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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部门内遭受的不公平待遇激发了朱煜的上进心,她隐忍努力只为有一天不再受别人打压之苦,她愿意花更多的时间投入到工作中,愿意加班到最后才走。不过在内心深处,连她自己也说不清楚,心中是不是有对遇见苏慕林的期待。
有次下雨天,朱煜赶早上了加班班车,窝在一个靠窗的角落坐下。不断有人上来,传来了苏慕林何伽瑜的声音,“淋到了吗?”“没有,你呢?”“哈哈,我一个男生淋到一点也没事。”朱煜的心揪成一团,痛苦地抽搐。
两个人从她身旁走过,没有注意到她,恰好坐在了她的后面。班车大巴椅背很高,朱煜被遮得严严实实,他们的对话清晰地传到她的耳中,无辜成了一位偷听者。
何伽瑜应该穿了高跟凉鞋,鞋子笃笃打在地上,应该还穿了长裙。
“你的裙子湿了?”苏慕林温柔的声音响起,他也曾对朱煜如此温柔过。
“是沾了些水。”何伽瑜的语调娇滴滴,让人听了不由得心生怜爱。
一阵沉默。过了大概有一分钟,朱煜只觉背后静的蹊跷。
“你看着我干嘛?”何伽瑜娇媚的声音又响起。
“没什么,就是看看你。”语含痴情。
苏慕林说出这句话,朱煜的眼泪随之滚落,他终于喜欢上她了,他终于移情别恋了,他终于跟朱煜分割得干干净净。
班车在大雨中挺进,窗外的雨水拍打在玻璃上,一缕一缕汩汩流下,车内车外都很安静。朱煜的眼泪像窗外的雨珠,擦了流,流了擦,没有间断。唉,为什么要到如此境地呢?为什么要遭受这样的伤害?人生若只如初见那该多好啊,为什么要对他产生感情,不然也不至于今天如此痛苦。
到达终点,朱煜侧过脸面对窗外,不想被任何人发现哭红的双眼。陆陆续续下车,苏慕林何伽瑜也在往外走,朱煜紧张地缩起身子,伸出右手捂住脸,转头望窗外。鬼使神差的,苏慕林还是发现了她,“哎——”他轻轻惊呼一声,何伽瑜走在前面下车去,朱煜坚持不肯回头,对他的反应置若罔闻。
苏慕林好像轻声叹了口气,停驻了两秒钟然后走掉了。
朱煜最后一个下车,刚才还热闹喧嚣的人群顷刻间散去,每个人都回去了,朱煜却只想在外面闲逛。回去面对周舟和秦墨寒的关心询问,她该如何回答?告诉她们,她喜欢上了一个有女朋友的男生,那个男生移情别恋了另一个女生。如果这样陈述,好像客观的描述了事实,但好像又不是那么准确,更何况朱煜的自尊心受不了,她无法接受自己在别人的爱情故事中当了配角。好像连配角都算不上,仅仅是跑了个龙套而已。
天上雨水如注,地面有厚厚的积水,朱煜的运动鞋已经湿透,黑色打底裤也湿到了膝盖,脚和小腿又痛又痒,荨麻疹爆发了。朱煜从小有荨麻疹,尤其在夏天受潮受刺激后极易发作,一旦爆发如同千万只蜜蜂同时在蜇咬,又痒又痛,痛不欲生。此刻的她却没有感受到身体上的折磨,如果能驱散心中的痛苦,荨麻疹又算得了什么?
第二天,朱煜发高烧,请假去了诊所,不算大病,没有人陪。小诊所的人并不多,她躺在床上输液,身上盖着棉被,不过九月天气,她却格外怕冷。想起上次去诊所还是苏慕林背她去的,那个时候他是喜欢她的吗?那个时候她在他心中的地位是比何伽瑜要重的吧?
