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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那清风寨那边……”他尝试着问。
李牧拍了拍脑门,似是才想起什么,道:“哦,忘了说啊,马君武的伤养好了吧,你让他点五十名衙卫,去汉岔口打扫战场吧,那里有点儿血腥,可别把过往的平民行商给吓坏了。”
汉岔口?
冯元星和小书童清风同时一怔。
旋即,他们脑海之中,都闪过一个念头。
难道……
“大人,昨夜汉岔口,莫非……”冯元星颤音试探。
这时,厨房已经开始传菜上餐。
香喷喷的味道让李牧的口水都要留下来了。
经过昨夜一场大战,他血气消耗不少,饥肠辘辘,否则也不会看完第一遍【黄泉刀法】就冲出练功房,当下也顾不上再和冯元星废话,冲向餐桌,道:“你们去了就知道了……”
然而他并不是第一个冲到餐桌跟前的人。
萌蠢小呆逼明月不知道何时,已经出现在餐桌边大快朵颐了。
“你不是已经吃过了吗?”李牧将一根烤羊腿夺过来,怒道:“竟然抢我的肉?”
“什么你的我的,先到谁的肚子里就是谁的。”小明月将眼前一盘爆炒腰花端起来,仰头,开嘴,直接用倒垃圾一样的方式,哧溜一下,就全不都倒进了自己的嘴里,然后抬手又抄起两根猪肘子,呜呜咽咽地嚷嚷:“清风虐待我,让我早餐只喝了十碗肉粥,哪里能吃饱啊。”
十碗肉粥还吃不饱?
李牧无语。
老子就算是养一头藏獒,也没有你这么能吃啊。
你那肚子是无底洞吗?
他也不顾上再和这呆逼多废话,立刻开始进行争抢食物大作战。
两个人围着餐桌,彼此虎视眈眈,疯抢了起来。
冯元星同样无语。
自己这位县尊大人,偶尔威严摄人心,偶尔癫狂如幼.童,时而强势如战神,时而逗比如白痴……这,还真的是……还真的是放浪形骸,颇有名士风采啊。
除了‘放浪形骸’之外,他想不出其他什么词可以形容自家这位大人了。
小书童清风似是已经见怪不怪,揉着太阳穴,自言自语道:“唉,心累啊,看来又得加餐了……”
他转身走向厨房,吩咐厨师们准备三倍的肉量送进来。
厨师们听了,也是心中一阵哀叹。
自从他们应聘来到县衙当厨师,虽然待遇提高了四五倍,但工作量也大增啊,给县尊大人做饭,简直要比给酒楼里伺候来来往往的诸多客人还要累啊。
他一个人外加两个小书童,咋就怎么能吃啊。
真怀疑县尊大人是不是偷偷在县衙中养了一群贪吃的猛兽啊。
……
……
旭日初升。
阳光并不算是如何炽烈。
太白县城的街道中,涌动着一种诡异的气氛。
很多县城中土生土长的居民,都已经收到了来自于县衙官方的通知,全部都闭门不出,一些店铺、酒楼也都暂时停止了营业,大门紧闭。
这样的事情,若是换在前几日时间,必定会引起云集此处的江湖好汉们的暴怒。
那些关门的店铺,只怕是早就被江湖好汉们砸破大门,店家也少不了挨一顿暴打。
但是,在经历了昨日哪位横空出世的神秘断水流大师兄的一顿毫不留情的砍杀之后,一切都有了巨大的变化。
原本骄横不可一世的江湖好汉们,被吓得不轻。
据说一些在城中犯下恶迹的江湖中人,吓得屁滚尿流连夜脱逃,而留下来的人,大部分都收敛了锋芒,老实了许多,也不敢再城中作威作福瞎胡闹了。
在官府在通知下,店铺歇业,门户关闭。
江湖中人晃晃荡荡,三五成群,议论喧嚣,都朝着神农帮遗址方向赶去,两大帮派的约斗快要来开序幕,对于这些骨子里都流淌着凑热闹血液的江湖中人来说,这是不可错过的大事。
……
距离约斗开始半个时辰。
太白县城的门口,出现了一个背负古剑的白发年轻人。
他相貌出尘,剑眉星目,极为英俊,在一头雪白长发的衬托下,更有一种诡异的谪仙般气质,一步一步地走进县城,而在城门口驻守的兵卫,就像是根本看不到他这个人一样,未加阻拦。
“妖兽的气息,还是大妖……怎么会这样?”
