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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婧最后还是同意了加入天槐宗。
不是因为天槐宗有多么强大,而是因为她的儿子到圣京后确实需要有胡衫这样一个强大的靠山。
这让胡衫在得意的同时又有点抓狂。
什么时候他们天槐宗核心弟子的身份竟然这么不值钱了?
别人加入天槐宗的理由竟然不是因为天槐宗本身的强大和在这片大陆上十分显赫的声望,而是为了给自己的儿子找一个保姆!
真是岂有此理!
而更加不幸的是,她胡衫,在这件事情里面,还偏偏就是这个充当保姆角色的存在。
夭寿啊!
给李圣代这样一个特别喜欢作死的熊孩子当保姆,以后还能有好吗?
“师妹,既然已经决定了,那就事不宜迟,咱们现在就出发吧!”
协议达成,胡衫害怕这母子俩、尤其是李圣代,会再搞出什么夭娥子,直接大手一挥,雷厉风行,道:“咱们先去最近的传送符阵,然后直接传送到圣京,在圣京将圣代师侄安顿好后,咱们姐妹二人再由圣京直接传送到天槐宗!”
“不出意外的话,今天下午,师妹就能正式拜入宗门,成为真正的核心弟子!”
为了能够尽快地将生米煮成熟饭,将蓝婧彻底绑在天槐宗这条大船上,胡衫也算是下了血本。
本来从天阙城到圣京,普通的车马至少要走三个月,纵使有灵禽代步,根据灵禽的实力不同,至少也要有十天或是一个月的时间才能赶到。现在胡衫竟然想要在一天之内就赶回圣京,其中的花销自然不菲。按照胡衫以往的传送经验来看,仅是传送费用,他们每个人都至少要消耗掉一万金币以上。
回去之后,必须要找宗主报销!还要多报一点儿!
“那就有劳师姐了!”
对于胡衫的这个提议,蓝婧自然不会拒绝,现在每一秒的时间对于李圣代来讲,都是生命。能够提前赶到圣京,说不定就能提前找到那位前辈所说的机缘,提前解开或是彻底遏制住女神之吻的毒性。
“等等,我还……”
李圣代目光瞟了一眼正在待宰的君无漏,还想要再说些什么,结果不待他将话说完,就见胡衫右手轻轻一挥,就这么硬生生让他地失去了意识,晕了过去。
“师侄现在身中剧毒,不宜太过耗神,还是先休息一下吧。”胡衫及时伸手扶住李圣代,防止他直接摔倒在地,然后将李圣代交给蓝婧,温和地笑着对蓝婧说道:“师妹放心,让师侄先睡一觉,等他醒来的时候,咱们已经在圣京城了!”
蓝婧轻轻点头:“有劳师姐!”
“呀……呀!!”
这时,有一阵撕哑难闻的叫声从院子方向传来,蓝婧闻声扭头瞧看,只见一只黑漆漆地巨型乌鸦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了院中,正在那里仰头欢叫。
这只乌鸦身高足有五米,羽毛乌黑如墨,身子宽大,肌肉松驰,而且还大腹便便,肚子都快要贴着地面了。与之前君如意那只足有二十米高的神俊白鹤相较,眼前的这只乌鸦则很好的诠释了“矮、矬、丑”这三个字含意。
就这,也算得上是灵禽?
肥猪一样的臃肿身材,破锣一样的鸣叫嗓音,还有这羽毛的颜色,绿豆一样大小的眼睛,能收这样一只奇葩当座驾,那它那位主人的心得有多大?
这世上,真的有人愿意乘坐在它的身上吗?看它肚子上的那堆肥肉,这只鸟真的还能飞得起来吗?不会是要当马一样去骑乘吧?
“呀……呀!”
乌鸦低着头,冲着屋里的人又不耐烦地鸣叫了两声,似在催促。
“知道了知道了,催什么催,吃东西的时候怎么没见这你这么不耐烦啊?!”
胡衫没好气地训斥了外面的乌鸦几句,每次这只乌鸦的出现,她都会觉得特别的丢人,哪怕这只傻鸟已经跟了她近三十年,她还是没能适应。
“师姐,这只……嗯,这只灵禽,是你的?”
