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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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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喜欢抢别人的东西。无论什么,只要是别人心爱的东西,我就想抢过来。那东西我倒不是多上心,我只是享受抢夺的过程。

    抢夺的过程是一场战争,对于我而言,也是一种乐趣。对手越是强大,我就越是兴奋。最后能抢到什么仿佛都已经变得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开心了,而对手却不开心了。

    从小时候起,我就和妹妹合伙起来抢弟弟的东西,又从妹妹手中把东西抢走。那些东西,无外乎都是玩具之类的小玩意儿,我不稀罕,可我就是喜欢将它们全都夺过来。

    我有一个妹妹和两个弟弟。若说以前和弟弟妹妹抢夺物品都是小事,直到我开始抢弟弟闻人竹的女朋友。

    闻人竹只比我的妹妹闻人兰小一岁,举止谈吐却显得比我都要成熟。那时我才刚二十岁,闻人竹十七岁,高中还没有毕业,却谈了一个正读本科的女朋友。

    我并不是喜欢那个女孩子,只是习惯性地,看到弟弟有了的东西,我就想抢。

    闻人兰曾对我说:“大姐,你这样的性格要改。抢别人的倒是其次,总有一天,你会发现花了很大的力气,抢到手的东西,你又不想要了。”

    我嗤之以鼻。抢的过程,便已是至高的欢乐,至于最后究竟得到了什么,谁还会在意?

    闻人兰看着我,她的目光第一次让我感觉到陌生:“大姐,你这样有时候会让人觉得下作。”

    下作吗?我更倾向于相信,那是弱者的托词。

    闻人竹的女朋友只是一个普通的大学女生,除了长得比较漂亮,大概也没什么值得注意的地方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闻人竹能把她追到手,我也就能轻易地将她抢过来。

    当然,追求美丽的同性,对于当时才二十岁的我而言,还是稍微有点难度的。不过倒也不算太难,在苦练颇能蛊惑人的甜言蜜语,送出一大堆价格不菲的礼物,各种各样的偶遇、软硬兼施的手段实施之后,那个女孩终于甩了闻人竹,投入我的怀抱。那时的我几乎飘飘欲仙,没有我办不到的事情,没有我抢不到的东西。

    现在我却连那个女孩的名字都忘了。只是一闭上眼睛,就能隐约想起,她笑起来时脸上会浮现出一双酒窝,看得久了,还是挺让人着迷的。

    我并不是非常确定自己的性向,也不甚在意。缘分若到了,相互看对眼,对方是男是女都可以。总而言之,那段时间,我觉得闻人竹的眼光还真不错,那女孩让我心里有了些异样的感觉。这是我第一次对战利品的兴趣,超出了争夺过程的本身。

    我也依然记得那时候在护城河畔的长椅上,我们并肩坐着。风很轻柔地拂过去,一切都是暖洋洋的,好像镀了层甜蜜的色彩,慢慢地,女孩将头依靠在我的肩膀上,我嗅到了洗发水的香味,很普通的气味,我却因此而觉得心神有些动摇。

    或许有一秒钟,我爱上了这个女孩。但也只是有短短的一秒钟而已。

    那天我们在河畔坐了很久,看着夕阳金红色的光辉在水面上铺开,又一点点消失。女孩的笑声格外动听,她在兴高采烈地对我说着什么,可是我都没有听,只想听她的笑声,一遍一遍,不会厌烦。时至今日,那笑声好像还在我的耳畔回响着。开始,我是那么开心,直到后来,才察觉到原来连动听的笑声,都是不祥的。

    我们夜里没有回家,在宾馆里过了一夜。第二天清晨,醒来时我的眼皮就开始突突跳着,心绪也莫名变得不安起来。发生了什么吗?我爬起来,女孩犹搂着一床薄被酣睡。我没有叫醒她,匆匆在卫生间里洗了把脸就离开了。

    回到家我才得知,闻人竹出事了。

    自从我把闻人竹的女朋友抢了之后,他不知道从哪结交了一批狐朋狗友,爱上了深夜飙车。他用自己的零花钱买了一辆改装过的摩托车,晚上便急速滑行在已经空无一人的街道上,直到昨天晚上,他发生了车祸,伤得很严重。

