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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彻斯特警察局。
杨逸双手被反剪,拷在审讯椅上,接受审讯。
“杨逸,这是在你身上搜到的匕首,和死者身上的伤口完全吻合,你怎么解释?”
“我没杀人。”
“有人亲眼看到,你和死者在酒吧发生争执,你承认吗?”
“我承认,但…….”
“有目击着说,死者走出酒吧之后,你也尾随出去了,你承认吗?”
“我是出去了,但……”
“我们在你的书桌抽屉里,发现了这块怀表,你认得吗?”
“不认识。”
“昨天夜里十点到零点,你去了哪里?”
“……”
审讯室里非常的寒冷。杨逸被审了一个晚上,冻得嘴唇发紫,脸色苍白。最后,他用不太熟练的英文哀求道:“警官先生,请你给我弄点吃的和穿的,我实在是受不了了。”
“那好,请你在审讯记录上签字。现在证据确凿,就算你不承认,也足够定你的罪了。”
他的同班同学,新加坡人李全璞来探望他,给他拎来了周铮的那只箱子。
“杨,警官说你要棉衣,我就让房东给开了门,把这个给你带来了。我找了半天,就数这套棉衣最厚。”
杨逸急忙打开箱子,把棉衣裤穿了起来,一边对李全璞说:“全璞,太谢谢你了。我们都是中国人,你会帮我的是吧?”
李全璞点了点头。
“那好,你听着,我是被冤枉的。你帮我找个私家侦探,让他帮我查,看谁在陷害我。钱我会给他的。”杨逸说道。
李全璞有些为难:“这恐怕不好办,定金没给人家,人家怎么帮你查?”
杨逸说:“我有钱,只要你把他领到这儿来,我就有办法让他拿到定金。”
李全璞答应后,就离开了。杨逸心里着急,忽然想起自己是个有组织的人,于是叫来看守,提出要寻求中国领事馆的帮助。但被拒绝了。
第二天早上,李全璞来了,后面还跟着一个五十来岁的小个子英国人。
“霍华德先生,他就是杨逸。杨,这位是霍华德先生,是全英格兰最好的私家侦探。”李全璞简短地作了一下介绍,然后说:“我一会儿还有课,就不陪你们了。霍华德先生,杨,失陪了。”
杨逸跟霍华德详细说明了事情的经过,但对当天夜里在布莱尔夫人家里过夜的桥段,却只字不提,只是最后才含糊其辞地说了句:我后来就回去了。事情的经过谈完之后,两人就办了支付定金的委托事宜,这里不再细表。
百无聊赖,杨逸便脱下棉衣,开始练起了拳脚,从匕首杀刺到十八罗汉手的记忆碎片,颠来倒去地练着。练着练着,几个看守也过来观看,拍手叫好。
吃饭的时间到了,杨逸披上棉衣抖了一抖,隐约地看见,棉衣的里口袋中,似乎有个白色的物件晃了一下。他掏了出来,是封折叠的信笺,打开信笺一看,顿时气血翻涌,整颗心好似要跳出身外一般。只见信笺上娟秀地写着一首诗:
闻君七夕赴重洋,披星赶月作云裳。英伦寒夜千年雪,江宁晨曦万里霜。朝观明镜暮听雨,声泪俱下枉断肠 。此去经年当如意,盼君折梅还故乡。
阿梅!这是阿梅!棉衣是阿梅做的,棉裤也是阿梅做的,她一直在我身边!
天哪!杨逸,你也太白痴了!阿梅天天都在你身边,你居然让她搁沉箱底!杨逸啊杨逸,你真是有眼无珠、暴殄天物啊!
不行,我得赶紧出去,对,直接给周铮发报,叫他把我的阿梅交出来!
啊!我听见阿梅在哭,她哭了,她叫我回去,叫我回去娶她,我得赶快回去!
正在杨逸感慨万千之际,一个声音立马让他回到了现实:“杨逸,现在正式通知你,法庭已接受审理你的案子,后天下午两点开庭。”
开庭的前一天下午,霍华德终于再一次出现在看守所。
一见面,霍华德开门见山的说:“你好,杨先生,我现在是作为辩护律师的身份与你谈话,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杨逸想了想,试探性的问:“霍华德先生,是不是你的时间不够,不足以找到有力的线索,所以,以辩护的方式争取赢得这个案子?”
“是的,但是你放心,我不会向你收取律师费。”霍华德说:“就目前的证词和物证来看,只有证明你案发时不在现场,才能百分之百赢得这场官司。”
杨逸此刻的心情非常矛盾,如果向霍华德说出那晚的情况,并让布莱尔夫人出庭作证的话,布莱尔夫人将名誉扫地;如果不这么做,自己很可能会被判有罪,那么他不知道自己还能否回去,能否再见到他的阿梅。
沉思了良久,杨逸终于开口说话了:“很遗憾,没有人能证明。”
霍华德走了。杨逸回到监舍,含着泪,面向东方大喊一声:“阿梅,对不起!”
