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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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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昭第一次见到白玉堂是在苗家集,当然那时两人并未互同姓名。

    但天晚上,一句话都没说过的两人便联手整治了放高利贷的恶人一番,这份不同凡响的默契甚至比跟他和展昭初遇时还高。如今他和展昭情如兄弟,展昭也坚信他和白玉堂理应成为好兄弟。

    所以在得知白玉堂要去开封府找他闹事时,展昭便担心非常,生怕因为找不到自己,那白玉堂会在开封办了什么无法挽回的错事——锦毛鼠白五爷行事素来但凭心意,任性妄乃是江湖人所共知的,也是因此没人敢惹他。

    叶姝岚听了这个故事后,倒是挺有兴趣了:“这么说,这只锦毛鼠也不是奸的喽?”

    “哈哈。”丁兆蕙笑道,“道不同不相为谋。陷空岛的卢大哥向来高义,既然其他四位能与之结为异姓兄弟,必然都是义气之辈,哪里会有什么奸人。不过白老五虽然乐善好施、行侠仗义,但行事狠辣,我丁二是看不上的。”

    丁兆蕙一边说着,一边意有所指地看了一眼丁月华。

    叶姝岚没看懂,丁月华却有些红了脸——他们丁府跟卢家庄以芦花荡划界而治,倘若能联姻对彼此都有好处。而陷空岛与她年龄相当且才貌相配的也就一个白五爷,当初丁家两位兄弟也不是没考虑过白玉堂。只是白玉堂行事不计后果,他们兄弟二人却有些看不上,所以这事就没有明白地提起过。

    叶姝岚则是一边转着轻剑,一边若有所思--虽然她以前曾经看过《少年包青天》,不过五鼠什么的是真的没印象了,听着那些个诨号什么钻天什么彻地的倒是蛮威风的,不如等瞧完包大人,再去陷空岛转转?

    丁兆蕙将两个姑娘带回府,简单吩咐了几句后就离开了——府中下人刚才来报,展大人听闻白五爷的事情后便要告辞离去,竟是连晌午饭都顾不上了,丁兆蕙赶忙过去告别。

    只是等丁家两兄弟送走好兄弟兼妹夫展护卫回府之后,看到的就是急得差点哭了的妹子。

    “怎么了?”丁兆兰诧异,自家这妹子自小父母双亡,性子十分好强,几乎就没见她哭过。

    丁月华根本无心解释,只甩来一封信,又继续把下人们指挥得到处跑。

    丁兆蕙也凑过来瞅了瞅,看完信的内容后,立刻哭笑不得——那个从大唐莫名其妙掉到他家院子的叶家妹子竟然也来了留书出走这一招。

    暗黄的信笺上是一笔龙飞凤舞的草书,虽然稚嫩,却已略显风骨:“感谢丁家哥哥姐姐们的照顾,江湖儿女志在四方,我就出去闯闯了,等我闯出名头后,再来府上致谢,拜拜啦!”

    后面还画了一个古怪的图案,丁兆蕙盯着看了好一会儿,琢磨着倒是挺像一个笑脸的。

    看到丁兆蕙笑,回来准备喝口茶的丁月华登时满脸怒容:“二哥你还笑,小叶才十岁出头,一个人出去还不被人欺负死?再说她还是大唐来的,怕是连路都不认得,我都要急死了!最要紧的是,她还没有带路引和银子!”

    丁月华还有几句话没有说,那叶家妹子看那一身金灿灿的衣服就知道价值不菲,还有那镶金嵌玉的轻剑重剑,以及手头这封只有下了功夫才能练出来的草书,显见这姑娘在大唐家世很好,如今却没有带金银出门,还不知道会被怎么欺负呢。还有路引,没有路引,怕是难以在大宋正大光明地走动,万一被官府注意到,可不是玩的。

    这边丁月华担心的不得了,另一边,已经走在郊外官道上的叶姝岚则为自己的机智点了个赞。

    她是趁着丁月华去见丁老夫人回报事情时,找了上午那个丫头,让她带着自己出府的--没办法,被藏剑山庄出不去的属性吓到了,她现在一看到花团锦簇,装饰精致的庭院就打怵,总是不由自主地就开始绕圈子,上午就是怎么走都出不去。

    当然,为了避免丁家姐姐担心,她还是好心留下了书信——丁家规矩太大,她实在待不住。

    想到这里,叶姝岚故作忧郁的叹了口气:明明同是古代,怎么就差这么大,大唐的风气开放多了。

    叶姝岚一边拿轻剑把左手掌砸得啪啪响,一边低头沉思,嗯,既然离了丁府,她也该好好想想去哪里——那就先去开封吧,不是说包黑子在开封吗?先去围观了史上最黑的清官,然后再转转陷空岛,最后再……闯闯江湖?

