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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陈曦与许仲告别时,雷华很随意的向着身后挥了挥,马猴儿立刻如蒙大赫,忙不迭的走了出去。
然后雷华看着准备离开的陈曦,冷冷道:“人贵在有自知之明,你得离仲儿远一些,我不会允许你再跟仲儿接触!”
语气仍旧理所当然,态度依然颐指气使。
陈曦看着他,心头渐有怒火升起,然后深吸了一口气,重又坐了下来。
看来今晚是必须要跟这雷华好好瓣扯瓣扯,否则怕是忙活到现在的所有成果都会烟消云散,连想见许仲一面都不可得,还如何通过许仲搭上知府?
他正想反驳,却听到身旁的许仲已经指着雷华吼了起来。
“雷华!你太过分了,我从来都看不惯你自以为是的样子!若不是因为姐姐,我连理都懒得理你!我且问你,我让马猴儿停手了么?你凭什么自作主张的让马猴儿出去?你以为你算什么!你管束你家下人和你对旁人如何我管不着,但我的事什么时候轮到你指手画脚?我与谁交朋友与谁接触与你何干?”
一番连珠炮似的发问让雷华露出了不可思议的神情。
关于马猴儿,许仲确实是误会他了,他知道许仲不想让旁人知道身份,所以自作主张的赶出了马猴儿。没想到许仲对马猴儿的怨念如此之深,深到已经失去了理智。
不过更让他痛心的是许仲的不理解,一直以来他都是为许仲好的啊,或许他的做法确实太强势太霸道,但他没有什么坏心思,纯粹是将许仲看作弟弟的。
没想到许仲不仅不领情,反而一直怨恨着他,今晚之事成为了引子,让许仲把怨念都发泄了出来。
他沉默了一会,然后脸色变得很严竣。
“你还小,等你再大一些会明白我的。你的本心不坏,想来是跟这等人接触多了才会如此,所以你更加不能再跟这等人接触!”
许仲眼睛一瞪,雷华的固执已让他无法容忍。正当他打算再次开口的时候,陈曦在他的肩上轻轻拍了两下,然后向他摇了摇头,他明白陈曦的意思,所以闭上了嘴巴。
雷华不明白,但陈曦明白,十四岁正是叛逆期,一个被憋狠了的许仲怎会接受一个他所讨厌的人去安排自己的生活?不怼上雷华才怪呢!
他阻止许仲的原因在于,无论许仲跟雷华吵成什么样子,他仍占不到便宜,吵得越凶越会坚定雷华要阻止他与许仲接触的决心。只要雷华在许家说上两句,许家的上上下下绝对不会允许陈曦进许家,解铃还须系铃人,只有他出面驳倒雷华,让雷华无话可说才行!
所以他悠悠的道:“敢问雷公子,为何我不能跟许仲接触呢?”
雷华看了一眼许仲,又若有深意的看着陈曦,看来已经明白了陈曦的想法。想了想后,他搬了张凳子,然后坐了下来。
“因为你不配!”
“哦,为何我不配呢?”
“第一,因为你的身份与仲儿天差地别,正常情况下你不可能结识许仲,所以你与他一同出现在凤鸣阁并且交好肯定是你刻意操纵的结果,你不择手段的攀附权贵证明了你是个小人,一个小人如何有资格与仲儿相交?”
陈曦继续悠悠的道:“还有呢?”
“第二,你随身带着匕首,说明了你是个别有用心的亡命之徒!你挟持马猴儿说明你阴险奸诈,这等人如何配与仲儿相交?”
“继续。”
“第三,看你的衣着打扮就知道,你的身份很低贱。你本应该通过寒窗苦读来改变命运,但你却不走正道,只知打打杀杀,只知蝇营狗苟,如此粗鄙粗俗不择手段阴险奸诈之人怎配与仲儿相交?仲儿若跟你这等人混在一起,将来会成为什么样的人?你这等人虽然下贱,但我也管不着,不过你想拖仲儿下水,可莫要怪我多管闲事了!”
陈曦眨着眼道:“还有吗?”
雷华冷哼了一声。“你先当着仲儿的面好好解释解释吧。”
陈曦意味深长的长长哦了一声,然后半眯着眼笑了起来。
“我向来信奉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不惹事但也不怕事。我与你并无过节,本不想与你冲突。可你却咄咄逼人,那也怪不得我了,俗话说泥人还有三分土性子了。”
“第一,敢问阁下与朱汝贤的身份谁更清贵?”
雷华一愣。然后眉梢挑了两下,并未正面回答,因为他根本无法回答。
他没有想到,陈曦只用了一句话就把自己发难的第一条理由给驳回来了。
怎么回答?无论是回答谁的身份更清贵,与他相交的人里总有比他身份更清贵的人的,那么按照他先前的逻辑,他不也是攀附权贵了么?