脑海中冒出这些想法,朱煜只觉得自己可怜,再纠结于其中还有什么意义呢?跟何伽瑜相比,自己本来就是一直丑小鸭,跟苏慕林的女朋友相比,她顶多也只能算个聊得来的红颜知己。她不是苏慕林的第一选择,甚至连第二选择都不是。
泪水又不由自主涌上来,朱煜闭上眼睛,只想把这一切忘记,或许离开是最好的选择。辞职目前做不到,那就搬走吧,不在一起吃饭,不在一处住宿,不用天天见面,应该会逐渐淡忘吧。朱煜下定了搬家的决心。
周末又是聚会。每周末一聚成了新员工固定的娱乐模式,虽然无非是吃吃喝喝,但因为都是年轻男女,彼此之间有太多好奇和好感,每次聚会都备受期待。
朱煜不想见到苏何二人,避而不去,周舟却兴致勃勃。年轻人的聚会对单身狗来讲是寻求伴侣的莫大机会,对已经有恋人的人来讲是忙里偷闲喘口气的时刻。
周舟的恋爱很浓烈,跟她男朋友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闹,分分合合已成常态,今晚吵闹着要分手,第二天一早就忍不住联系对方,朱煜在一旁看着他们不知是羡慕还是担忧。要是现在能有一个恋人,朱煜就不会有这些痛苦,爱情啊爱情,让人痛不欲生,让人起死回生。
周舟不愿一个人前去,千方百计地撺掇朱煜一起。
“就这一次,好不好?就一次哦。”周舟拉着朱煜的胳膊摇晃,嘟起小嘴撒娇,像个小妹妹。
朱煜苦笑,不置可否。
“你不是想搬走吗?等你搬走后哪还方便跟大家聚会,这次就当最后一次吧。”周舟的“最后一次”戳中了朱煜的心事,是啊,真的要搬走以后恐怕再也没有聚会的机会了,反正是最后一次,索性再痛苦一次吧。
朱煜精心地洗了脸,敷了个补水面膜,然后仔仔细细地涂上水、乳、BB霜,再轻轻用眉刷扫出眉形,她的美貌又黑又长,只简单修一修即可,从来不用画,这也是朱煜常常引以为豪的地方。所有的都弄完,最后是擦口红,她青睐于淡淡的亮色唇彩,涂完感觉整个人都有了活力。
穿上白色连衣裙和尖头淑女鞋,修长的身材凸显,对着镜子微微一笑,鲜活、青春、俊俏可爱,足以让人动心吧。朱煜不知道苏慕林看到这样的自己会做什么感想,他曾说过“从没见过朱煜穿裙子”,今天他见到会怎么样呢?
他没有怎么样。一群人围桌而坐,菜肴一盘盘端上来,苏慕林坐在王子潇和陈良伟中间,何伽瑜在王子潇一侧,朱煜在远处对着他们。
整顿饭别人吃的热火朝天,朱煜却心事重重,一句话都没听进去,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对苏慕林的偷瞄上。苏慕林脸上挂着云淡风轻的笑容,附和着别人的话,偶尔也会看一眼朱煜,每当这时朱煜都紧张地看别处。
吃完饭,众人兴致很高,继续相约去了KTV。为了活跃气氛,一开始大家合唱了一首《最炫民族风》,何伽瑜自告奋勇地跟着音乐跳了段舞蹈,博得一阵掌声。KTV里灯光昏暗,气泡饮料带着少量的酒精,刚吃完饭的轻松,年轻人的喧哗和簇拥,暧昧逐渐滋长,情歌开始高昂。
苏慕林拿起麦克风,站起来要唱歌。
“大家安静,拉歌狂魔要开始了——”陈良伟用力拍了拍手掌,细着嗓子喊,像个小姑娘。
熟悉的前奏响起,朱煜却记不起是哪首歌。
“都是你的错,轻易爱上我,让我不知不觉满足被爱的虚荣——”
原来是《月亮惹的祸》,是唱给谁听的呢?朱煜确定不是唱给自己听的,因为何伽瑜也拿起了麦克风,两人开始对唱。
“我承认都是月亮惹的祸,那样的夜色太美你太温柔,才会在刹那之间只想和你一起到白头——”
朱煜在苏慕林的眼神中看到了涌动的欲望,一向温和的苏慕林,一向彬彬有礼的绅士作风,第一次表现出了低级的荷尔蒙冲动。他的眼睛直勾勾看着何伽瑜,毫不顾忌旁人的眼光,两人旁若无人的对视,将他们的暧昧大白于天下。
朱煜手脚冰凉,头晕目眩,呼吸困难,一时一刻也不想多待下去。可是就这样逃走也不是办法啊,她现在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仿佛浑身失去了感觉,能看到苏何在张嘴,却听不到他们的声音;能看到众人脸上暧昧地笑容,却无法给出恰当的反应。大脑已停止转动,血液好似也凝固,活着好像死去一般,她只能紧抓裙角,任手心渗出憔悴的冷汗。
看过那么多电影,读过那么多书,懂得那么多道理,被爱情轻轻一绊,还是轻易就倒了。
一曲终了,陈良伟拍着苏慕林的肩膀道:“暖男,再来一首吧。”他说着用眼睛去瞟朱煜。
苏慕林笑着谢绝,陈良伟拉着王子潇也要对唱情歌,美名其曰“单身狗有个好基友”,众人哄笑,又投入到下一波的欢愉之中。
朱煜的内心却是百般不是滋味,苏何唱完歌后再无互动,不是冰冷,反倒像是情侣在众人面前的羞赧,刻意表现出疏远。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随他去吧。确实到了离开的时候了,再不了断对自己会是更大的伤害。走吧,朱煜,人总要学着自己长大,走吧,朱煜,人生难免经历痛苦挣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