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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有佳人,卓然而独立,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再难得……
闹了半天,遇到了传说中倾国倾城的佳人,历史上有名字的女人,可是没几个,宋朝前有名的都是宫里的妃子,宋朝后出名的大多是**。
但这个甄姬说起来,印象里应该是曹丕或者曹植的老婆吧,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呢?只怪自己没有认真学过历史。
第二天一早,没事做的袁熙坐在门槛上晒太阳,一边晒太阳,一边哼着歌。
袁福脚步轻快,一张满脸是褶子的脸凑近过来,张开上下各缺了一颗门牙的嘴巴笑道:“二公子红光满面,气色不错啊。”
袁熙抬头看了看他,一脸疑惑地问道:“你说——甄姬为什么后来嫁给曹丕了?”
袁福愣了一下。
袁熙又自言自语道:“看来是被曹丕抢走的……官渡之战,还是官渡之战,看来这是绕不过去的坎啊。”
袁福小心翼翼地弯下身子,轻声道:“小的见识浅薄,不知道二公子说什么,不过老爷有请,咱们赶紧过去吧。”
袁熙站起身来,拍了拍屁股上的灰,道:“他找我什么事啊?”
昨晚上差点被打死,他心有余悸,听到袁绍召唤自己,不禁留了个心眼,先问上一句。
袁福满脸堆笑,说道:“是好事,昨晚上我们在府里搜索了一圈,果然又搜到两个混进来黑山贼,还抓到了两个内应。老爷特地叫二公子过去,应该是要褒奖一番。”
袁熙心想,哪里会这么巧,随口提一句就能抓到人。估计是有人故意拿人头搪塞上峰。不过事不关己,他们爱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反正到了官渡之战还是输给曹操。
不过现在最头疼的事情,就是他和袁绍上了同一条船,祸福与共了。还得想想办法,避免历史的惨剧重新上演。要是官渡之战败了,自己倒是能提前开溜,但头上这绿帽可就要戴一辈子了。
偌大的议事厅中,袁绍一个人跪坐在案前,拿着毛笔写些什么。
袁熙走进去,学着古人作揖道:“爹,我来了。”
袁绍抬头,端详了这个儿子一眼。
袁熙也惊喜地发现,过了一夜,袁绍头上的数字变成了39了。这波动幅度倒是挺大呀。
袁绍将笔放下,站起身来,揉了揉自己的大腿,时间长了,腿也麻了。他走到自己儿子身旁,拍了拍他肩膀道:“昨天多亏你找出了潜藏在府内的奸细,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大婚之日,你的头脑如此清醒,不容易啊。”
袁熙心里嘀咕道:“能不清醒吗?一晚上只能看不能吃,睡都睡不着,一直清醒到现在。”
袁绍看他一副恭敬的样子,头上数字一跳,变成了40,笑着道:“如今我府上贤士众多,可是能独当一面的大将之材却不多,信得过的就更少了。你大哥如今在青州作战勇猛,前几日还拿下了临淄,战果累累。你三弟从小聪明伶俐,在我帐下跟着诸位先生学习,也常常能有建言。唯独是你……”
袁熙低头道:“孩儿鲁钝,让爹操心了。”
袁绍呵呵一笑:“但如今你也成家了,成了真正的男人了。”随后轻声在他耳边道:“为父打听过,给你挑的这个媳妇是个大美人,你小子得了便宜,早上还不来主动向为父道谢?”还不等袁熙吐槽,他就继续一本正经道:“要感谢为父,就得打起精神来。我袁绍一共就你们三个儿子,上阵父子兵,你们不帮我,谁来帮我?再过几个月就到了秋收,秋收以后,我就要领兵出征,到时候你也一起来。”
袁熙愕然道:“我?”
