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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2章 鬼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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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好像……”

    “忘掉了什么很重要的东西?”

    左哲眨了眨眼睛,摸了摸鼻子,觉得脑子里乱糟糟的。

    似乎千头万绪,又好像一片空白。

    依稀仿佛,他觉得自己好像忘掉了很重要的东西。

    可到底忘记了什么,他说什么也想不起来。

    “等等,我得捋一捋……”

    “首先,我是谁?”

    “然后,我来这里干什么?”

    左哲闭了闭眼睛,拍了拍额头,很快就确定了自己的身份。

    左哲,男,木棉七中高一二班学生,现年十五岁,长得很稚嫩,跟小学生似的。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他的另一个身份。

    他是逐妖师。

    天才逐妖师。

    自带超级变身系统的天才逐妖师。

    既然是天才逐妖师,那来这儿干什么就不用说了。

    驱邪逐妖呗。

    听班上那个堪称八卦女王的何娇娇所说,她回家路上有个鬼地方,闹鬼。

    她亲眼在这条街看到了鬼打架。

    她说得是活灵活现,可左哲一眼就看出她在说谎。

    有个鬼地方闹鬼没错,可亲眼看到鬼打架的人不是她。

    当然,这不重要。

    身为逐妖师,可不关心谁撞了鬼,而是在意啥地方有鬼。

    在逐妖师眼里,所谓的鬼,也只是妖的一种。

    驱邪逐妖,本就是逐妖师的天职所在。

    所以左哲来了,逃课来捉鬼。

    哦,是逃课来逐妖。

    就凭何娇娇的描述,他找到了闹鬼的鬼地方。

    然后,他见鬼了。

    他好生生一个长得像小学生的高中生,一个恍惚就在这鬼地方变成了另一个人。

    一个坐在音像店里电脑面前的……

    大叔?

    有意思的是,确定自己眼下形象的时候,这位大叔的相关信息,就自然而然的浮现在了他的脑子里。

    就像他本身就真的是这个大叔似的。

    左哲一点都不奇怪,也没有惊慌失措。

    身为自带系统的天才逐妖师,他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这是阴差阳错的进了鬼门关,神魂入侵了妖界,附身于妖界的元妖,成了鸠占鹊巢的化神。

    这位元妖,姓马。

    音像店的老马。

    老马的面前,还有一个老马。

    两个老马在谈事,确切的说,是推销员老马,在可劲儿的忽悠音像店老马。

    哦,现在成了忽悠逐妖师左哲了。

    “你是个万里挑一的幸运儿,真的。”

    推销员老马龇着参差不齐的黄牙冲左哲怪笑,笑得跟诱拐小红帽的狼外公似的。

    左哲激动得差点把手里的鼠标拍过去。

    想想还是算了,老脸厚皮的,没准儿手里的鼠标粉身碎骨了,那张老脸还是那么欠拍。

    要是他再顺势往后那么一倒,左哲这所谓的幸运儿就更加幸运了。

    何况电脑鼠标什么的,现实世界还真是稀罕货,就左哲现在的情况,也就只能在妖界过过瘾了。

    他这才刚刚鸠占鹊巢的成了化神,手里握着鼠标还没过瘾呢,可不能把它给废掉了。

    “小样儿,换了马甲一样认识你!”

    这是推销员老马对左哲说的第一句话,确切的说是对那个音像店老马说的第一句话。

    当时音像店老马在琢磨要不要把正在写的东西给太监掉,然后弄个马甲另开新书,结果他一嗓子吼过来,吓得音像店老马小心肝扑通扑通的活蹦乱跳。

    满肚子心虚的音像店老马蓦然回首,就看到了脏哩吧唧穿得像个土鳖还挎了个帆布包包的推销员老马。

    “干啥子?”

    音像店老马的眉毛很纠结,音像店老马的口气也很冲。

    这很不礼貌。

    毕竟他这里是个音像出租店,而他是店里的老板兼伙计。

    可是音像店老马不觉得冷不丁冒出来这个老家伙是来租碟子或者买那个片的主儿,再说他一张嘴就正好给音像店老马那活泼泼的小心思泼了瓢冷水,拔凉拔凉的,让音像店老马有点恼羞成怒的小激动。

    “你应该说‘有何贵干’或者‘什么事情’再或者‘有什么需要效劳的’,那才是比较规范比较标准的普通话,这样子嘴巴一张就来个方言,会吓跑读者的!”

    音像店老马的心,很是明确的漏跳了一拍。

    “你是谁?”

    这下子问话,音像店老马有点小心翼翼。

    当然,也“比较规范比较标准比较普通话”了一点点,至少他没说用土得掉渣的方言瓮声瓮气的说“你是哪个”。

    “马发才,马行空,马老大,马秋铃,小马哥,马马,老马……你说我该用哪个马甲好?”

    这一次,音像店老马的心没有漏跳,而是狂跳起来,就像大白天的见到了大头鬼。

    推销员老马说的那些名字,除了第一个是音像店老马的本名,其余的全都是他的马甲。

    当初之所以干干脆脆的盘下这个音像出租店,绝不是想过老板的瘾,而是看上了店里那台陈旧不堪破破烂烂得仿佛垃圾堆刨出来的古董电脑。

    差是不一般的差,可他看了,可以上网,键盘鼠标啥的也还能用。

    这就够了,他上网一般不会去打游戏聊天,而是码字写小说。

    说好听点,他是个网络写手,说通俗一点,他就一码字的,还是仆街到底太监无数的那种傻B。

    换了N多的马甲,挖了N多的坑,勉勉强强拿得出手的完本也就那么两部小说。

    通常都是开了个两三万字的头,忙天慌地的传上去,然后眼巴巴的等着看成绩。

    只要人气不高,立马就太监掉另穿马甲开新书,比小孩儿玩泥巴还要随意。

    就因为没整出个名堂,都不好意思跟人家说自己是网络写手,知道马发才在码字而且知道他具体马甲的人,好像还没有生出来。

    就连他自己,要清理用过的马甲,也得掏出备忘录费好一阵子的神。

    现在突然冒出个捡破烂似的老头,一张嘴就把他的马甲拿来如数家珍,那不是活见鬼是什么?

    “瞧你那傻眉瞪眼的呆样,放心好啦,我不是妖怪也不是大头鬼,这么跟你说吧,我是未来人,我叫做推销员老马,我来自公元2050年,你的,明白?”

    推销员老马大大咧咧的拉过张椅子在音像店老马旁边坐了下来,活像他才是店铺老板那么随便。

    然后他就瞄了瞄音像店老马的电脑显示器。

    上面正是音像店老马那本准备太监掉的新书,人气惨淡的挂在那里可怜巴巴的示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