐约觉得是个人形物体,而且用鼻子嗅了嗅,小清薇就闻到了一股浓烈而刺鼻的血腥味。
想了想,小清薇就开始运转体内的《玄天经》并把元力集中到眼部,不一会儿,小清薇就觉得耳清目明,眼前一切都变得清晰起来。
“啊!”看清眼前的一切,小清薇吓了一跳,眼前真的是一个人,但此刻这个人满脸血污,身上的衣服也被鲜血染透。
“怪不得一股血腥味儿!”小清薇皱了皱眉头,便壮着胆子开始察看地上的人是否还活着。记得四岁的时候她曾随师傅下山游历过一次,看到过师傅给人治病,而且师傅治得都是人世间那些大夫治不好的怪病。有一次师傅甚至治好了一个浑身长满脓疮并且散发恶臭的老人,那时的情况可比现在恶心多了。所以,地上的人虽然满身血污,但还在小清薇的接受范围之内。
“如果是普通的六岁小女孩肯定会被吓哭吧!”小清薇无奈地想到,伸手探了探地上之人的鼻息,发现还有微弱的气息。小清薇不禁舒了一口气,接着又给他把了把脉,虽然地上的人没有内伤,但生命气息十分微弱,显然是失血过多的缘故,如果再不救治就会一命呜呼的。小清薇思考了一会儿,往怀里掏了掏,掏出一瓶百花露,心疼的瞅了几眼,就掰开地上之人的嘴巴往他嘴里滴了几滴,一边滴一边哀叹:“这可是师傅给我的啊,在这个世界据师傅说是没有的,用一滴就少一滴啊!”滴完后,小清薇立马把瓶子往怀里一塞。然后,又给他把了把脉,发现他体内的生命气息浓郁了许多,暂时是不会有生命危险了。不过还得给他止血呀,不然她的灵药可就白费了!
犹豫了一会儿,小清薇便开始动手脱他的衣服,一边脱一边嘀咕:“虽然师傅说过男女授受不亲,但我现在才六岁,而且是为了救人,应该没事儿的!”脱掉了他的上衣,小清薇发现在胸口靠近心脏的位置有一个奇怪的血洞,之所以说是奇怪,是因为在自己的认知范围内还没有见过什么暗器能造成这样的伤口。而腹部的伤很明显是刀伤,只是伤口很深,里面的肠子都快流出来了。于是,小清薇又很无奈的把止血生肌粉给掏了出来,小心翼翼地撒在他腹部的伤口上,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结疤、脱落,除了一个淡粉色的痕迹什么都没留下,估计过两天就可以完好如初了。对于那个奇怪的血洞,小清薇本来也想直接把止血生肌粉倒在上面,可是直觉告诉她,这个伤口好像不应该直接这样处理。
“要是师傅在就好了,可以打开天眼直接察看到伤口里面的情况!”小清薇抱怨道。
“算了,好人做到底吧,师傅告诉我和师兄要博爱众生,要怀有一颗仁慈的心!”说着狠狠心咬破了自己的食指,用自己的血在他的伤口周围画了一个诡异的三角形符文,伤口奇异地慢慢开始蠕动,一片柔和的白光闪过后,一枚椭圆形的、花生粒儿大小的金属物体漂浮在半空中,小清薇一把抓过,好奇地看了看,发现不认识这个东西,于是就把它收在怀里,这才开始把止血生肌粉倒在他的伤口上。
“幸亏自己刚才没直接倒上药!”小清薇在心里想着,顺便也往自己食指的伤口上倒了些药粉。如果神机老人在这儿肯定会觉得肉痛,他辛辛苦苦炼制出来的珍贵药粉竟然被用来治这种普通的金疮药都能治好的手指上的小伤!
做完这些,小清薇突然觉得一阵头晕目眩,“看来自己刚回归这个世界身体还没完全复原,刚才自己又用指尖的精血画出符文,身体果然快支撑不住了!”清薇苦笑一声,迅速往嘴里吞了一颗补元丹,然后就沉沉睡去……
昏迷中的凌天逸觉得自己仿佛置身冰窖,浑身冰冷,生命气息在迅速的流失,自己拼命想要挣扎反抗,然而全身僵硬、动弹不得,就在自己快要绝望的时候,突然一股暖流缓缓流入自己的四肢百骸,慢慢驱散着寒冷,令自己周身变得暖洋洋的,十分舒坦。他终于松了口气,身体也渐渐放松。
缓缓睁开眼睛,凌天逸只觉得胸口闷闷的,仿佛有什么东西压在上面,低头一看,一个小小的黑色头颅正压在上面。凌天逸不由皱了皱眉,因为他从小就不习惯让人靠近,即使是自己的亲生父母也一样,只是凌母苏晓柔经常死皮赖脸地缠着自己的儿子,儿子稍有不满或厌恶,就会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哭诉抱怨,说自己辛辛苦苦把儿子拉扯大,儿子长大了竟然不和娘亲了,弄得凌天逸很是无奈,只能任由自己的母亲对自己掐脸揉腮、上下其手并感叹自家的儿子长得越来越俊了,而凌父凌飞扬则在一旁慈爱的看着自己的妻儿。想起自己的父母,凌天逸淡茶色的眸子里闪过思念、痛苦之色,随即便被一抹厉芒代替而过。
支撑起身子从地上坐起来,凌天逸惊喜的发现自己浑身并无任何异样而且体力充沛精神饱满,最让他感到震惊的是自己昨晚遭到追杀时明明胸口中了一枪,腹部中了两刀,生命危在旦夕。而现在自己的身体却完好如初,没有任何伤口,这太不可思议了!
