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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还是不说了,说说看,你对那个小刘,怎么看?”李照摆摆手,换了个话题。
“那个小刘确实厉害,我开他开弓可能有三百次左右,十担弓开弓三百次,双臂还没有我这样的异象,可见,这个人大有来历。而且可以看出来,他没有尽全力,如果有可能拉拢的话,一定是个大将之选。”
壮汉极为肯定的点点头,口中对刘凤极为推崇。
“你看他有没有可能是对面的人?”
“不大可能,虽然后面他下手留了些情面,但前面为了震慑马匪,他一箭双雕,只是两箭,射杀四个马匪,不可能和马匪有什么关系。”壮汉摇头,对于自己的眼光,他还是颇为自信的。
一个人演戏演的再好,也不可能杀人连手都不抖一下的,尤其是杀自己人,杀自己的战友,更不可能毫不犹豫。
“你说他后面有手下留情?”李照皱眉,这可太出乎预料了,那个眼中仿佛全是死人的男人,怎么可能会手下留情?
“是的。但我能看出来,那个小刘和马匪应该是没有关系的。”
“老赵,你说,一个杀人不眨眼的人,一个丝毫不在乎人命的人,什么情况下会对要杀自己的敌人手下留情?”
李照眼神精光闪烁,他感觉,刘凤和马匪没有关系,但谜底好像更复杂了。
“什么情况下手下留情我不知道,但肯定是敌人对自己有用,而且,前提是,那个人心中很清楚,敌人杀不死自己。”
老赵翻着眼皮,想了一下,太复杂的他想不透,也只能按照自己的思维来了。
李照仔细回想,可惜,揉了揉眉心,他虽然很清楚的知道,那个眼神很恐怖,但是,这个他应该记的一辈子的眼神,他竟然回想不起来了。
他只有隐约的最后一点印象,那个眼神虽然很无情,但好像很纯净的样子。
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有这样的眼神,或许,他真的想多了?事实就是老赵认为的那样,马匪对他有别的用处?
那么,马匪有什么用处呢?杀了卖肉?埋了当花肥?收服了劫掠给自己花?可能性也太多了点。
对一个心思单纯的人来说,什么都有可能,甚至收服马匪之后当保镖都有可能!
“哎~~~还是不知道他是哪一方的人,如果知道,那就简单多了。”李照叹息一声,摇摇头,感觉自己的太阳穴突突直跳,脑袋快要爆炸了。
“反正不可能是巫族的人,两米高的身材,没有什么奇形怪状的外形,不可能是巫族。”壮汉耸耸肩。
“不要说的那么肯定,巫族也有可能的,后土部落的巫族就没有奇怪外形。”
李照露出笑容,一个智者,从不怀疑任何可能性,不确定之前,不能有任何武断的判断,这是一个智者的基本素质。
“好吧,你慢慢想,我要出去吃饭去,吃了饭好睡觉,谁知道明天马匪攻不攻城呢。”
壮汉已经上好了药,穿好衣服,收拾了一下短剑,隐藏在衣服内,最擅长的弓箭也跨在肩上,背着箭囊,走出呆了一个下午的房门。
李照把玩着手中的药瓶,听着药瓶中药水哗啦啦的轻响,踱步出了房门,也向着开饭处走去,药瓶还要还给老赵,这种治疗肌肉拉伤的药水,他一辈子都不可能用得着,自然不必放在身上。
至于刘凤的事情,情报不足,想再多也没用,船到桥头自然直,再看看吧。
等着开饭的十几个人,看到李照和老赵出现,再加上另一个休息的小武也跟着出现,脸上立刻露出笑容。
李照的权威自然不用多说,老赵和小武这两个护卫头领,武力显然也得到众人的认同和依赖。
“大家安心吃饭,多吃点肉,吃饱了才有力气御敌,我们有城墙可以守,马匪又都是骑兵,不擅长攻城,马匪如果硬上,我们给予他们足够的伤亡,他们自然会退去。”
李照安慰了两句,十几个人默默的用餐,喝了一点小酒,解解乏,去城墙上轮换其他守卫的兄弟下来吃饭。
小半个时辰过去,全部轮了一边,李照安排了人守夜,自己就窝在城墙上,盖着一张羊毛毯子,和护卫们同甘共苦。
值得一提的是,刘凤虽然收走了盗匪们的武器盾牌,却没有收走放手的箭矢,毕竟大草原上的箭矢,箭头都是妖兽骨骼磨制。
不然,盗匪使用铁质箭头,那也太引人注目了一点,所以,箭矢刘凤看不上,自然就留下了,也给予了商队极大的希望。
还有堡垒内存下的粮食,也不在少数,大草原上不缺少粮食,堡垒内盗匪们储存的粮食和肉干,可以供李照商队剩下来的这九十九人,意念食用都绰绰有余。
堡垒内还有深深的一口井,水源和食物都不缺,加上城墙、充足的箭矢、火油,商队怎么看都有希望,这也是商队到现在都还怀着希望的原因所在。
城墙上每隔一段时间扔出去几根浸透了火油的火把,不给马匪可趁之机,一夜就这么安全的度过。
第二天,天色刚刚微微亮起,马匪再次聚集在一起。
“大首领,看样子,堡垒内果然有聪明人,我们这次应该是找到了正主!”