袁绍道:“那当然。”
袁熙道:“可我还没上过战场?这……”
袁绍道:“这有什么?男儿当上阵杀敌,你爹像你这么大的时候,早就弓马娴熟了。况且也不用你亲自上阵,只要留在后方监粮就行了。”
袁熙顿时松了一口气。要是刚来三国就被推上战场当了炮灰,那就悲催了。
袁绍叹了口气,背对他走了两步,看着房间挂着的一幅书法“从善如登从恶如崩”,叹道:“唉,那阉人子弟曹孟德的几个儿子倒是天赋异禀,最小的儿子据说能六岁成诗,九岁成赋。我袁家四世三公,几个儿子却都不如老子……”
他回过身来,指指袁熙道:“你是三兄弟中最耐得住性子的,甚好,也从来不和人争什么。我自小因庶出被嫡出的弟弟欺压,一度寄人篱下,其苦难言。这一家人亲兄弟,难道还要互相倾轧不止?成何体统?告诉你们吧,现在咱们的地盘不过是巴掌大一块地方,等为父囊括四海,抵定九州,那时候你们兄弟都能分封诸侯,地方大得管也管不过来,还有什么好争的?”
袁熙暗自吐了吐舌头,心想:“别说统一天下了,能跨过黄河算是不错了。可惜还是败给了曹操,空有雄心大志而已。”不过他至今也未能想起官渡之战到底是什么细节,要是能找本历史书,哪怕是三国演义来看看也好,到时候就能轻轻松松逆转战局了。
袁绍发了一通牢骚,外面有人禀告沮授来见,他便挥挥手,对袁熙道:“你先下去吧。好好准备准备,新婚燕尔,也不要过度放纵。”
袁熙听了这话,正要骂娘,见他头上的好感度刷成42了,转怒为喜,默默地退了出去。
缺了门牙的袁福正候在门外呢,看到袁熙出来,连忙迎上去道:“二公子,老仆这里炖了虎鞭汤,你身子虚,又折腾了一晚上,要不要补一补?”
“补!补你个头……等等,真的有虎鞭?”
“是啊,前些日子有人在山上打死了一头老虎,献给了老爷。”
袁熙想想,这里的世界也不是一无是处的,至少还有原生态的东西,各种野味倒是不缺。这种补品,是男人就不会嫌多。
“你回头送到我房里去。”
“好咧。”
他看了看袁福头上的好感度足有90,不仅好奇道:“袁福你对我还真好……”
袁福傻笑道:“那当然,二公子是老仆从小看着长大的咧。”
一家人对自己最好的是个仆人,袁熙啊袁熙,你做人还真是成功。
他正要离开,心想回去也只能对着甄姬那一本正经的俏脸干着急,甚是无趣。
他问袁福:“你身上带钱了吗?”
袁福道:“有几个铜钱。”
袁熙一把将老骨头搂过来,道:“咱们上街逛逛。”
邺城的街市还是挺繁荣的,路旁两侧都是小商贩,中间狭窄的石板路上挤得水泄不通。袁熙本能地这里问问,那里问问,摸清楚了物价情况。这也是他的职业病,前世身为一名主抓经济的干部,了解民生是必备的功课。
袁福只是本分地跟在他后头,走路都有些蹒跚。
袁熙一拉他衣袖道:“你们这里小姑娘一般喜欢什么东西?”
袁福没听清,袁熙又冲着他耳朵说了一遍,这才咧嘴道:“还能喜欢什么?布呗!”
“布?”
袁熙瞅瞅旁边卖布的大婶,一块蓝的一块灰的,竟没有什么鲜亮颜色。这居然还有人买?他想买点东西回去讨好讨好甄姬,提高好感度。女人虽然都喜欢衣服,但更喜欢挑衣服的感觉,买回去估计讨不了好。
“还有什么?”
“那就是黄铜了。”
“黄铜?”
“对,铜做的碗,铜做的大雁,铜做的马桶,等等,都很有寓意。女儿家一般看了会很喜欢。”
袁熙一看旁边以为大叔卖的铜物,那脏乎乎的东西从外形根本看不出来雕的是什么东西,更谈不上什么艺术性了。就这么个东西,居然销路很好?
“就没有什么blingbling闪闪放光的,比如钻石项链,耳环什么的饰品?”
袁福摇摇头道:“饰品?二公子是说发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