“难道自己昨晚在做梦?”凌天逸低头看了眼由于自己坐起来而滚到自己大腿位置仍在沉睡的小人儿,淡茶色的眸子里闪过一丝疑惑:“难道是她救了我?”凌天逸若有所思,伸手一捞就把沉睡着的小人儿捞到了怀里,伸手拨开垂在她脸上的发丝,看清楚她脸的一瞬间凌天逸有片刻的失神,只见怀中的小女孩儿巴掌大的瓜子脸上柳眉弯弯,琼鼻翘挺,小嘴嫣红,雪白细腻的肌肤精致如陶瓷,大眼睛紧紧闭着,长长的睫毛随着呼吸一颤一颤的,凌天逸顿时觉得自己的心也跟着轻颤起来。
“不管是不是你,先跟我回去再说吧!”平复下心情,凌天逸对着小人儿轻轻说道。
说完从地上站起来,凌天逸这才开始细细打量起周围的环境,此时,东方的天际已经微微泛白,周围的环境也渐渐清晰起来。凌天逸抬手看了下腕表上的时间:五点十五分。抱紧怀中沉睡的小人儿,凌天逸思索了一会儿便拿出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
而此时在h市西北郊区的一座豪华别墅里,大厅内灯火通明,一片混乱,几乎所有在凌家有身份的人一晚都没睡觉,此刻全聚在大厅内。而所有人的目光全都聚集在一个七十多岁、胡子花白、身穿青色唐装的老人身上。
老人原名陈阿福,大家都喊他“福伯”,福伯早年随凌家老爷子凌破风在黑道走南闯北,征战无数,终于在h市站稳了脚跟,建立了凌云帮,一跃成为h市三个势力顶尖的黑帮之一。而福伯不仅和凌破风有着过命的交情,更为了帮凌破风稳固初建的帮派终身未娶,因此凌云帮上下都很尊重福伯。在凌破风去世后,凌云帮更是为福伯马首是瞻,福伯那时可以完全取代凌家的地位。但福伯只是安守本分的继续帮凌家打理帮派,直到凌破风的儿子凌飞扬完全接手了帮派,福伯才悠闲地开始安享晚年。
“少爷找到了吗?”坐在大厅内豪华真皮沙发上的福伯目光炯炯地问着自己的一众属下。
“报告福伯……还没有……”属下们低声道。
“没有?找了一晚上了,还没有?你们是干什么的?凌家养了一帮饭桶吗?”老人跳起来暴怒道。
“属下……会尽力去找的,只是由于晚上天太黑……兄弟们看不清楚……”
“那还不快去,找不到少爷你们就别活着回来了!”老人“噌”地一声拔出手枪,一把拍在桌子上。
“是!”属下们擦擦额头上的冷汗说道。
“滚!”福伯怒喝道,属下们闻言一个个赶紧落荒而逃。
“福伯您消消气,气坏了身子不值,少爷吉人自有天相,一定会平安归来的!再说,斯阳少爷那边也在派人找少爷呢,少爷一定会没事的!”坐在福伯左边一个四十多岁、一身西装革履的胖乎乎的中年男人道。
“可是,少爷一个晚上都没有消息,我担心少爷真的会遭遇不测……毕竟我们派去机场接少爷的人都被人干掉了,可见对方是有备而来……”老人右边一个同样四十多岁、一身白色唐装、斯文儒雅的中年男人接口道。他和刚才说话的胖子还有凌家刚去世的现任家住凌飞扬是结拜兄弟,都是福伯从小看着长大的。
“林一舟,你什么意思?难道想诅咒少爷不成?”
“怎么了,金胖子?我只是实话实说而已!”
“我看你就没安好心!”
“随便你怎么想!”
“好了,一舟、大海你们俩别吵了!总之,我们一定要活着找到少爷!”
“福伯,您……”林一舟和金大海还想说些什么。
“我要对得起破风兄,也要让刚去世不久的飞扬和晓柔在地下安息!毕竟少爷是凌家唯一的独苗啊!”福伯摆摆手说道,眼圈开始泛红。
突然,放在茶几上的手机发出一阵悠扬悦耳的铃声,吸引了三个人的注意力。福伯拿起手机,发现是个陌生的号码,皱了皱眉头,福伯接听了电话。
“喂,你好,我是陈阿福,请问你是哪位?”
“福伯,我是天逸!”
“啊?少爷,您还活着?真是太好了!您没事吧!您现在在哪里?”福伯激动地大喊。
“我现在没事儿,您不用担心,待会儿我会给您传个简讯把地址告诉您,您派几个信得过的人来接我!”
“好,好,我会马上派人去接少爷!在此之前,少爷一定小心啊!”福伯连连应和。
“少爷没事?”福伯刚挂完电话,林一舟和金大海就紧张地问道。
“恩。”福伯点点头。
“太好了!”林一舟和金大海也兴奋地叫道。
“少爷现在在哪儿?”
“少爷已经把地址传给我了,你们去找几个值得信任的兄弟。我告诉他们地址,让他们保护少爷回来!记住,这件事一定要秘密进行!”
“是,我们明白!”
“那就去吧,让他们快去快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