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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章阿史那的遗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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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啪啪啪连珠箭响起,高枫飞快的射出了三支箭,三个柔然将领应弦而倒。柔然人悚然而惊,纷纷勒马倒退。

    魏军中发出一阵欢呼,花木兰也惊的目瞪口呆,一百五十步射杀敌将,这只是在传说中才出现过。要想让箭矢射到一百五十步,而且还能命中目标,运气和箭法都缺一不可,更重要的是要有足够的臂力,能拉开五石的强弓。花木兰用的弓已经算是够硬的了,也不过是三石而已。

    吕布辕门射戟,一百五十步命中画戟小枝被千古传诵,但是花木兰自己的箭术就极为惊人,她非常清楚,即使有人能开五石强弓把箭矢射到一百五十步开外并且还能命中,那也是强弩之末没什么杀伤力了,而高枫的那一箭不但命中而且透胸而入。要知道,那个戴金冠的敌将,可是穿着铁甲的!

    古时候传说中的养由基、李广这样的名将,恐怕也不能在一百五十步开外射杀穿着铁甲的敌人吧!更加可怕的是,高枫一直在不停的开弓放箭,只要选中目标就能一箭夺命。他连连开弓,竟然丝毫看不出有臂力耗尽的迹象。要知道,一般的神箭手连续开十几次硬弓之后,就会耗尽臂力起码要歇个三五天才能恢复过来。而高枫看着就像没事人一样。

    花木兰有点相信马旗牌和孔三狗说的话了,这样的箭法杀掉一百多人敌军,倒也显得合情合理。

    只不过,花木兰不清楚的是,高枫用的弓,不但不是那种变态的五石强弓,连普通士兵使用的弓的拉力都不如,开弓所需的力量只有一百一十磅,还不到一石的拉力。二十一世纪的高科技,令冷兵器时代的弓箭焕发了青春,拥有了前所未有的可怕杀伤力。偏心轮可以减少百分之八十以上的拉力,令射手开弓的力量增大了四五倍,高速开弓射箭也不会消耗过多的臂力,光学瞄准具令射手的准确性大大增强,撒放器的使用则避免了开弓时候的颤抖,极大程度上减少了人为误差,无坚不摧的合金箭头令敌军的铠甲像纸板般的脆弱。皮甲、锁子甲、明光铠,统统都不在话下,马修斯怪兽用的碳铝箭使用的合金箭头,那是二十一世纪冶金技术和工程科学的巅峰之作,不论是材质还是样式以及制造的精密程度,岂能是公元五世纪的铁匠手工敲制的粗劣甲胄所能匹敌的!

    高枫大发神威,每箭必杀,吓得柔然人引以为傲的射雕手都不敢对射,一百步是射雕手的极限,一百五十步外射杀敌人,只存在于草原上的传说之中,现实里还从没人见过。

    柔然的将官们吓的从马上跳下来,躲在普通的士卒中瑟瑟发抖。花木兰心中油然的升起了自豪感,魏军也士气大振,柔然人则失去了指挥成了没头的苍蝇。这个年代还没有狙击概念,柔然大军里的将领普遍都穿着贵重的铁甲并且让突厥和波斯匠人用黄金和白银,把甲胄装饰的美轮美奂,女奴精心的将它们打磨擦拭的银光闪闪,简直是天然的活靶子,而且柔然将领不知低调做人,一个个耀武扬威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地位显赫。相比后世的战场,军官和士兵穿的都是统一制式的服装,连军衔都刻意用了最不起眼的黑色。如果有哪个士兵在战场上向长官行军礼,等待他的一定是上司的怒骂和老兵的暴揍……你想把敌人狙击手给招来,挨揍还委屈啊?

    高枫对这些烧包的蛮族将领,自然不会客气,他们在阳光下熠熠生辉的铠甲,简直是天然的目标指示器,在万马千军之中极为显眼,不射他们还射谁?

    高枫在魏军亲兵的保护下,躲在人群后面放冷箭,花木兰则带着马旗牌、孔三狗等悍将等发起了一轮反冲锋,用锋利的马刀和长矛挡住了柔然人的大军,花木兰冲锋在前,将一杆一丈八尺的马槊使得虎虎生风挡者披靡,柔然阵列中竟无三合之将。魏军一鼓作气,将柔然大队骑兵打的倒退出三里之外,在督战队的弓箭和弯刀斩杀了上百人之后,才勉强重新集结起来。

    趁着这个空档,李虎派一队骑兵出城接应,城头的投石机再次投掷出火油,床弩射出火箭再次烧出一片隔离带。高枫和花木兰带着士兵,在城头魏军的欢呼声中进了军粮城,城门又吱呀呀的缓缓关闭。

    阿史那土门看见叔叔中箭,发疯一般的冲过去,把胸口血涌如泉的阿史那刻勒托上马,策马狂奔到了柔然的营寨,扯着嗓子大吼:“大萨满,大萨满!我叔叔中箭了!”

