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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久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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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当她着急上火的时候,送上门来的周品正成了杨小贝的救命稻草。现在不是正式的男朋友了嘛!不使唤他使唤谁?立马让他想办法搞一套学习资料来,越全越好!这个时候没有什么海淀啊、黄冈之类的复习题,否则的话杨小贝一定想方设法收罗过来。

    在她看来,老爸唯一欠缺,并导致他最后失利的,就是阅读面的狭窄,以及心理上的失衡。毕竟身处穷乡僻壤,也从来没有出去“见世面”,老爸虽然不能称之为“井底之蛙“,但是不得不说,他眼界还是很狭窄。除了课本上的东西,平时也没有其他的资料可以参考,这就是最致命的地方。平时在县里还好,大家都一样,也显露不出不足来。等到高考的时候,和别的地方一比较起来,高下立判。

    周品正满口子的答应——舅哥要高考,他责无旁贷啊!再说,要是杨家出了一个大学生,在这边也是非常风光的事情,到时候连同家里人的地位都会有提升。对杨小贝也有一定的好处。他要是知道杨启泰还是自己的“岳父”,那不得更加跑的屁颠屁颠,鞍前马后了。

    当下本来是准备直接送杨小贝和易慧芬回家的,这时只好先将车子开到邮局,给浦海那边拍了电报请人找资料。时间紧迫啊!还有两个月的时间就要高考了,等找到资料还要寄过来,邮局的速度实在不敢恭维,没个十天半个月的,根本到不了。

    周品正拍好电报,忍不住埋怨杨小贝不早一点说。他就算是考虑得面面俱到,也不会想到这里去啊!杨小贝也是懊恼,这段时间乱七八糟的事情太多了,自从老爸上学去以后,她也没有遇见过老爸,自然忘了这一茬。希望亡羊补牢,为时未晚。为今之计也只能祈祷邮政系统给力一点吧!

    回到家的时候,老爸已经先到了。因为难得碰头,易慧芬也半推半就地留在杨家吃午饭。周品正当然是送到之后就被打发回去了。现在想登门还是早了一点。家里气氛登时热闹起来,太久没有见面,有太多的话语要讲。

    这段时候回来几次,家里的变化的日新月异的,杨启泰也感觉到很稀奇。自从小妹回来,给一潭死水的家里注入了太多的活力。父兄不是每天麻木地出工、种地。而是精神百倍地搞副业——二哥从小喜欢捞鱼摸虾,为此不知道被爹揍过多少次,没想到现在成了门赚钱的手艺,每天都能够给家里带来几块钱的收入。爹除了在生产队干活,一有空就侍弄着小妹带回来的作物,那是比养娃还要精心。

    大哥那边平时和老宅井水不犯河水,现在得了收购点的差事。每天不用出去抓鱼,也能有收入,据说收入还十分不错。这一点从这次回来大嫂难得露出的笑容和拿过来的菜蔬就能够看出来。小妹呢?她自己找的路子去上了学,还不忘给家里找门路做生意。这不,连回家都有小汽车接送了!

    看着大家的精气神都不一样了,杨启泰心里也感觉干劲满满。以前他总是压力很大,家里那么艰难,还要从牙齿缝里面省出来供他上学。而现在呢?二哥和爹话里话外,让他在学校里买点好菜吃,千万别委屈了自己。大哥则干脆抓了一只鸡送过来,说的给他和小妹补补。大家的脸上都洋溢着轻松、惬意,再不想以前那样苦大仇深,一个劲地嘱付自己一定要好好学,争取考上大学。

    其实最像考上大学的就是自己。但是总感觉重重压力,让他气都透不过来。只有小妹从来也不说这些话,她关注的只有自己吃得好不好,穿的舒不舒服。比如现在,“老……哥!天气热了我给你买了新衬衫,还有汗衫。你等会试试合不合身!”记得过年的时候就只给老爸缝了两身衣裳,杨小贝总是觉得换不过来,在县城里又买了两套回来。

    “我现在穿的都是新衣服!你又乱花钱!“杨启泰无奈地数落小妹。见拿出来的衬衫还是的确良的料子,肯定花了不少钱!还有纯棉的汗衫,按照小妹说的,天热了穿棉布吸汗,舒服。

    杨小贝坏笑着说,“这算啥?咱现在不差钱!还有,我不知道买什么式样好,是芬子帮我选的呢!”一番话说得易慧芬和杨启泰两人都变成了大红脸。易慧芬不好意思地说,“没有!我只是帮着看看。那个……我家里哥哥买衣服也是帮着看过的……”哎呀!越描越黑,一张脸红得跟西红柿一样了。

    杨启泰也是大小伙了。在学校里面见的多了,知道这姑娘对自己有好感。他其实也对这个漂亮的女孩子印象深刻。脚下还穿着人家亲手做的鞋子呢?再不开窍他就是个木头人了。见她囧得不行,连忙转移话题,“你们现在学习怎样?有难处吗?”

    说起这个,易慧芬有的吐槽了,注意力立刻转移过来。不知怎的,有些话她没有跟家里人说,却偏偏对杨启泰倾述起来。说起自己对接下来要学习打针什么的恐惧,她也愁的不行。小贝不同意自己半途而废,不知道杨启泰能不能理解自己,说不定能帮自己说服一下小贝呢……

    杨启泰听了先没有发表意见,而是担心地问起杨小贝。”小妹你呢?会不会也觉得害怕?“

    呵呵。杨小贝想,自己还没有把上解剖课,亲手解剖尸体的“往事”跟老妈说呢!现在卫校的镇校之宝——一具县医院赠送的标本还没有到位。那可是陪伴了每一届卫校生的解剖课之旅。平时他就静静地沉睡在福尔马林溶液中,等到新一批学生过来,他就会“重见天日”。当年杨小贝所在的班级,第一次上课目睹了这个场景的同学有一半都吐了。不过嘛,吐着吐着也就习惯了。

    老妈别的还好,就是胆子小。一把年纪了都不敢走夜路——因为怕山上的坟墓。每次只要是晚归,总是要父亲陪伴。后来杨小贝她们姐弟俩长大了,陪伴的人就变成了她们。每到这个时候总是要被子女嘲笑一番,但是没办法,据说是小时候外公闲着没事总喜欢讲鬼故事给孩子们听,害得老妈总感觉会有东西从坟墓里面爬出来。

    杨小贝可不一样,从小她就是个“傻大胆”,没事喜欢在山上乱窜的那种。后来学医也是这样,看见尸体、伤口眉头都不皱一下的。老师总是夸她手稳,不慌,天生就是做医生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