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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商定

作者:我是大蚂蚁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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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位武功一流的高手,杀一些武功不高的兵卒,比杀鸡也难不到哪里去。

    战斗结束后,没能参战的铁竹贺虎,客栈伙计等人,重新点起篝火,打着火把查看地上的尸首与马匹上的包袱。

    “是玉门关的兵卒,领头的是玉门关游击将军的家丁,我曾与他打过交道。”

    陈志打着火把照亮地上的一具尸体,他原本是丘八出身,在军中多有故旧,来到大漠边陲过刀头上添血的生活,也没能断了那几分香火情,时常与边军打交道,故此认得地上那具尸体身份。

    尸体查看完毕,十五人是边军斥候,三人是东厂黑旗战队走狗。

    “只有两天的食水,想必大军离我们不远,那曹少卿莫非真的要赶尽杀绝才肯罢休!”贺虎大声嚷道。

    斥候带着两天的食物和饮水出现在这里,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大军在附近,不然即使精锐边军斥候也不敢带着这点东西就深入大漠。

    而且他们的水囊食物都没有消耗多少,大概只消耗了三分之一,足以估计出大军位置,应该离他们只有二三十里。

    “边军大多都是马队,在这大漠马匹跑不起来,但比我们的骆驼还是要快,二三十里只要半日行程,而斥候半日后没能回报,大军会立刻反应过来。也就是说距边军到此最多只有一日功夫,看来我们只能骑马而行了,驼队只能抛弃。”周淮安分析着。

    众人闻言都默默地点着头,虽然骑马能带的物资不多,但总比被大军围住好,即使他们个个武艺高强,也不敢闯边军的战阵。

    大军万千弩箭可不是开玩笑的,任你武艺多高,也难免要被射成刺猬。

    但李梦龙却忽然出言说道:“其实,不用放弃驼队也可以。”

    听得此言,大家纷纷看他,他朝周淮安说道:“一直以来,曹少钦主要的目标都是周兄你,而不是玉英和俊宝。曹少钦心怀不轨,但却忌惮于九边杨公旧部,他害怕一旦他做出大逆之举,周兄联络九边军将讨伐于他,故而一定要将周兄你置于死地。”

    “如此,若是周兄愿意做饵引开追兵,其他人定能安全出关,只不过此举很是凶险,不知周兄你……”

    话还未落音,邱莫言便抢先道:“不行,此举十死无生,淮安你不能去。”

    周淮安微笑着看着她,一如初次相遇时那样,他撑着油纸伞,遇见在檐下避雨的邱莫言时,淡淡的微笑。

    他很感激那场春雨。

    无雨的江湖,怎可称为江湖。

    江湖若无雨,怎有那许多相遇,江湖若无雨,怎有那许多爱恨,有那许多缠绵。

    正是那场春雨,他才看见她脸上醉人的微笑。

    而后,江湖的风雨更烈。

    闯过风雨,才见真心,才知情浓。

    “江湖风云变幻如梦,生死命运轮转无常。你看这夜,太寒,烈酒无用,你看这路,太长,独行寂寞。江湖的尽头,太过孤寂,我不想走。”他脸上的微笑未变:“杨公与我有知遇之恩,不可不报。若我能逃脱此次追杀,莫言,我们便归隐田园可好?”

    看到周淮安脸上的微笑,邱莫言便知他主意已定,再难更改,紧了紧手中的子母剑,只好幽幽道:“十载江湖行,原为扫尽天下不平。只是风风雨雨走来,我有些倦了,归隐田园自然是好的。”

    “你我携手在江湖中闯过多少风雨,多少次死里逃生,怕是数也数不清了吧。即便你要闯龙潭虎穴,我的子母剑也会陪着你。”邱莫言深情地望着眼前的男人:“淮安,无论能否顶住这一关,我都要在你身边。”

    邱莫言虽是女儿身,但一身侠骨不输男儿,脾气也执拗,周淮安见她这么说,就知道邱莫言已经决定,要和自己一起应付将要到来的危机。

    江湖儿女,生死早已看淡,大不了共赴黄泉就是,因此他也不再多劝,只是低声嘱咐着邱莫言什么。

    旁边的金镶玉,看着两人旁若无人的谈情说爱,心里不禁有些泛酸,嘴里嘀咕道:“真是矫情,大漠中人哪个不是天天在生死之中挣扎,也没见哪个有你们这般恶心。”

    “真是酸呐”李梦龙在鼻子前扇了扇,调笑道。

    金镶玉也没理他,恨恨地转过头去,不再看周淮安。

    那边,周淮安与邱莫言也诉说完毕,他看向李梦龙:“李兄弟,玉英和俊宝就交给你了,希望你能照顾好他们。”

    “交给我可不成,我还得帮你们应付曹少钦呢?”李梦龙笑笑:“其实,我让周兄做饵,危险是危险,但不完全是死路,要是没有生路,让周兄白白送死的事情,我自问还做不出来。”

    知道李梦龙不是信口开河之人,如今听到他这么说,大家眼前一亮。

    李梦龙继续说道:“在大漠中,最难解决的问题就是水,我们是如此,曹少钦他们更是如此。此地距离关城不到百里,边军才能出动大军追剿,要是我们把他们引到大漠深处,那么,曹少钦即便有百万大军也是枉然。”

