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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chapter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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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舒默把画和工具都搁进画室,就去厨房做饭了。舒默很爱惜他的每一幅作品,就跟他现在爱惜他的每一个病人一样。他喜欢整理出一个单独的角落,存放他的画。在美国的时候,他就会在本就空间有限的阁楼里摆下一个巨大的雕纹樟木箱,把每一幅画都干干净净的卷好,扎上红丝绳或是塞进树脂画筒,再整整齐齐地码进去。回到T城之后,舒默就买下这套公寓,专门留出一个房间做画室。

    画室乳白色的房间门紧闭。舒默是随手关门的人,哪怕是进出厨房。其实这样小心翼翼未免有点多此一举,这间公寓除了他和我,从来没有过任何其他生物的到访(住在这么高的地方,连苍蝇和蚊子都飞不上来)。想来想去,这种毫无意义的执着只能归功于他日益严重的强迫症。当然,任何门无论敞着掩着关着锁着对于好奇心强烈的我而言都只是红彤彤的四个大字:欢迎光临。

    我抬脚迈进了画室,慢悠悠走在舒默略显空旷朴素的艺术宝殿里。房间里面光线很暗,厚重的遮光窗帘紧紧掩着,毫不留情地把明媚灿烂的秋日晨光阻隔在外。四面白白的墙壁,配上漆黑的大理石地板,简洁的木质脚凳、画架、方桌,还有那些散在桌上的各式油彩涂料和画笔,倒是当真有种类似那些有着柔光怀旧画面的文艺片的质感。

    要说这房间唯一不那么艺术的,就是它太过整洁。空气中没有漂浮着闪着金色阳光的淡淡尘埃,桌面上墙壁上地板上没有大块大块色彩强烈冲突的激情涂鸦,连用过的调色盘都被洗的干干净净,和一株株皮管都很干净的油彩涂料规规整整摆在桌脚。至于那些画,呵呵。我能说我只看到了一摞摞树脂材质圆筒造型的乐高积木么?

    我肺活量再大,也吹不开那些塞得比红酒瓶木塞还结实的画筒。除非舒默把画卷从里面抽出来摆在我眼前,而且不能束丝绳或是胶皮圈,我才能像电视剧里演的那样一口气把画卷吹开,华丽丽地铺展在众人面前。所以我很少看到舒默给我画的画,除了刚画完的时候,会凑过去瞄上那么一眼,往往还没等比评画卷与吾孰美就被舒默卷走了。他也从来不在我面前展示他那些画作,自夸一下自己技艺的长足进步,或是听听我这专属模特的意见点评之类。对于画画这事,舒默是相当的自娱自乐。

    我在画室又磨了一圈,正准备走的时候,忽然瞅见窗帘缝隙里隐隐透着点点的金黄色。那帘子后面是个飘窗,采光非常好。有一次阳光柔和又明媚的时候,我还坐在那里让舒默给我画了一幅油彩。我朝窗户走了过去,刚一钻过窗帘,就看到了一幅快要完成的油画。

    一大片金黄色的向日葵花田铺满整块画布,蔓延到天边,与熔金似的金色落日融为一体。画布的正中央是两个雪白的身影,男孩穿着颀长板正的白色燕尾服,女孩甩着华丽梦幻的拖尾白纱裙,两个人手牵着手向着远处的天边奔跑着。那两个背影还有一些细节上的颜色没有处理,花田近处的阴影也还有没打好。这些暂时的瑕疵没能掩盖这幅画的强烈的渲染力,蓬勃的希望和金色的憧憬已然呼之欲出。

    呵呵,这小子的画技进步这么多,总算没白给他当这么多年模特。

    我淡淡一笑,从窗帘后面走出来,径直向房门走去。

    只是舒默,你画这么纯洁的婚纱礼服,这么梦幻的向日葵花田,这样动人心魄的灿烂和美好——

    这,就是你梦想中的婚礼吗?

    吃完饭的时候,我看着舒默仔细地挽起衬衫袖子,弯腰收拾碗筷。我叹了口气,慢悠悠地开了口:“舒默,我今天梦见嘉烁了。”

    舒默抬起脸的时候显得很迷惑,他眉头微微地蹙着,像是听到了一个从未听过的名字:“谁?”

    但随即他反应过来:“哦,你之前遇到的那个朋友。”

    我跟他提过嘉烁,不止一次。尤其是头几年,我经常想起她。但舒默就是这样,他对于自己不关心的事情只保留金鱼的记忆。

    我点点头:“我记起来,明天好像是她的忌日。”

    舒默看着我:“所以?”

    “我想去看看她。”我看着舒默蹙起的眉心一点点展开,“她葬在离家这么远的地方,父母年纪又大了,都不知道每年是不是都有人来看她。说不定坟头的青草都长得一人高了。”

    舒默嘴角牵起一抹略带讽刺的笑:“所以你去?你是能帮她烧纸给她给她扫墓?就算她坟头的青草长到一米六五,你能像吹蒲公英那样把它们吹得连根拔起?”