白发古剑年轻人面色震惊,抬头看向山城高出的太白县衙。
他的眼眸深处,有丝丝奇异的银色电光缭绕,更似是有星云沉浮一样。
而他背后的古剑,也是以一种其他人不能察觉的频率,嗡嗡嗡高速地震动起来。
很快,这一切异变消失。
白发年轻人收敛了眼中的锋芒,不疾不徐地行走在街巷之间,似是在游览观光一样,但诡异的是,一路上,那些江湖好汉们即便是与这白发古剑年轻人擦肩而过,也都不会发现他。
这个人,仿佛是一缕空气,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一样。
……
过了不久,在太白县城的门口,一阵马蹄声响起。
却是一个小规模的商队从远处风尘仆仆地赶来。
“这个节骨眼上了,怎么还有商队到来?”守门的兵卫们极为惊讶。
因为这些日子以来,随着各路牛鬼蛇神汇集到城中,将气氛搞得乌烟瘴气,往来的行商遭受过数次被打劫抢劫的事情,在城外的安全得不到保证,都已经基本绝迹了。
尤其像是眼前这种只有一辆马车、五六个人的小商队,更是不可能再出现了。
“吁……”
马车在县城门口停下来。
“公子,到了。”马车夫一拉缰绳,回头对着车厢道。
这个马车夫,是一个身形健硕的汉子,大约三十岁出头,面容坚毅,一身的粗布袍子也难掩其身上的凌厉气势,比之如今太白县城中那些自称高手的江湖中人气质更彪悍,似是一柄锋锐的长刀一样,气势凌人。
很难想象,这样的一个人,竟然在甘心为人驱赶马车。
而在车厢的两边,各有四名骑士。
左侧的两名骑士,一位青衣方巾的清癯老人,一个十四五岁的小书童,都是书生的打扮,书卷气浓郁,不似是江湖高手。
右侧的两名骑士,皆是虎背熊腰,背后各自都负着十字交叉的两柄剑,都是使用双剑的武者。
“这就是太白县城吗?”一个稚气的声音,从马车里传来。
车厢门开了一条缝隙。
一个头发乱糟糟的脑袋从缝隙中挤出来。
是一个看起来还不足十岁的小男孩,面容白净,眼睛灵动,有着他这个年龄的小家伙特有的顽皮神态,头发乌黑但乱糟糟,额头上有一根发带,于眉心之上两指的位置,配着一枚椭圆形的美玉,一看就知道价值不菲。
小男孩好奇地打量着外面的景色,想要从车门里直接挤出来。
但一只手掌从后面伸出来,将他拽了回去。
那是一只年轻女子的手掌。
一只比小男孩额头上的白玉还要白皙莹润的的纤纤玉手。
再多的词语也难以形容这只手的美丽,再多的修辞也难以描绘这只手的玉洁,仿佛是用世间最美的玉石雕琢出来的,用有一种神奇的光辉一样,看到这只手,就忍不住想要认识这只手的主人。
“哎,姐……”小男孩其恨恨地被拽回去。
借着马车车厢门关闭。
一个犹如玉珠碰撞一般清脆悦耳的声音,隔着车门传出来:“王先生,先进城找一家客栈住下吧,这里景色不错,可以多滞留几日。”
“遵命。”左侧那位青衣方巾的清癯老人点头道。
这行人简单接受了县衙兵卫的盘查之后,顺利进城。
一直到那马车消失在城中街道深处,所有的兵卫都依旧在呆呆地张望着,每一个人的脑海之中,都还在浮现那只似乎拥有魔力一般的美丽纤纤玉手,都在脑海之中想象着那只手的主人,应该是一个何等风华绝世的美丽女子啊。
突然,一阵汪汪汪的狗叫声,将这些宛如陷入催眠中的兵卫们惊醒。
兵卫们循声看去。
却看不知道什么时候,一个牵着一条黄白花狗的老叫花子,来到了城门跟前。
这老叫花子五十多岁的样子,酒糟鼻,阔口,一双浓黑的刀眉,特别引人注目。
他身形高大,骨架魁梧,身上披着百衲衣,洗的干干净净,脚踏一双芒鞋,左手托着个讨饭钵,右手握着一个黄色的酒葫芦,肩上搭着个麻袋,看起来满面红光的样子,与一般的乞丐比起来,气色要好得多。
一只肥硕的黄白花大狗,待在他的脚边,摇着尾巴,一副憨相。
“各位官爷,老叫花子想要进城讨口汤水填肚子,还请行个方便啊。”他一身酒气,笑嘻嘻地道。
一名兵卫上下打量了几眼,点点头,示意老叫花子赶紧进去,不要挡道。
“多谢,多谢各位官爷。”老家花子带着黄白花大肥狗进了城。
“等一等。”兵卫都头突然开口。
老乞丐回头看来。
兵卫都头道:“最近城里面不太安生,你自己有点儿眼力见,不要去找那些江湖中人乞讨,免得惹出祸事,一把年纪了,别在这里被人打断了腿。”
“谢谢官爷。”那乞丐拱拱手,带着大肥黄狗离去了。