    “那时,人越多就越是麻烦,但有周兄做饵,曹少钦又不会不追,因此他必然只能出动少许精锐追击。只要我们做出妥善安排,在大漠中将他拖上十天半个月,就算他是铁打的也要拖垮,到时候他是圆是扁还不是任由我们揉搓。”

    金镶玉翻了翻白眼,嘲讽道:“我还说你有什么锦囊妙计呢,三岁小孩子都能想到的事情,还用你来说。将曹少钦拖上十天半个月,能将他拖垮是没错,但那时我们不也和他一样,拿什么来对付他。”

    李梦龙故作神秘的笑笑:“嘿,我敢这么说,自然是有办法解决我们饮水的问题,这点你就不要操心了。”

    如果能顺利出关,他本来是不打算用空间这件大杀器的,但是现在情况不妙,即使有暴露自己身上秘密的风险,还是不得不这么做。

    现在李梦龙的选择并不多,要是按周淮安的说法,大家换马逃跑的话,马匹的草料,众人的饮水肯定会不够,那样他肯定要用空间的东西,有那么多人在身边看着,他暴露风险更大。

    而用他自己的办法,让一小部分人做诱饵,那他就可以悄悄做些手脚。

    一行人在篝火旁商量许久,最后定下计划。

    客栈伙计、玉英俊宝带着驼队即刻出发,继续向西;周淮安、邱莫言、铁竹、贺虎四人,一人双马,北上寻找边军营地,然后将曹少钦引诱到古城。

    陈至、无影刀、金镶玉留下七匹马,在古城接应周淮安四人。

    李梦龙、刁不遇则带着二十匹马朝南走,每隔一里路就插下一段枯枝做标记,在三十里外留下刁不遇和八匹马,而李梦龙则继续南下,继续以枯枝做标记,再走三十里后设置营地,准备随时接应周淮安他们。

    计划说不上完美,风险比较大,特别是当作诱饵的周淮安,他要直面曹少钦的威胁,更要在前两天摆脱大军追击。

    前两天的行程最为危险,在沙漠中马匹大概能持续奔行一个时辰,速度比在土地上慢了将近一半,一个时辰大概只能跑三十里,然后所有的马就不得不停下来休息,不然马匹就要废掉。

    历朝历代官府设置的驿站,大概三十里一站,一过三十里就必须换人换马,普通的公文传递,一天最多只能走三百里。

    而八百里加急公文,一天只能走四百里,那还是每隔十里就换人换吗,这种驿站只设在边关重地,用以传递紧急军情,一般地方是没有的。

    在这沙漠中,一个时辰走三十里,是以把马跑废的标准来计算的,只要周淮安在三十里内不被追上,顺利到达古城,那么他们就可以及时换马,然后继续将人引到大漠深处。

    再然后,就是放风筝了,不脱出东厂的视线,又不被东厂抓住,然后一步一步将他们引入大漠。

    李梦龙空间中的草料豆料充足,他讲龙门客栈积存的草料都弄进了空间中,就是做好最坏的打算。

    计划议定,客栈伙计带着玉英俊宝率先出发,而剩下的人忙着拾取古城外的枯树,然后再将枯树劈砍成半米长的木条。

    篝火旁,李梦龙拿着曹添留下来的长刀,正卖力的劈砍枯树,他的旁边,金镶玉也是如此。

    “喂,财迷鬼,你怎么转了性子,让你跟驼队出关都不去。”

    说到这个,金镶玉就有些来气,手上力道用的大了些,一下就把立在沙中的枯树斩成碎片,嘴上恨恨地说道:“老娘喜欢干什么就干什么,哪个要你来多嘴。”

    说完,还朝远处有说有笑的邱莫言与周淮安恨恨地扫了一眼。

    李梦龙惋惜地看着金镶玉,嘴里低声叹道:“可惜了,大漠中这朵既开花又长刺的野玫瑰,居然有被人迷住的一天。”

    “你说什么?”金镶玉听的不是很清楚,不过她从李梦龙的眼神就能知道他的想法,她心情忽然好了些,玉脸上全是戏谑:“看来老娘也不是没有魅力,你这和尚是不是看上老娘啦。”

    说完还咯咯笑了起来,然后继续调戏道:“虽说你这容貌比不上周淮安,但也还能入眼,再加上不菲的身家,你若肯卖力一点讨好老娘,也不是没有机会。”

    李梦龙听了心里暗骂,你这狐狸精哪只眼睛看到老子喜欢你了,虽然你长的漂亮,身材完美,大长腿也有,但是性子和和寡妇一样,鬼才会喜欢你。

    他没好气地回道:“你还是想着如何逃过曹少钦的追杀吧,少想那些有的没的,再说,老子喜欢的姑娘,一定要够漂亮够温柔才行。你漂亮倒是够了,但你那狗脾气和贪财的性子,老子敬谢不敏,省得哪天睡醒起来,发现自己脑袋不在脖子上面。”

    说完就拎着长刀走的远远的,身后传来金镶玉的破口大骂:“艹你大爷,老娘就是这性子怎么了。”

    眼见李梦龙头也不回,立刻恼羞成怒:“臭和尚,站住,混蛋,你给老娘站住,你们这群臭男人都是一群大混蛋。”

    她骂声越大,李梦龙脚步越快,生怕她追上来教训自己一通,心里也不禁嘀咕道:“反应这么大,这娘们是吃枪药了?”

    忙到天蒙蒙亮,数百根半米长的树枝都被绑在马背上,刁不遇和李梦龙带着二十多匹马朝南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