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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校园十大歌手比赛开始

作者:风中的挽歌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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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月的南浦热浪袭人,校园十大歌手比赛如期而至。

    范天健赶到现场的时候,大礼堂已经坐满了人,用小品里的话说,那可真是“锣鼓喧天,鞭炮齐鸣,红旗招展,人山人海”

    不得不说,范天健还是低估了校园十大歌手比赛在大家心目中的地位。

    这是一场才艺大比拼,也是南大各个院系的大比拼。

    赢家赢得荣誉,也获得广泛的关注。同时,能够拿到一个校园十大歌手的名额,也证明这个院系的艺术实力非常的强悍。

    从那么多高手中杀出一条血路,岂容小觑?

    在南浦大学,数学系是篮球强者,物理系是足球强者,外语学院和新闻系在才艺方面一直难分伯仲,中文系的女排虽然一直很强,但是排球毕竟是小众运动,更何况还只是女排。

    所以,系里对这次十大歌手比赛非常重视,拨出专款用来购置服装和道具。

    可惜,范天健用不到。

    “来了,来了。”看到他出现,中文系的同学立刻围了上来。

    有人喊到:“小贱人,加油哦!”

    妈蛋,这种场合,能不能不要用这么亲密的称呼。果然,这一声“小贱人”立刻引起了周围人群的哄堂大笑。

    吴雨对他的迟到很是不满,恨恨道:“怎么才来?”话说完,却又觉得今天的范天健似乎有些不一样,嘀咕道,“是不是去过韩国做了整容手术,几天没见,感觉有些不一样啊?”

    好厉害的观察力,范天健可不想暴露自己练武一事,咧嘴笑道:“本公子天生丽质难自弃,需要整容?”

    “那就是泰国。”吴雨瞪了他一眼,没有继续这个话题,眼睛却是不由自主又瞥了他几眼。

    比赛的时间马上就要到了,范天健的出场顺序比较靠后,看看时间还早,便在中文系的人群中找了个位置坐下。

    倍受南大师生关注的校园十大歌手比赛开场简单的不能再简单。

    一个女孩抱着吉它走上了舞台,轻轻浅浅地坐在了话筒后面的椅子上。

    纤细高挑的身材,一身素雅的连身裙,长发乌黑柔顺,容貌精致冷秀,眉眼动人却掩盖不了一份恬静与淡雅。

    好美的女孩。

    女孩调了一下弦,并没有说多余的话,开口唱道:

    “我又看见你穿梭在人群里

    点上一根烟

    我看不清了你的脸

    这是个冬季雪花在天上飞

    你是否在寻找

    失落已久的爱情

    在路旁

    孩子们在打雪仗

    在路旁

    姑娘们在等情郎

    在路旁

    老人们在晒太阳

    在路旁有人没完没了地歌唱

    在路旁

    一朵鲜花正在开放

    在路旁

    鸟儿展开它的翅膀

    在路旁

    欢乐的号角已吹响

    在路旁有人没完没了地歌唱

    ……”

    一首不怎么出名的小众歌曲,落在众人耳朵里却宛如情人在耳边的低语,直落心田。

    掌声在女孩谢幕之后隔了许久才响起,那个气质文青,宛若精灵一般的女孩已悄然离开了舞台。

    坐在台下的范天健微微有些出神,他分明看到那个女孩在退台时,特意给了他一个微笑。

    应该不会看错!

    修习武功之后,范天健的视觉、听力都远胜从前,若是他集中注意力,甚至能看到舞台地板上的裂纹,又岂能看不到那么明显的笑容。

    什么时候我变得这么有吸引力了?范天健正在胡思乱想,一旁的吴雨说道:“刚刚那个女孩是大一新生,叫林若然,外语系的系花。”

    范天健一反常态,轻轻“哦”了一声,脑中还是在纠结那个笑容究竟是什么意思。

    吴雨以为他对林若然有什么想法,冷声道:“别花痴了,每天排她楼下送花的人有一个加强连了,更有一种说法,被她从楼上扔出来的花能铺满南大操场,醒醒吧。”

    范天健听出话里面酸酸的味道,回道:“给你送花的呢?”

    “那不一样……”

    “没人家多,感觉不平衡了?”

    “贱人,去死!”

    ……

    几首歌过后,比赛却一下子让人大跌眼镜,一个叫李锋的的大四男生,唱了一曲《菊花台》,本来是一首普普通通,带着浓郁中国风的歌,可他却拉上了几乎整个交响乐团。

    台上小提琴、大提琴、长管、长号抑扬顿挫的配合着李锋还算不错的歌吼,把台下的范天健震惊得醍醐灌顶,差一点羽化飞升,就连坐在前台的一些校领导也面面相觑,对这种大阵仗表示无语。

    身边的吴雨说道:“李锋是交响乐团的首席小提琴,今年就要毕业了。他从大一就参加这个比赛,今年是最后一次参加了,他这帮乐团的朋友用这种方式帮助他,挺好。”

    原来如此!

    有了李锋这个震憾的开场,场上的气氛一下子热了起来,接下来出场的几个选手都是超水平发挥,不得不说,南浦大学还真是个藏龙卧虎的地方。

    灯光灭了,大礼堂里一片黑暗。

    一束光打下来,落在舞台中央,现出范天健的身影。

    终于轮到他上场了。

    一袭白色长袍,结过的长发盘在头顶,用一根髻子束住,露出清秀俊美的容颜。

    盘腿而坐,面前横着一把古色古香的琴。

    古琴。

    舞台底下,吴雨目瞪口呆地看着台上:“竟然走古装路线!”

    身边一个中文系的同学扭头问道:“他前面那乐器是什么?古筝?”

    另一位女同学学过一点乐器,回道:“不是古筝,是古琴,七弦古琴。”

    “只知道他吉它玩得很溜,他还会这玩意?”

    吴雨心里也是同样的疑惑,嘴上却是哼道:“或许只是装逼。”

    身边立马有人回道:“就算装,这逼格也够高的啊。”

    舞台之上,范天健深吸一口气,手一按一拨,一声轻响,礼堂中所有人都屏气凝神。

    其实,范天健只是弹了几个简单的音节,胜在李锋那一曲《菊花台》兴师动众结束之后,让人耳目一新。

    再加上范天健白衣长袍,罗衫发散,独坐抚琴,另有一种不同寻常的韵致,古朴中恍然有和风扑面。

    前奏过后,范天健正准备开口唱歌,一抬头,就见一柄明晃晃的刀,径直向他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