    我回家的时候,闻人竹那时还在医院里抢救,病危通知书下了一次,但是抢救过来也还有希望。我、闻人兰和小弟闻人菊面如死灰地坐在急救室外的长椅上,而我们的父母此时正在国外,赶不回来。我坐在那里,感觉我就是家长,可是却比任何人都要无助。妹妹和弟弟都没有指责我,确实,飙车是闻人竹自己的选择,但我却也少不了其中的因果干系。

    没有人来安慰我,我也不需要别人的安慰。可是我第一次感受到这样的恐惧,对以往我所钟爱的抢夺过程,产生了怀疑与厌恶。我做错了吗?心里明明知道答案是肯定的,却偏偏不愿面对。

    我从上午一直守到入夜。不远处的走廊上,一个拄着双拐的病人可能在做康复练习,一直在走来走去。他走得很慢,步履又格外奇怪,周而复始,如同标示着不祥的钟摆。

    晚上八点钟的时候,闻人竹被推出来了,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我的大脑中一片空白。

    说起来,我和闻人竹,真的算不上姐弟情深。小时候我没少欺负过他,又因为生活环境的优渥,而不必有相濡以沫的情感。对我而言,他只是一个我落败的对手而已——哪怕在他去世之前。而是闻人竹就这样突然地走了,甚至没有扳回一城,我重重地叹息,也不知道该叹息些什么。没有人责怪我,当然,更没有人安慰我。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和女孩联系过,也没有再见过那个女孩。

    因为我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恐惧。我害怕再见到那个女孩的时候,她会变成闻人竹的模样,严厉地指责我。

    五年后,父亲将他的产业交给我打理,我本来想让弟弟妹妹都来给我帮忙,但小弟闻人菊却另起炉灶,搞了一个什么私募基金、民间银行的摊子,妹妹闻人兰几经犹豫,她去了小弟那里,没有留下来。

    原来连这两个亲人都害怕我了,到底害怕我什么呢?我已经没有什么可抢夺的了。

    尽管如此,我和闻人兰的关系还是相当不错的。所以后来,差不多都到小弟因为非法集资被调查之后,闻人兰告诉我,她有了女朋友,那个女孩叫韩絮。我冷笑着问她,不会担心我再把她抢走吗?闻人兰定定地看向我,目光中的冷冽和我有几分相似,她也只有那时候像我的妹妹。

    闻人兰回答我,相信你不会。

    我看着她,闻人兰点了一支烟。她并不习惯吸烟,吸烟的样子,也谈不上有多迷人,可我还是盯紧她,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连妹妹都变得陌生了。很多事情改变,有的人来到我身边,有的人又离开,从来没有人陪我走到现在。

    几乎是一瞬间,我希望能有一个人,陪我走很长很长的路,一直走到我们对彼此厌烦了为止。

    当然,我的确不会去抢闻人兰的女朋友。一方面,当然是因为闻人竹的事情让我至今心里都有一个疙瘩,另一方面,韩絮那个女孩,实在是太普通了。闻人兰怎么会喜欢那样普通的女孩?不过她的事情,我也不愿意多管。

    不久之后,因为帮韩絮的一个朋友需要帮忙,我顺手做了这个人情,也因此我认识了韦婉。

    韦婉同样普通,普通得和韩絮不相上下。可是当我得知韦婉的女朋友是一位小有名气的歌手童思芸之后,我的心中再度涌起了一种感觉,这种感觉,自从闻人竹死后,几乎就再没出现过。那就是我对某种战争的渴望,我渴望抢夺。韦婉普通、不起眼,那又有什么关系?我这回的对手不是我的弟弟,而是一个外人,童思芸。

    我以为韦婉很容易就能被我抢过来,毕竟我自信论条件,童思芸未必能比得上我。我想要离间韦婉和童思芸,派人跟踪、偷拍她们,在楼梯间里吻韦婉,让别人拍了照,发给童思芸。手段确实都不怎么光彩,而且一度奏效了,但是却依然没有给我机会。

    也许两个人是真心相爱的,爱得很深。想到这里时我总觉得有点颓然,什么是真正的爱?爱一个人又是什么样的感觉?我不太了解,也不屑去了解,但我此时此刻意识到,我的手段,全然都没用。

    童思芸很爱韦婉,韦婉也爱童思芸。我在一旁上蹿下跳,倒更像是个小丑。这个认知让我恼火,却也颓然。最终,我选择了放弃。

    不是说就此认输,也不是说我就甘心这样放弃,而是我感觉累了,再也不想像个傻子或战争贩子一样,去抢别人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