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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一件事一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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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几天,唐笑风的日子过得颇为清闲自在。

    萧家的事告一段落后,唐笑风就将其抛之脑后,毕竟,这种大势力之间的明争暗斗,他这种小人物还是敬而远之的好。

    所以,这几天唐笑风除了在平安镖局找人切磋练武外,就是被余味、王钟和赵乡三人拉着到处跑,常山的大景小景,这几天都被他们游赏了个遍。

    但说实话,唐笑风最喜欢的地方,还是西城区。

    西城区虽然混乱,但却乱中有序,而且三教九流的人物都有,热闹非凡,是不同于其他城区的一种韵味风采。

    如果说常山其他几个城区是或娇柔腼腆、或知书达理、或优雅从容的名门闺秀的话,那么西城区则是一个妩媚多姿却又英姿飒爽、不拘小节的江湖侠女,让人钦慕和艳羡。

    因此早饭后,唐笑风都会独自一人在西城区闲逛,观风土人情,揽红尘百态,颇有身处红尘中、心在红尘外的逍遥自在之感。

    此时,唐笑风搭着腰畔的绣月刀,正心情闲适地看着路边琳琅满目的货物和小吃,脸上挂着暖暖的笑容。

    “老板,这是什么?”

    唐笑风眼睛一亮,忽然看见一个新奇的玩意,快步走上去,指着摊子上一块颜色鲜艳似玉非玉的东西问道。

    “哦,这是苍梧山青梧兽的内丹,可是炼制灵丹妙药的上佳材料,就算不炼制丹药,生服也可以强化筋骨脏腑,绝对是锻体炼体的最佳天材地宝,兄弟,要要不,算你便宜点,三百两银子?”

    摊主听到唐笑风的问话,顿时笑意盈盈道。

    “这个,我怎么听说青梧兽内丹的颜色是青紫色,而不是这种五彩斑斓的颜色。”

    唐笑风摸摸鼻子,笑问道:“这好像是一种野兽的骨头吧!”

    “呃……”

    摊主一时无言,本以为是只什么都不懂的肥羊,没想到竟然遇到个识货的主,顿时怒道:“要买就买,不买就走,别耽误我做生意。”

    闻言,唐笑风耸耸肩,无所谓地拍拍手,他只是感兴趣问问,并没有买的意思,自然也谈不上生气。

    就在此时,一个青年和他擦身而过,唐笑风忽然感觉到腰间有轻微的触碰之感。

    若放在以前,他只会当作是街上行人间不小心的碰撞,但在西流关流字营待得久了,各种三教九流的人物都接触过,记得唐笑风和一个曾混迹街头最善妙手空空的同袍一起聊天时,他告诉唐笑风,妙手空空的人和普通人是不一样的。

    首先,其眼神飘忽闪烁不定;其次,这种人双手纤细灵活,比闺阁间食指不沾阳春水的小姑娘那双手保养的还要好,毕竟,我能就是靠这双手吃饭的;再者,这种人行走时,双臂下意识会放的很低,以方便触及目标行人腰畔的钱袋。