果然,虽然他不回答,但陈曦可不会放过他。
“在我看来,朱汝贤的父亲身为天子宠臣,身份肯定比你清贵,权势也远超于你。那阁下是如何与朱家结识的呢?如阁下所言,是不是也是不择手段的去攀附权贵了呢?”
雷华的脸色有些难看,仍旧未说出话来。
“第二,阁下称我是亡命之徒,敢问我犯了哪桩案子?你凭什么可以红口白牙的污蔑我呢?再者,谁规定不允许带匕首了?我先前说了,我不惹事也不怕事,这匕首是为对我不怀好意的人准备的,就如今晚的马猴儿,莫不成阁下认为我与许仲应该任由马猴儿污辱,而不应该反击?”
“第三,你说我的身份很低贱,我并不觉得做一个农户的儿子有什么丢人的,我家的碗不插在你家的锅上吃饭,我家自食其力,所得的每一粒粮食每一文钱都干干净净,反倒是你,你能保证你家的每一粒粮食每一文钱都干干净净?这就怪了,一个靠吸血为生的人反倒理直气壮的指责被吸血的人下贱,这是哪本书告诉你的道理?”
“你说我只知蝇营狗苟,那就请阁下举个例子出来喽,也好让我好好反思自己。举不出是吧?你都不知道我做过什么事,凭什么这么武断的说我蝇营狗苟,要我说,你的所作所为才是蝇营狗苟呢!”
“至于许仲应该与什么样的人在一起,我觉得你根本没有资格来教他。因为你自己就是个极失败的例子,你看看你结交的什么样的人,朱汝贤是谁?马猴儿是什么样的人?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你怎么有脸大言不惭的呢?”
“你啊,我并未看出你有何过人之处。无非是投了一个好胎而已,无非是生了一副好皮囊而已。祖辈辛勤拼下的家业让你飘飘然了,周围人的奉承让你连姓甚名谁都忘了?当你在颐指气使、自以为是的用理所应当的态度指手画脚的时候,你难道不知道,其实你在旁人的眼里就是一个傻!逼么?”
终于将这个在后世论坛里经常用来嘲讽对方的两个字给骂了出来,陈曦只觉得通体舒泰,尤其是看到雷华的脸色越来越难看时,更加开心不已。
“对了,先前忘了说了,你不是说我粗鄙粗俗、说我应该寒窗苦读的么,我确实应该寒窗苦读的,我也承认我粗鄙粗俗。不过啊,你怎么知道我没有苦读的呢?”
“不好意思,鄙人不才,先前写了一首词,也正是因为这首词才与许仲相识。这便请兰兰姑娘唱出来给这位雷大官人听一听,若是雷大官人觉得我写得不好呢,还请拿出大作来打在下的脸,若是雷大官人觉得及不上我,还请大官人自觉一些,你连一个粗鄙粗俗的人都比不上,那你该是何等的粗鄙粗俗呢?”
说完他大马金马的躺倒在软榻上,然后向着兰兰打了个响指。
于是兰兰软绵绵的声音伴着琵琶声开始在包间里缓缓流淌了起来。
“问世间,情为何物,只叫生死相许……”
“君应有语:渺万里层云,千山暮雪,只影向谁去……”
“千秋万古,为留待骚人,狂歌痛饮,来访雁丘处。”
一曲终了,许仲兴奋的鼓着掌,而雷华已呆若木鸡。
这是陈曦写得?他不相信,若有如此才学,何至于籍籍无名?何至于需要攀附许仲?早就科举然后扬名立万了。而且陈曦还不到二十岁的年纪,怎么可能写得出这等刻骨铭心的词?
可若是他抄袭的,这等词到哪里抄得到?
他不知道,但他知道的是,今晚他的脸是丢大了。别的不说,仅就这首词来说,他的脸被陈曦打得啪啪响。
他确实写不出来,确实比不上。
若这首雁丘词真是陈曦所作,那么陈曦确实不粗鄙不粗俗,粗鄙粗俗的人是他自己。
陈曦看着雷华低下了头,露出了淡淡的微笑。
这个时代的人对于才学对于诗词似乎有一种近科偏执的热衷啊,许仲因为这首词将他当成了朋友,虽然自己骗了他,但他没有丝毫在意,反而还决定出手相助。
他逐字逐句的反驳雷华,虽然堵得雷华说不出话来,但雷华显然是不服气的,最后却因为一首词低下了头。
若是一开始就如此,会不会少了很多冲突?
陈曦伸了个懒腰,然后再次站了起来,向着许仲笑了笑。
该走了啊。
可是……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转眼之间脚步声就已经来到门前,许仲那个安排在凤鸣阁外的小厮出现在了门口。
小厮喘着粗气,脸色惊惶。
“完……完了,大……大小姐使人打过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