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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新朋友

作者:留心金碧年深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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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当两个人在夜色中阴谋着要给FBI一个好看的时候,奥拉尼德斯意外的传来消息,夜魔侠带了个朋友来,希望巴菲门特能见上一下,有很严重的事情说。

    这可是破天荒,奥拉尼德斯没有要事是不能直接联系巴菲门特的,更不要说一向出场很少更为神秘的“女妖”塞壬了。

    这次可是把三巨头都通知到了,和蒋书雁出门的时候他们遇到了也整装准备出发的严老道,一对眼神就知道为什么了。

    为了应付外面的眼睛,章晋阳假装去喝酒,蒋书雁则夹着刚刚整理完的资料开车去了TPE准备加班,老道最讨厌,笑呵呵从一条密道走了,这条密道是他建立公寓时安排下的逃生通道之一。

    因为心中有事,章晋阳并未和基尼聊的太久,而自己熟悉的几个人也都不在,似乎是基尼姐妹会有什么业余活动。

    磨磨蹭蹭半个小时,章晋阳回屋睡觉,用这段时间惯用的手法做好伪装,出门的时候想了想,在屋里安装了几个诡雷和机关,今天因为和蒋书雁商议对付这些监视者的缘故,把监控设备屏蔽的时间久了点,他担心这些人起疑心,想要硬上。

    但巴菲门特最后赶到的时候,他就看见几个人围在一起说说笑笑,而站在中间被大家问询的那个人,他看起来蛮眼熟的。

    这个人即使在室内,也带着墨镜,这就让他除了说话的时候呲出一嘴白牙之外,全身上下浑是漆黑,不过这在北美鹰很常见,不就是一个喜欢穿着一身黑的黑叔叔么,神盾局的那个独眼龙局长也爱这么穿。

    不过这个客人浑身上下气息凌厉,随时浑身紧绷,似乎时刻都准备着战斗,这种状态和站在他对面和他眼神交锋的弗兰克像极了。

    不过这个黑人可比弗兰克时尚多了,弗兰克从来都是军中打扮,即使闲下来的也是军装作训服,新来的则是一身得体的黑色大风衣,下穿休闲西裤,一双厚重的高腰皮鞋也是打理的纤尘不染。

    风衣内也是一件防弹背心,块状的硬甲片勾勒出强壮的胸腹肌曲线,显然这也是专门特制的,腰带上扣着一个复杂花纹的带扣,那些深邃的纹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里面藏了什么利器。

    巴菲门特雷达一扫而过,这哥们身上藏得武器之多即使他见过了弗兰克的手段也不禁叹为观止,长刀短刀,长枪短枪,各色子弹,瓶瓶罐罐,S型回风刃,拳剑,飞刀,连鞋底都加装了弹簧刀,还装了前、后、侧三把。

    他的精神力应该也不低,至少很敏锐,巴菲门特的目光刚刚落在他身上,他就警觉的看了过来,明显的面色一变,进入了警戒状态。

    “巴菲,不要吓到新朋友,你来晚了,刚刚布鲁克斯给我们展示了他的本领,我从没想过有人能在武器一道的存粹技术上和弗兰克战成平手。”

    说话的是骸骨王李奥瑞克,这还是他们在奥拉尼德斯里第一次见面。

    “那么弗兰克是赢了。”巴菲门特抽了抽鼻子,他换了面具,新作的面具十分契合自己的面孔,能通过肌肉的牵动,把标签分毫不差的体现在头盔下的那张硬甲牛脸上。

    不等其他人有反应,他几个跨步来到客人面前伸出了手,做出了握手欢迎的姿态。

    “欢迎你的到来,我喜欢你的小胡子,长生种,布鲁克斯是吗?”