    所以,一般路人相互碰触,都是肩膀,绝轮不到腰畔这种地方。

    因此,一旦在街上感觉有人触碰你的腰,不管是大姑娘还是小媳妇,无论是老头还是小孩,都得要万分小心你的钱袋。

    说完这番话,唐笑风腰畔那积攒了数年的血汗钱,已不知何时到了对方手中,之后,就成了流字营众人口中御寒救命的美酒。

    因而,在感觉到腰畔有人触碰后,唐笑风抬头间,毫无疑问地看见一个双手十指纤长,保养得宜的青年,拿着他的钱袋,正矮身掠入人群,眨眼间就已消失不见。

    唐笑风急忙紧追而去,钱袋里倒没几文铜钱,但这可算是他全部的盘缠,而且还是来到常山后,马镖头看他和余味身无分文,借给他和余味的。

    当然,说是借,但估计也是有借无还的江湖情谊。

    几文钱难倒英雄汉,可真真不是书上戏里说的故事。

    所以,对于他人来说,那只是几文钱一壶酒一顿饭的小事,得之无添富贵,失之勿增穷困,但对唐笑风而言,这可是关乎肚子以及未来能否踏马江湖的大事。

    唐笑风如一条游鱼,在行人熙攘的长街上穿行,人群于我如溪水,行而无羁;间或,又如蝴蝶戏花丛,端的潇洒自若,飘渺无定,行而无疆。

    很快就看见了那个偷盗他钱袋的青年。

    然而,看见归看见,可就像两个世界的人,无论唐笑风如何努力,甚至用上了新近学会的花间步法,但两人的距离却始终保持在数丈范围之内,看得见,摸不着。

    幸而,青年男子走的是直线,没有在西城区星罗棋布的街巷中乱窜,他才没能跟丢。

    虽然焦急,但唐笑风也没有大喊大叫什么抓小偷,在常山其他地方,这样喊喊,叫叫,没准能喊来几位初出茅庐的热血大侠的帮助,亦或有富有正义感的百姓伸个手脚暗中帮忙阻拦一下。

    但在西城区这个地方,你若大喊一声,换来的绝对是所有人抱着肩膀的冷眼旁观,指不定还能喊叫来一群对方的帮手。

    街上佩刀带剑各种三教九流的人大都发现了唐笑风和青年男子的异常,但皆是眼观鼻、鼻观心各忙各的,丁点没有多管闲事的意图。

    忽然,眼帘中的青年男子,拐了一个弯儿,转入一条略显狭窄的小巷子。

    唐笑风担心对方借着西城区星罗棋布的小巷地形甩掉他,于是稍微加快了脚步,但等他赶至小巷时,还是失去了青年男子的身影,看着空荡荡的小巷和那相互交叉密集如蛛网似的街巷,不禁苦笑了一声,摸了摸鼻子,暗骂了声晦气,准备转身回返。

    他没打算继续追击下去,对方肯定比他熟知西城区的地形,一旦丢失视野,即便自忖有西流边军中那些斥候老卒教导的神秘莫测的追踪侦查术,但能抓住对方的机会也微乎其微。

    然而,就在唐笑风转身的时候,突然听到两条小巷的交叉口有细微的呜咽声传出,就像是被人强捂着嘴巴不停挣扎的响动和声音。

    唐笑风一愣,沉吟片刻,还是决定去看看。

    虽然在西城区这个混乱无序的地方,最忌讳的就是多管闲事,君不见,历来多管闲事的江湖愣头青,从来都没什么好下场,就像他先前一样,差点没把自己赔进去。

    但记得当年看《剑仙列传》时,被誉为剑来自古无诡谲,方正如竹自君子的剑君方君景说过这样一句话:

    路有不平事,我自一剑了;

    何顾身后事,当前自不悔。

    当初看到这句话的时候,唐笑风梦想着自己有一天也能像剑君方君景一般,有路见不平事,我自一剑了的侠骨豪情和肝胆昆仑。

    现在长大了,没能学剑练剑,体味那种一件事一剑了的潇洒逍遥,但并不妨碍他心中未冷未熄的侠肝义胆。

    犹记得,当年大先生看着未落的夕阳,说过一句意味深长的话:有些事不做,就会后悔一辈子!

    唐笑风不想因为自己的顾虑,而后悔遗憾一辈子。

    所以,他还是决定去看一看,有事不怕事,没事自然最好。

    刚欲迈步,巷子的转角突然走出一名蓬头垢面、跛着脚的乞丐。

    而在看到那名乞丐的一瞬,唐笑风一眼就认出,其正是王钟他们以前提到过的西城区最臭名昭著的人贩子。

    看到唐笑风,跛脚乞丐双眸微眯,咧开嘴,露出一口缺了门牙的黄牙,脸上则淌出一个颇为和善的笑容。

    小巷本就不宽,堪可容许两人并排通过,若是身材稍微魁梧壮硕一些,一人便可堵住整条小巷。

    一步间,跛脚乞丐正好处在小巷的正中央,而后手中竹杖横抬,便是一剑横巷,

    一人横巷,谁也过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