    几个突厥武士急忙将昏迷不醒的阿史那刻勒抬进了帐篷里。

    头戴用狼皮和雕翎编织的高冠,脖子下带着狼牙项链的大萨满手里拄着一根鸠杖,颤颤巍巍的走了出来。阿史那土门一把拽住他就拖到大帐当中。大萨满蹲下来解开阿史那刻勒的胸甲,摸摸心脏勉强还能感觉到跳动,他无奈的摇摇头苦涩的道:“阿史那土门,唤醒你叔叔,和他说说话吧,让下人给他准备好衣服,挑两个他最喜欢的女人去服侍他吧!”

    阿史那土门如同当头被浇了一盆凉水,一时间怔怔的站着不知所措。大萨满的意思再明白不过了,这是要给阿史那刻勒穿上入殓的衣服,另外找两个姬妾给他殉葬。

    “我叔叔真的没救了吗?”

    大萨满用尽全力却没有掰开阿史那刻勒紧握的手,只好指着他手中的那支样子古怪的羽箭,倒吸着冷气道:“这是魔鬼的箭矢啊!只有魔鬼才能制造出这么凶狠的箭矢!”

    “阿史那土门……”

    阿史那刻勒的眼睛突然睁开了,他低声的呼唤着被吓傻了的侄子:“阿史那土门,你是突厥的王,金狼的子孙!不要流泪不要难过!”

    阿史那土门的父亲是突厥的王,他父亲重病本来应该是他继承王位,但是他父亲却执意要把王位传给了弟弟阿史那刻勒。突厥是柔然的锻奴,这些年来柔然势力衰落,相对而言就显得突厥过于强大了。草原一直遵循狼的法则,最可怕的不是正值盛年的狼王,而是已经衰落日薄西山的狼王,这个时候的柔然因为衰落而缺乏自信,变得脆弱而敏感,对于任何可能威胁到柔然统治地位的部族,都会无情的扼杀。而突厥,暂时还无力和柔然人争夺草原狼王的地位,年幼的阿史那土门如果接任了突厥的王位,很可能会带来灭顶之灾。只有年长的阿史那刻勒才有能力应付眼前的局面。

    阿史那刻勒临危受命,一边积蓄力量,一边不遗余力的讨好柔然可汗,子女玉帛骏马弯刀,只要柔然可汗看上的东西,他都会第一时间送到汗庭,绝不给柔然可汗攻打突厥的口实。渐渐长大的阿史那土门一直觉得叔叔太窝囊,心里一直有些看不起这个叔叔。直到前几天知道叔叔把族中精壮藏在漠北,才隐约感觉叔叔所谋者大,才不敢再小视他。

    阿史那土门看着叔叔的眼睛越来越黯淡,咬牙切齿的道:“我这就带人打下军粮城,杀光所有的汉人给你报仇!”

    “都出去,守在帐外,谁敢闯进来格杀勿论!”

    阿史那刻勒将所有人都撵了出去,只留下叔侄二人,又命人守在帐外才低声道:“绝对不能打下军粮城,我们突厥人一定不能进城,如果柔然人快要打进城的时候,我们也要制造混乱,不能让他们得逞!”

    阿史那土门大惑不解:“为什么?”

    “柔然人打下军粮城,获得了足够的粮食,就会举族西迁,从草原到遥远的西边,要翻过雪山越过沼泽越过漫漫的沙漠,路上有吃人的猛兽还有无数充满敌意的国家。如果我们跟这走,一定会向那些被掳来的奴隶一样,给柔然人当挡箭牌,等到了西方,我们突厥就要灭族了!”

    “那就让柔然人走,我们突厥人不走!”

    阿史那刻勒惨然一笑:“傻孩子,如果柔然人走了,我们就是草原上最强大的部族了。大魏皇帝是从草原崛起的,他才是真正的狼王。柔然人走了之后,我们就是大魏国的直接打击目标。我们的力量比起大魏,实在是太弱小了,整个草原所有部族加起来也不是魏国的对手。如果魏国皇帝把我们当做打击的对象,他的小拇指就能将我们部族和所有的勇士捻的粉碎!”

    “叔叔,那我们应该怎么办?”

    “忍耐,忍耐一切难以忍耐的屈辱!”

    阿史那刻勒警惕的看了帐外一眼,沉声道:“直到柔然人在军粮城和敦煌城下流尽了最后一滴血,不得不撤军为止。到了明年开春,魏国皇帝就会把他的军队派到草原上狠狠的打击柔然人,那才是我们真正的机会……记住我一句话,到时候派出使者找到魏国将军,给他们指路给他们提供牲畜,帮他们把屠刀磨的更快一些!”

    “可魏国是我们的敌人啊,他们刚刚射伤了你!”

    阿史那土门愤愤不平的道。

    “孩子,相比突厥部族的存亡,我算什么?突厥人为了成为草原的主人,已经隐忍了两百年了,屈辱的活着比痛快的死去,更需要勇气和智慧!孩子,让你这么小就承担如此的重任,真是委屈你了!我死了之后,把年老不能生育的女人统统杀死给我陪葬,把宝贵的粮食留给能打仗的勇士和能生育的女人,我那些年轻还能生育的妻妾,你就全部接收了吧,让她们给你生孩子!突厥要想强大,需要生育出更多的勇士,我们的人口实在是太少,太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