杨逸由法警带上了被告席。他向旁听席扫了一眼,没有发现布莱尔夫人,心里稍稍一慰。他不想让布莱尔夫人卷进这个案子,可能是因为她的美丽和暧昧,让杨逸内心深处的骑士**油然而生。
“传控方一号证人出庭!”法官的声音孔武有力。一会儿,一个头发稀疏的中年男子站在了证人席上。法官接着说:“证人,请说出你的职业和姓名。”
“蓝羽酒吧老板,麦克?史密斯。”中年男子说。
法官问:“史密斯先生,你愿意在上帝的面前发誓,向法庭陈述准确无误、完全属实的证词吗?”
史密斯举起右手说:“我向万能的上帝发誓,我所提供的证词是真实的。”
公诉人问:“证人,请你告诉法官大人,1936年12月7日晚10点到翌日0点之间,你在做什么。”
史密斯说:“我从酒吧里走出来,想回家。看见斯蒂夫?布朗先生正往街的那边走,他醉了,走路很困难。杨先生此时也出来了,他和布朗先生是向同一个方向走的。”
接下来传控方二号证人威廉,一个酒吧侍者。
公诉人问:“威廉先生,你认得这块怀表吗?”
威廉说:“认得,它是斯蒂夫?布朗先生的。”
公诉人问:“你凭什么说它是斯蒂夫?布朗先生的?”
威廉说:“布朗先生天天都来酒吧喝酒,临走的时候,都要取出这块怀表看看。我天天都能看见这块表。”
公诉人问:“你在出事当天,看见被告在酒吧做什么?”
威廉说:“他在酒吧喝酒,后来在出门的时候,被告和布朗先生打了起来。”
接下来又传三号控方证人,警察辛普森。
公诉人问:“辛普森警官,你可见过这块表?”
辛普森说:“见过。”
公诉人问:“你最后一次是在哪里见到它的?”
辛普森说:“在被告人的房间,在他的书桌抽屉里看见的。”
公诉人又问:“你见过这把匕首吗?”
辛普森说:“见过,它是我从被告身上搜出来的。”
公诉人说:“法官大人,我的话问完了。”在此期间,霍华德没有对控方证人展开提问。
接下来,旁听席传来一阵轻微的嘈杂声,人们交头议论着。审到这里,似乎这起一级谋杀案已是板上钉钉的事实。
“肃静!肃静!”法官振振地敲着法槌,接着说:“现在请辩方陈述。”
霍华德站了起来,清了清嗓子,开始陈述:“我注意到控方陈述中存在着的几个疑点。第一,在凶器的认定上,这是一把威尔士斯拉德工厂生产的md60军用匕首,在曼彻斯特大街上随处可以买到,只具备作案工具的共性,但不具备特性。第二,控方的第一证人并没有亲眼看见我的当事人行凶杀人,只是说他是和布朗先生朝着同一个方向走。第三,我注意到,控方严重忽视我的当事人对本案所谓作案时间的认定,斯蒂夫?布朗死于1936年12月7日晚10点到翌日0点,而我的当事人在从这段时间,根本不具备作案时间。我恳请法庭让我的证人出庭作证。”
“传辩方证人!”
话音刚落,法庭的边门打开了,从门外走进一个穿着棕色大衣的女人。
杨逸定眼一看,正是他的老师布莱尔夫人。瞬时间,杨逸两耳发烫,心噗通噗通地跳个不停,是羞愧,还是不安?是喜悦,还是期盼?
法官说:“证人,请说出你的职业和姓名。”
夏洛蒂说:“曼彻斯特大学医学院病理学教授夏洛蒂?布莱尔。”
法官问:“布莱尔夫人,你愿意在上帝的面前发誓,向法庭陈述准确无误、完全属实的证词吗?”
夏洛蒂举起右手说:“我向万能的上帝发誓,我所提供的证词是真实的。”
霍华德问:“布莱尔夫人,1936年12月7日晚10点到翌日0点,你在哪里?在做什么?”
夏洛蒂用她那清脆悦耳的声音平静地说:“那晚10点,我和杨逸回到我的住所,我们一直在喝酒。”
霍华德问:“那么在此之间,杨逸是否有曾离开过你的住所?”
夏洛蒂依然平静地说道:“没有,他喝醉了,就住在我那里,直到天亮才离开。”
话音刚落,法庭上一片喧然。法官重重地敲着法槌,半天也没能让火爆的气氛平静下来,他不得不站了起来,扯起十二分的嗓音高喊着:“现在休庭!”
杨逸此刻的心情跌落到了极点,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他羞愧地看了布莱尔夫人一眼,而夏洛蒂也正默默的看着他,眼神中饱含着坚定与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