    我突然觉得愤怒:“你懂什么?!你知道被人回忆被人怀念是多么重要的事情吗?你知道活着好好地每天惦记着连载的漫画什么时候更新周末跟哪个小伙伴一起去十字街喝个下午茶好不容易挤出时间香甜甜地睡个饱觉,结果一觉睡醒却发现一切都不一样了是多么可怕吗?你知道飘荡在一个谁也看不到谁也听不到一切稀松平常都突然变成不可抗力的空间里是孤单寂寞到多么让人无能为力吗?我们都已经死了,你以为谁还会去在意坟头是不是像重症加护病房一样干净整洁无菌空气中飘满消毒水味吗?呵,当然了,也许你这种重度洁癖强迫症的医学精英会介意。”

    我两只拳头不自觉地捏紧,气流堵在胸口,扑扑地往上涌。好像我心口埋了一个温泉眼,汩汩得往上喷,让我平稳地说话都很吃力:“活在活着的人的回忆里,才是对死去的人最好的慰藉。而活在没有过去没有未来的永恒里,就实在太他妈的让人绝望了。”

    “不过,”我望着舒默此刻平静如水的眸子淡淡道:“不过让你这种连给离自己车程不到四十分钟的健在人世的父母打个电话都难得更不用提亲自登门看望的冷血动物体会这种感受,大概真的是太强人所难。”

    舒默飞扬上翘的眼睛一点点地瞪大,玻璃球一样乌黑透亮的眼珠在水晶吊灯璀璨的光照下闪着纯洁无害的光。他挽起袖口的白皙手臂僵在半空中,左手托着一碟摞了只还剩着一两米饭的碗的白瓷青花盘子,右手握着一双细细的银质筷子。他神情错愕尴尬,像是中了葵花点穴手的吕秀才。

    我盯着他那双白皙修长的手,这双此刻看起来跟任何餐厅服务生或是家庭妇男毫无区别的手,不仅能帮病人开膛破肚在鲜血淋淋的肠子里找出止血点打上漂亮的蝴蝶结,还能画出落日熔金下一片醉人心脾的向日葵花田。

    谁能想到呢?他居然梦想着结婚。为什么不呢?他已经长大了,温润如玉,潇洒多金。而我,却还是十年前从圣爵后花园的樱花树下醒来的小女生,一成不变的十七岁娇嫩容颜,一成不变的十七岁纤细身段,一成不变的十七岁青春眼眸。这种逆天而行的一成不变让我恶心。

    他就站在融化的金色阳光下,站在那片和落日连成一片的金色向日葵花海里,王子一样等待着与他牵手奔向未来的美丽公主。

    而我,永远不可能走在那么温柔动人的阳光下,走在那么灿烂夺目的花海里,像童话里的公主一样,美丽从容地牵起他的手。

    这是该死的不可抗力,我怎么样都不可以。

    一本印刷精美字体适中排版悦目纸质温暖的书摊在我面前,我可以随意吹开一页读,实实在在的文字构建出的一个个鲜活生动的故事,总会让我忘记我已经不属于这个世界。我不记得我原来是否有这个爱好。不知道人死了,失忆了,性情会不会改变。喜欢的人、东西、口味,会不会不同。我经常会很好奇,我原来是个什么样的女孩子,就好像长大了的人总会很想知道自己不记事的孩提时期是怎样的模样。我的人生像一块散落了的巨大拼图,原本的模样早已无处可寻,只剩下满地用来拼凑的支离破碎。

    我很会打篮球,技巧和战略都很在行,三分球几乎百发百中。这说明我热爱运动,性格应该是阳光开朗,活泼好动。

    我很会打架,虽然舒默不喜欢我插手,但当真有人找他麻烦的时候,我随便上谁的身都能一个下劈配个过肩摔把对方搞定。我这么能打,当年一定是学校里的大姐大,混小子都不敢惹我,受了欺负的小姑娘都会哭哭啼啼来求我帮忙。

    我记忆力这么好,学东西过目不忘,合上书本就能倒背如流,天生的应试高手,当年一定是校园里叱咤风云的人物。对着镜子照照,我模样清纯可爱,声音清脆动听,当初一定有一大票男生跟在我身后争着献殷勤。

    这么多年,我还慢慢发现很多事情。我会谈钢琴,英文说得也很溜。跟舒默去维也纳金色大厅听演奏会的时候,我能轻而易举地听出演奏家在弹哪个音,在哪个地方转调。我跟着舒默听了一年的微积分,他期末考试的卷子我扫了一眼就知道拿A没问题。要不是我三心两意后来跑去听艺术生的课程,真的跟着舒默一起停下来,说不定现在我也是半个医生。

    我点点滴滴地拼凑着一个看似完美的自己,越来越醉心于幻想各种假设。如果我还活着,我现在和舒默差不多年纪。说不定我也读完了博士成为男人女人之外的第三种人类,说不定我也读了医学院成了名医生,毕竟我见了血不会晕倒,看到手术台上的尸体也并不排斥。如果我还活着,我已然是可以当妈妈的年纪,身边定会有一个相濡以沫的知心爱人,说不定还有一对活泼可爱的儿女承欢膝下。如果我还活着,我可以随心所欲地做太多我明明可以做得很棒如今却无能为力的事,譬如说畅快淋漓地弹一首肖邦的《幻想进行曲》,套上肥大的男版T恤找几个高个男生挥汗如雨地打上一场篮球,甚至半夜走到大街上撞上哪个不要命的混混就痛扁他一顿。

    当然,在这千百种如果里,都不会有舒默。

    窗外星光璀璨,夜晚寂静无声。我走到窗前,仰头看着寂寥墨黑的苍穹像一块巨大而绵柔的金丝绒布蓬松地包裹住整个世界。天空是亘古不不变的,很久很久之前举杯邀明月的诗仙望的也是这一片夜空。他跟月亮影子做伴,且行且散,应该也是很寂寞的吧。

    我跟舒默坐在夜空下看过无数次的月亮数过无数次的星星。如果我们的生命没有过交点,他和我就会像两颗庞大宇宙中的渺小尘埃,散落在这浩瀚的人世之中。如果我还活着,生命里却从来不曾有舒默,那会是我想要的吗?

    好在,生命里从来都不会有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