见胡衫很熟络地与外面这只大鸟打着招呼,甚至还出声训斥,蓝婧忍不住出声问了一句。
胡衫坦然地点头承认:“它叫金灵,是我的契约灵兽。”
“哦。”蓝婧脖子有点僵硬地点了点头,礼貌性地违心夸赞道:“很不错的灵兽,乌黑亮丽,身宽体胖,师姐的眼光还真是,很独特!”
方才这只丑鸟突然出现的时候,蓝婧心里就已经隐隐有了一些猜测。
现在听胡衫自己承认,蓝婧还是忍不住想要问她一句:选择这样一只又矮又矬又丑的乌鸦当自己的契约灵兽,师姐,你身为一个女人所应该具有的、最基本的审美观,到哪里去了?
每天看着这样一陀肉球在眼前晃悠,还能吃得下饭、睡得着觉吗?
蓝婧眼中的神色胡衫看着很熟悉,吃惊,意外,不敢置信,甚至还有一丝丝的可怜与鄙视。三十年来,这样的眼神胡衫见过了太多次,每一次当有人这样看着她并向她询问的时候,她都是欲哭无泪。
难道她要告诉这些人,当初她之所以会选择这只乌鸦做灵兽,是被她的那个混蛋老爹给坑了么?
谁能想到三十年前外表还娇小可人、看上去甚是可爱的金色小乌鸦,三十年后会变成这副鬼样子?!
金色的羽毛变成了墨炭,娇小的身材变成了肥猪,眼睛越长越小,脖子越长越粗,甚至连腿也变得越来越短,如果不是没有办法,谁特么愿意跟这样一个丑八怪呆在一起?!
契约灵兽,不是一般圈养的灵禽,不满意了可以随时换一只。契约一定,生死相随,这只傻鸟,胡衫这辈子算是摆脱不掉了。
“你别看它的外表有些不尽人意,其实呢,灵性十足,悟性也不错。更重要的是,它是一只三足乌,身具神兽血脉,是上古神禽三足金乌的后裔。”
“虽然平时吃得多了点儿,身材可能有些走形,不过它飞起来还是蛮快的,至少一点儿也不比君如意的那只白鹤慢!”
“呀……呀!”
似乎听到了主人对它的夸赞,黑鸦金灵在外面得意地昂起了脑袋,看上去甚是骄傲。
不过它这么一昂头一挺胸,肥大的肚皮也随之往上提升了十几公分,原本被肚皮遮挡住的另外一只脚也随之显露了出来。
还真的有第三只脚!
“师姐,你确定它还能飞得起来?”
不管它是不是有神兽血脉,蓝婧现在很是怀疑,这只肥胖得肚皮拉地,甚至连自己的脚都能被肚皮给遮盖起来的笨鸟,到底能不能把他们三个人驮起来?
乘坐这样的灵禽赶路,真的安全么?
看出蓝婧心中的顾虑,胡衫笑道:“师妹放心,金灵可是实打实的四阶灵兽,论修为实力的话,相当于魂宗六级,可比我这个魂宗三级要强大得多。”
说着,不管蓝婧是不是情愿,胡衫直接一手一个,抓起蓝婧与李圣代的肩膀,平地飞起,稳稳地落在了黑鸦金灵的背上。
你还别说,肥有肥的好处。这只乌鸦的后背足够宽敞,别说只是乘坐三人,就是上来十个,也容纳得下。
而且背上的绒毛柔软,因为皮脂很厚,坐上去松软温润,一点儿也不会觉得颠簸,减震功效十足。
真是鸟不可貌相,就算这只乌鸦以后真的胖的再也飞不起来了,它也会是一个很好的坐骑。
当然,前提是,如果它那三条小短腿儿能在地面上也跑得很快的话。
胡衫拍了拍金灵的脖子,金灵会意,振翅而起,像一个巨大的圆肉丸子,直冲天际。
胡衫就这么走了,不但带走了今天的主角李圣代,也带走了武王府的十二王妃蓝婧。
走之前她甚至都没有想起来要跟这里的主人打一声招呼,留下一堆烂摊子让剩下的人不知所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