“嗯,对方虽然战场经验不足,但防守上却滴水不漏,这不是普通商人能够做到的。”光头大首领点点头,表示赞同。
“我们之前的动静有些大,现在既然找到了正主,我们何不直接攻城?”
“如果能够攻下来,我自然也想攻城,即使付出过半伤亡,也值得,但是对面扔了一夜火把,显然是要告诉我们,他们不缺火油,火油是守城利器,有多少人,都不够一把大火烧的。”大首领摇头。
“哎~~早知道这帮盗匪都是对面的人,我们早就应该将这些盗匪全部赶尽杀绝!现在留下这么多火油,太浪费时间了!”
“大首领说的是,那我们现在怎么办?任务无法完成,恐怕上面的那些大老爷又要跳脚了。”
“莫要妄议,当心隔墙有耳,给自己招灾惹祸!”大首领皱眉呵斥道。
手下的二首领却丝毫不在乎的道:“那帮大老爷知道又能怎样?大不了一辈子就留在这大草原上,当个马匪,也照样逍遥自在!”
虽然满不在乎的语气,但二首领到底是压低了声音,大首领摇摇头,心中长叹。
看来,那帮高高在上的大老爷,将江山彻底玩坏了啊,手下的军兵,宁愿留在这大草原上当个马匪,都不愿意回去家园保家卫国,这样的江山,还能长久吗?
“大首领,要不然,我们就直接装作不知道这里有猫腻,你带着大家继续在大草原上游荡,我们跟着您逍遥快活的过日子,那些猜测,只有我们两个人知道,我们两个不说,一切都没人知道,好过兄弟们送命。”
大首领摇摇头,他何尝不动心?可惜,他们这些当兵的,家里都不是独子,上面下达了限期任务,他们完不成,这两千五百军兵,恐怕要牵连出数万口人人头不保!
可是这些话,他根本不敢说,即使是心腹二首领,恐怕他要说出口,这帮子军兵,立刻就会炸窝,直接造反投敌都有可能!
“你们就愿意一辈子当孤魂野鬼,有家不能回啊?你们愿意我还不愿意呢,我可是刚娶过娇妻在家。”
大首领只能找这个说过了无数次的借口来搪塞。
地仙界,大唐帝国已经无数次的毁灭重生,但是唐这个国号一直没有改变,现在,基本上只要是个聪明人,都能看出来,大唐又到了毁灭的边缘。
而他们的运气很不好,赶上了改朝换代的混乱之世,乱世之中,人命贱如草,人命不如狗!
大首领很清楚的知道,二首领他们只是想要抱团取暖,度过这个艰难的时刻罢了。
但是,他们的家人只有那么几口人,他却是一个家族啊,他不能因为一个能够完成的任务,就让自己的家族几百口人为他陪葬!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私心,他为了自己的私心,只能一次次的拒绝了。
“可是,我们攻城的话,死伤太重,恐怕兄弟们会有怨言。等商人前来驱使,恐怕遥遥无期,我们和马儿的食物有,但是水源却不足啊,等不了多长时间。”
“这不是攻城,区区五米高而已,不足以防守。那人虽然聪明,但是毕竟只是一个擅长谋财的人,战场谋划,战场经验,他都没有!就算不等商人,骑兵也可以攻城!附耳过来......”
大首领冷笑一声,将自己一夜没睡想出来的计划告诉给二首领听。
“妙!妙啊!大首领不愧是大首领,如果可行,我们的损失就在可承受范围了!”
二首领听了,顿时大喜,毫不吝啬夸奖的话。
“你小子别拍马屁了,快去准备吧,越早准备好,我们的优势越大。我能够想到,敌人也有可能想到,我们不能给敌人留下反应的时间。”
“大首领放心,今天一天时间足够,只是一座小小的堡垒罢了,今天晚上休息一夜,明天我们就拿下那人的头颅回家去!”
二首领充满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