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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金钱在手,不如智慧在脑。这个想法可是我的,只占一成的话我肯定不干。”
“什么想法是你的?你就一简单的idea,连个完整的计划都没有,送你100万就不少了。”
“如果你绝对控股,我岂不是一点发言权都没有?”
“我只当股东,经营权归你。”
“但股东会毕竟是最高权力机构。”
“我这边股东不止一个,至少两个人,而且我保证不是一家人。”
“那我建议按45%、35%、20%设置股权比例,这样就能解决一言堂问题----当然,如果你的两个人不是穿一条裤子的话。我要35%,你那边比例自己调。”
“嗯,这个主意正好和我想的差不多,因为另一个人的本钱还没有你的钱多,只有500万左右。”
“那这样,我们把股本定在2000万,我出700万占35%,那个有500万的出400万占20%,你出900万占45%,怎么样?”
“OK!”
一笔以千万为单位的投融资在短短几分钟内谈妥了,与此前老刘头斤斤计较的老样子形成鲜明对比。
“刘老,为了合作愉快,您不请我喝一杯?”我记得他的酒可金贵,好像一两就要500两银子,原来不喜欢喝酒,但现在想的是不喝白不喝。
“好,我就当提前祝你的项目成功了。”老刘头给我倒了一小杯,也就半两左右,看来小气的本色又暴露了。在这里,大家不都是大碗喝酒的吗?
正想一饮而尽,但先到鼻头的酒香让我顿了一下----高度白酒?而且特别醇香,以前怎么没注意到?
我小口品了一下,一股热流从舌尖慢慢渗散到腹间,同时一种腾云驾雾般的眩晕感冲上脑际,而口鼻之间溢满酒香,这种酒香似乎以前从未品味过。
只是这么一小口,浑身发烫的感觉又来了。这时才想起,老刘头这里吃的东西的确和别处不同,好像都有药效似的。
“现在才明白?废柴就是废柴!你以为老子的东西贵的没道理吗?你想想自己刚来的时候是什么身子骨,现在又是什么样?要不是老子从内到外地帮你调理,你怎么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脱胎换骨?我这么好的酒那么便宜卖给你,你竟然一直都不领情!”老刘头很鄙夷地看着我。
“我买,我买啦!我要买100斤!”我激动地说。500两银子一两酒,一斤就是5000两,要买100斤需要50万两,我还有200万左右私房钱,还是买的起的。
“100斤?你当我开酒馆的?最多卖你10斤!”
“50斤!50斤怎么样?”
“不能讨价还价,20斤!”老刘头一边说着不能讨价还价,一边下意识地还了价。
“好好,20斤就20斤!10万两就直接从您投资款里扣除吧。”
“记住,这酒不能随便给外人喝,否则你会有大麻烦,因为这酒是这个外面世界没有的东西,明白吗?”
“明白!那刘老能否再卖点肉给我?外面的肉吃了好像对身体一点用都没有,最近力气都好像不长了。”
“这个不行,要知道,我可以帮你,因为我把你传过来,与你就有了因果,或者说缘,但我又不能帮你太多,否则就会干扰天地间的平衡。所以我能助你成为人中的强者,但又不能超出常人太多,否则反而对你不利。你的修行之路,最终还是要靠自己走。”
“那我能买来帮别人提升身体吗?”
“最好不要。我和你说过顺其自然,自然而然。但凡事又无绝对,比如病了就得吃药,总不能自然等死。所以我的建议是最好不要,而且我此事也不能帮你,你可以来我这儿吃,但不能买。”
“那您能告诉我这些肉是什么肉吗?”
“你不是知道吗?自然是魔兽之肉。”
“哪里有魔兽呢?”
“这个世界的魔兽很少,而且等级很低,找起来很难,我不建议你把功夫浪费在这方面。”
“那您狩猎园里是不是都是魔兽呢?”
“臭小子,就知道打老子的主意!看来下了一趟山,知道老子这惠园的好了吧?也罢!不满足你一下看来你是不会甘心的,就让你进狩猎园狩三天猎吧,有本事抓到猎物都归你!”
“谢谢刘老,谢谢刘老!”
“少来这套,口蜜腹剑,总惦记着占老子便宜!三天的入场费一万五千两一分也不能少!”
来一趟又花了十几万银子,虽然这点银子对自己的身家而言还不算很多,但想到这些钱在外面的购买力,还是感到花得心疼。
第二天,我带着弓箭和大斧进了老刘头的狩猎场,并花了5000两银子买了一百支箭,因为现在知道老刘头的东西虽然贼贵,但都物有所值,这箭也是外面打造不出来的。
走进山林,又看到一些野兔、松鼠之类的,还有各类小鸟飞来跳去,唧唧喳喳地鸣叫着,但对这些小东西并没有太上心。时间有限,得找大个的东西才划算。
虽然老刘头告诫过不要走得太深,但我还是装着胆子往山林深处寻去,按照其他穿越者的经验,一般都是越往深处魔兽的级别越高。
大约走了五六里的样子,终于听到不远处有悉悉索索的声音,应该是比较大的动物经过草丛发出的声音,悄悄靠近看去,果然发现一头小鹿,看上去十分漂亮。
它正在林间漫无目的地游走,偶尔低下头吃两口青草,或啃两口身旁的树叶。我还是第一次这么近地看一条鹿,比印象中美丽多了,身上有浅色的斑点,应该是梅花鹿了,据说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这只鹿还很小,有小动物身上那种特有的可爱,乖乖的真不忍心向它下手。
这的确有点为难,因为自己来的目的就是狩猎,而梅花鹿无疑是最好的猎物之一了,这只鹿虽然小,也得有五六十斤了,抵得上十来只野兔。但它的样子实在太可爱了,杀这么可爱的小生命似乎过于残忍了----我是不是太妇人之仁了呢?
想到很多人不吃狗肉,因为他们可以列举出N多狗的可爱之处,但他们不少人吃猪肉、牛肉、鱼肉,难道那些动物就没有可爱之处吗?当然,也有人吃素,觉得吃素不算杀生,难道植物就没有生命吗?还有那句“君子远庖厨”,这么自欺欺人的话都能成传世名言,可见人其实都杀生,但一种是自己知道,另一种是装作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