    和布鲁克斯握了手,他才回头和同伴们打招呼,难得人来的这么全,连从未露面的长明殿主,蒋书雁扮演的女妖塞壬也如约来到。

    蒋书雁倒没做什么特殊打扮,不过顶着一张明星脸一身OL妆扮,看的众人也是频频侧目——这张脸白天的时候就在大街小巷的墙面上挂满了,几乎随处可见。

    “夜魔侠,你把大家都叫来,不会只是介绍一个长生种给我们吧?话说回来,我还是第一次在这个世界见到长生种,这股子血腥味儿,是吸血鬼?不太像啊。”

    章晋阳找到最大的那个沙发,那是他的专座,别人都没有他那么大的体型。

    夜魔侠没说话,只是伸手示意了一下布鲁克斯。

    “很高兴能到这里来,我是埃里克·布鲁克斯,绰号刀锋,他们也叫我日行者,一个吸血鬼猎人。”

    巴菲门特了然的点了下头,果然是他,不过自己这些日子可从没见过吸血鬼,怎会把他吸引过来,他还以为这个世界没有呢。

    “吸血鬼猎人,我还以为那都是传说呢,我从没见过相关记录,还是说这里面又是安全理事会的手笔?”

    塞壬是个学霸,这些典籍什么她自认最是熟悉,不过东方并没有吸血鬼这一物种,僵尸鬼怪什么的又一向归世外宗门处理,不假外人,她的话也不算错。

    “没错,我们都是在夜间出没,时间也不算短了,可是从没有这方面的消息,到底是为什么,之前也并没有看到异常。”

    “前几天看到布鲁克斯冲进一家小型的黑舞厅,大开杀戒,那些人死后都化作了飞灰,我和红闪蝶拦下了他,这是第一次。”

    “不过他说的话我们没有全信,今天他邀请我们杀进了另外一个据点,我们捕捉了一个活体,交给实验室了,布鲁克斯也同意到这边来看看,是否能有机会合作。”

    夜魔侠做事很谨慎,他和刀锋也算是不打不相识,而作为一个魅力满值的人,交朋友的速度是没有道理可言的。

    “重要的是,刀锋,你来寻求什么帮助。据我所知,吸血鬼一向安分,这个社会形势使他们获取血液非常容易,不会再像以前一样被人喊打喊杀。你和吸血鬼的私人仇恨,恐怕不是你来这里的理由。”

    李奥瑞克老奸巨猾,奥拉尼德斯新创,他不想惹上难缠的敌人,吸血鬼不同于人类,他们不好对付,全面开战的话,伤亡不会小,这不是他愿意看到的。

    “没错,不过新约克城的吸血鬼们换了首领,一个新生吸血鬼掌了权。迪肯·菲斯,这是个疯子,一个种族主义激进派。他认为人类都是粮食,这个世界就应该归属于吸血鬼,血族有着天生的统治权。”

    “所以他发起了革命,现在他掌控着全新约克州的吸血鬼,而不是新约克城,我在城外追查一个据点的时候发现他们在找人破解吸血鬼圣经,他肯定有阴谋,可是我只有一个人,查不到。”

    刀锋从出生开始就是在训练和战斗中长大,并不善于和人打交道,何况那个一身钨钢铠甲的牛头人气势沉凝,煞气萦绕,给他的压力不小。

    “所以现在吸血鬼活动频繁?可是我没接到相关报告,从哪儿都没有。”

    塞壬优雅的一摊手,对这件事不置可否,刚才她也看到了刀锋和弗兰克的较技,她觉得刀锋的战斗力仍然还只算是C级英雄,能被他追着打的人物,实力只怕也是有限。

    “详细说说,蛰伏了这么久,再出来肯定想要闹点动静的,总得喊一嗓子圈个地盘儿吧。而且我听说吸血鬼都有什么子爵伯爵的分类,又都是一大家子住在一起,也不好收拾。”

    巴菲门特想了想,他对刀锋的敌人印象不深,只记得好像最后被一堆儿现代生产的什么药剂给干掉了一个翻译成血神的家伙,没感觉有多大的能力,场景也不大,对世界线应该没什么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