    敲定了注意,叶姝岚又看了看天色,本来她离开丁府时就已经快到晌午了,所以此时大概也到了下午三四点的样子,看来得赶紧赶路,至少得在天黑前找着家客栈住下。

    这般想着,叶姝岚随手将轻剑往背后一插,使着玉泉鱼跃,急速往前掠去。

    天黑前,叶姝岚总算到了一个看起来还颇为热闹的地方,据说叫双义镇。既然是个镇,想必客栈什么的也不难找。叶姝岚晃晃悠悠地进了镇子,经过打听后,随便找了一家客栈进去。

    这家客栈看起来到还不错,虽然设备什么没法子跟现代的酒店宾馆想比,但还算比较干净,而且店里住宿的看起来大部分都是些举止斯文的书生,叶姝岚也不想再麻烦了,瞧着店小二正在招呼其他客人,她便准备去柜台问问掌柜的还有没有空房。

    正在这时,一个男人突然跌跌撞撞地冲进来,把她挤到一旁后,就趴到柜台上,粗声粗气地问掌柜的还有没有空房间了。

    也许是叶姝岚长得太矮,那掌柜的隔着台子一时没瞧见,然后这个突然出现的男人个子还挺高,此时恰好完完全全地把她挡住,所以掌柜的一直没有注意到她,反而皱着眉头看着眼前的人。

    这人头戴儒巾,留着一圈络腮胡子,看不出年纪,一身蓝衫略显凌乱,一副落魄样貌,实在不像书生,于是掌柜的面上便明显露出几分不喜,不客气地推了推人,没好气道:“没啦没啦,没见店里全是人吗?就是有怕是你这穷书生也住不起!”

    说完,把身子一扭,也不管那书生被推了个趔趄,自顾自地噼里啪啦拨起算盘来。

    服务态度可真差。正期待地竖着耳朵听的叶姝岚瘪了瘪嘴,顺手托了一下那差点跌倒的儒生,犹豫着要不要换家店,不过话说回来,这个时代的人普遍没有服务意识,恐怕换家点还是一样——咦,不对!叶姝岚饶有兴致地抬眸看向挡在自己面前的人,自己刚才扶的那一下根本没有扶实,也就是说对方根本没有要摔倒的意思,大概是装的。

    这可就有意思了,要被推倒很简单,被推了仍然纹丝不动也不难,可难得是像这样装作差点跌倒,没练过的根本不成。可看对方的儒生打扮……嗯,长歌门那群人也是书生,可论武艺,在江湖上也是不逊色的。

    叶姝岚不由地仔细打量了对方两眼——满面尘埃,却仍难掩俊眼修眉——敲下巴:喔唷,至少是个美大叔喔。

    没想到这书生看着落魄,却不是个好相与的,一听这掌柜敷衍的口气立刻怒了,狠狠地拍了拍桌子:“爷来住店那是照顾你家生意,给你脸面,你不要倒罢了,竟还敢小瞧人!口出脏话,侮辱斯文,惹恼了爷,就将你这店一把火烧了!”

    这书生的话音提得很高,整间店里的人都看了过来,正在忙着招呼其他人的店小二也看来过来,一打眼便瞧见对方身后一身金灿灿的叶姝岚,忙告了罪,然后跑过去过去戳了戳掌柜的,示意他注意着点——得罪了这穷鬼到没什么,可这姑娘穿金戴银的肯定很有油水,可不能怠慢了。

    掌柜的终于注意到矮矮小小的叶姝岚,原本因为那书生的威胁而恼怒的脸色立刻堆满讨好的笑:“哎哟,这位大小姐是要住店还是打尖啊?咱家有上好的客房,要不要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